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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审计局局长 孙玉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全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执行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跟进、政府主导推动”的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
截至2025年11月底,《关于朝阳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178个具体整改事项中,153个立行立改事项均已整改完毕;21个分阶段整改事项,5项已整改完成,剩余16项正按计划推进;4个持续整改事项已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上缴财政资金804.66万元,节约政府投资成本1.08亿元,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112项。整改工作体现以下特点: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全方位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有关主管部门要系统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强化督促整改落实。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晰路径、协调解决,建立定期报送机制。召开区委审计委成员单位协调会,对近5年审计查出问题未销号情况进行部署,积极推动财政、国资等主管部门履行监管督促责任,分类协同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召开党组会、审计专题会研究推动产业转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国资国企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各项重点事项有序、规范开展整改。分管区领导靠前指挥,对政府债务、土地储备等项目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度,研究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路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限时推进整改
各责任部门单位切实扛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88次,审计整改专题部署会24次,成立整改工作小组19个。对照整改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共制定具体整改措施458项,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对立行立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如:双井街道将整改工作分为“责任到人、定期汇报、督查抽查”三步走,做到“三个必须”,即责任必须落实、问题必须解决、整改必须到位;劲松街道构建“主要领导包全局、分管领导包领域、责任部门包具体”三级责任体系,对相关主管领导进行整改责任提醒,对相关责任人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约谈。
(三)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审计建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整改本领域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区财政局围绕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要求,在2026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开展集中培训,对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制流程。区发改委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朝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意见》,建立投资管理长效机制。规自分局对照审计建议,按照土地一级开发起底工作标准,对以企业为开发主体的土地储备项目分类研究,加强与区属各单位的联动,加快解决拆迁、成本审核、规划手续、代征地移交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审计问题提示提醒函》印发4期《关于明确整建制农转非工作部分问题口径的意见》,明确全区转非工作政策口径12条措施。
(四)审计机关强化跟踪检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完善清单台账,严格整改销号标准,抓实各项督促整改措施。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自2019年以来历史遗留存量问题和已到整改期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要求被审计单位细化整改措施,对整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整改销号。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与有关部门完善并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向区纪委区监委移送重点领域问题线索,与区委巡察办共享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就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非税收入不实问题向区财政局等主管部门送达监督管理函,共同推进整改要求落实落地。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机制,对整改效果不佳、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推进不力的4家单位进行集中约谈,进一步增强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在基本建设资金安排方面
关于资金下达与年初预算不一致的问题,区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管理衔接,构建区基本建设投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区级资金的科学统筹,提高年初计划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关于下达资金安排不合理,未及时按项目建设进度调整资金计划的问题,区发改委进一步严格审核资金需求,督促加快预算执行,统筹存量资金,减少沉淀,对不再使用资金的项目按规定调整或收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在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
关于个别预备费项目超范围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预备费的统筹安排,指导预算单位将明确支出事权、资金规模、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关于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指标填报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重新修订完善绩效自评表,实行双岗审核,加强培训指导,明确绩效自评指标填报、审核流程及方式。关于公务卡模块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组织预算单位及时注销旧卡,维护公务卡人员信息,强化公务卡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决算编制及管理使用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25家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流程的学习,厘清项目概述与绩效目标的区别,科学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突出项目的核心产出和效果,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增强指标可衡量性。10家单位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确保年度项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完整,做到应编尽编。5家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规范预算科目调剂管理的通知》执行,合理使用预算科目,杜绝再次发生违规调剂使用科目的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2家单位加强核算管理,保证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收支完整。
