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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对财政预算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财政决算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2025年12月18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对财政预算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财政决算、2025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2025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朝阳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的“紧扣高质量发展任务,着力充盈财政收入钱袋子”“紧扣降本增效主线,着力打好资金统筹铁算盘”“紧扣预算管理核心,着力深耕财政支出高产田”“紧扣风险防控关键,着力筑牢财政安全防火墙”审查意见,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关于朝阳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朝阳区2025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的“以更实举措培育财源,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以更高站位防范风险,着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审议意见,以及《关于朝阳区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提出的“聚焦区域高质量发展,用足用好债券资金”“聚焦安全风险防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把债券项目前期准备关、预算执行关”等审议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聚焦财源建设,聚力稳存扩增,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优质税源培植力度,全力夯实财源建设“基本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税源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抓牢抓实,强化财源建设专班与经济发展、服务包、招商引资等专班的协同联动,结构化、清单化推进重点财源企业走访、优质潜力财源培育工作。坚持以精细管理创效益,紧盯头部企业,建立高频高位对接机制,增强企业在我区发展黏性;做强腰部企业,提级做好走访服务,鼓励企业扩大在京业务布局;关注潜力企业,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助力破解发展瓶颈;做好增量招引,加快推进异地纳税企业回迁、招商引资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经济增长点转化为收入增长点。在市对区财源建设评估考核中,第三季度我区排名第二。

 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持以生态建设促发展,投入产业政策资金11.4亿元,强化产业生态顶层设计,着力做优金融、做大商务、做强科技、做精文化,全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修订完善产业政策体系,从政策条款的合规性、资金投入产出的收益性、不同领域政策的差异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助力提高政策精准度和专业性。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商务+科技”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落细互联网3.0、人工智能等科技细分领域支持政策,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积极发挥科创基金引导撬动作用,保持基金投资强度,加快资金投出节奏,扶持高精尖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目前,我区科创基金财政出资规模已达22.64亿元。

 三是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要求,加强资金统筹、资产盘活、资源利用,不断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财政补贴政策,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等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强化政府投资关键支