2.关于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10家单位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合规性,6家单位收回多支付的项目资金共计40.76万元。3家单位收回重复支出、未实际开展相关工作的项目资金共计101.19万元,2家单位加强对项目建成后设备的监督管理。6家单位厘清岗位职责,加强培训与职责梳理,提高业务能力,杜绝过度购买服务。7家单位已上缴以前年度财政性结余、在往来款挂账或长期滞留社会单位的资金共计404.34万元。2家单位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新测算收入或收回未执行的项目经费。3家单位自2025年8月起停止发放劳保用品,修订了劳保发放管理制度。1家单位本着修旧利废原则,修订领用维修材料审批流程,严格大型车辆配件领用管理。
3.关于公务用车和会议培训管理不严的问题。公务用车方面,2家单位收回为个人、下属企业报销加油、修理等费用8.52万元并上缴区财政。5家单位制定并完善《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等制度,优化公车使用申请、审批机制,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会议培训费方面,2家单位收回多列支的培训费7.87万元。1家单位加强会议签到管理,确保签到人数与实际结算人数一致,完善会议费结算流程,严格确认审核。
(三)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整建制农转非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转非政策口径不明确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明确相关政策口径并下发各相关转非乡执行。二是关于转非费用测算不准确的问题,相关乡及时修改测算金额,按正确金额发放资金。三是关于转非人员公示和身份核查不严谨的问题,7个乡在后续张榜公示中已对此问题引起重视和改进,已完成对失踪人员的登报公告工作。
2.推进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关于居住区公共文化配套设施使用率不高、服务效果不佳的问题,区文旅局探索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两权分置”改革,调动街乡与第三方的积极性,逐步通过社会化运行模式,提高文化配套设施使用率。完善设施配备,丰富数字化服务、非遗展示体验、特色文化品牌等创新性服务。二是关于补贴扶持类项目支出不严格的问题,区文旅局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材料审核等形式对入选项目进行过程监管。三是关于部分文物保护工作不到位、利用不充分的问题,区文旅局制定文物巡查工作方案,明确文物安全巡查内容、频次,要求巡查点位全覆盖。个别文物建筑外立面修缮后已拆除围挡,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但周边配套设施还有待完善,开放工作将在具备条件后积极推动。
3.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新春餐饮消费券核销异常的问题,区商务局加强对第三方工作的监管,完善核验标准,提升核验工作的精准度。二是关于引导资金支持领域不均衡的问题,区商务局已将总部能级提升奖励条款融合进CBD管委会产业政策,服务消费奖励融合进全区文商旅体大消费政策,新消费品牌培育、公共服务平台条款予以删除。三是关于个别项目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区商务局已追回不符合支持条件的10万元资金并上缴区财政,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做到支出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安全。
4.应急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预案制定不严谨、责任未压实的问题,区应急局加强专项预案印发指导审核工作,利用各类会议培训,强化对新修订预案的宣贯和提示。二是关于应急保障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区应急局对原有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工位、明确划分区域等。在应急物资采购中逐步扩大应急物资储备品种,不断提升区级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已与京客隆集团等专业单位签署物资运输协议,保障物资运输能力和时效性。三是关于建设“城市安全大脑”进度缓慢的问题,区应急局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督促建设方加快建设。
5.土地储备项目方面
一是关于监管机制存在缺失的问题,规自分局拟联合区财政局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及开发周期控制监督制度,开展定期考核,优化土地储备项目管理。二是关于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个别乡突破预算标准问题,由平台公司进行审计后,乡政府按“一事一议”方式报区政府审议;对重复、超范围申报资金问题,相关乡对土地储备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和专项培训。各平台公司建立账账核对机制,申报资金时对属地乡政府的拆迁资金加强审核,规自分局加强监督管理;对腾退工作无依据的问题,相关乡规范腾退程序,后续工作开展前,确保政策依据完善后再行启动腾退工作。三是关于储备存量土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平台公司、企业开发主体确保看护标准符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的通知》的规定,如有二次增加土地成本情况,由各平台公司及土地开发主体自行承担。
(四)国有资产和资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关于企业转型升级慢的问题,1家企业制定《科技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市场能力指导方案》,统筹相关子公司制定市场化业务推进方案并实施。二是关于对参股企业主张股东权益不积极的问题,1家企业将近期贷款回收后专项用于股东分红,在风险化解工作中统筹考虑分红问题,通过整体风险化解方案切实解决遗漏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国资权益。1家企业修订担保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将风险管理职能加入到业务流程审批过程中,强化制度执行和内控措施监控。三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家企业修订园区配套服务出租管理制度框架,规范配套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1家企业已在会计账上将租赁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1家企业已取得转租授权。1家企业已按照相关资产管理流程核销6项已拆除房屋、报废4项无形资产,并在财务系统完成相应的处理。四是关于财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1家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及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1家企业通过项目辅助核算的方式增加工程项目名称,已完成结转存货成本。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关于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6家单位提高资产管理的意识,已核实85件资产闲置的原因并加强资产统筹,闲置资产已全部投入使用。1家单位的150件闲置资产已制定整改方案,按每季度召开会议,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家单位7处闲置房产已投入使用,今后加强房产管理,及时清查。11家单位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已入账。3家单位对盘盈资产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并做好账务处理。2家单位对盘亏资产进行报废或销账处理,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关于资产绩效不高的问题,1家单位2处房产已清退,定期巡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1家单位建立欠租台账,约谈欠租单位,逐户催缴欠租。1家单位已完成2处场地租金标准调整,剩余1处待改造重开后按开放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2家单位已租赁的资产待租赁期满后,由租赁公司进行回收或单位继续使用。1家单位租用办公设备严格进行市场比价,临时办公优先申请财政公务仓设备,确需租赁合理确定租赁价格。三是关于资产违规出租出借、处置不规范的问题,3家单位腾退关闭出借房屋,按照区财政国资房屋审批流程进行报批。1家单位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严格杜绝违规转租转借行为。2家单位对应报废未报废的53件固定资产按照程序进行资产报废。2家单位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入账,对报废资产进行销账。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一是关于绿化管护不充分的问题,2个乡积极开展公园配套用房腾退工作,确保公园公共服务属性。2个乡对缺失苗木进行补植,加大林地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二是关于耕地保护落实不严格的问题,1家单位调整耕地保有量范围内地块,在年度耕地变更调查图层中予以显示。3个乡清理被占压耕地,对闲置地块逐步开展种植。1个乡收回滞留在下属单位专项补贴资金9.34万元。1个乡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已整改的地块工程施工资料进行梳理留存。1个乡加强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关于水资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乡对欠缴的污水处理费完成补缴。3个乡对沟渠内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对巡查中发现河道环境问题的处理力度。2个乡2眼生活用井已经完成机井封填工作,4眼生活用井调整为服务用水井,2个农村供水站已停用,2个农村供水站取水性质由居民用水变更为非居民用水。2个乡督促社区严格落实巡河任务,积极督促落实河道巡查工作。
(五)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2021年—2023年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计划实施情况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资金未合理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区发改委加强投资项目管理,通过专项调度了解项目资金需求,及时按需下达项目建设资金,规范拨付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关于项目论证不充分的问题,区发改委加强项目前期方案研究,督促项目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申报立项前由行业部门报主管区领导研究项目方案、调度前期工作,加强可行性审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对于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的重大项目,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社会影响分析的审查,避免出现居民阻挠无法开工的情况。三是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区发改委与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做好协同配合,推动项目按法定程序完善开工手续,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有效管控项目建设成本。完善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对工程实施进度、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管。对纳入市区重点工程的项目,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建设计划任务书,压实管理责任。按季度梳理项目进展,定期报送区政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问题。
2.重点在建或改扩建学校建设、环境更新等16个项目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5家单位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对全部施工内容进行严格监督并在第一时间完成资料上报和确认工作,确保实施过程的严谨性。二是关于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的问题,5家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对苗木管护不到位问题,做好更换补种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养护,做好项目交接管护。三是关于工程资金使用效果不佳的问题,3家单位在项目开展前深入调查,实施过程中,相关实施单位与居民加强沟通协调,在对居民意见调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后,合理编制预算。实施阶段加强成本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中尚有20个事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分别为16个分阶段整改事项和4个持续整改事项,其中,有些问题整改涉及制定修订制度,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有些问题涉及法律诉讼,需要遵照诉讼流程办理;有些问题整改涉及长期发展规划,需要逐步统筹推进。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路径,将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市区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坚持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对于未到整改期、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持续做好跟踪督促检查工作;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的整改事项,综合分析难点、堵点,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对于整改推动不力、效果不佳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照审计整改约谈办法对相关单位开展约谈。通过做深做细、做实做优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将审计整改成果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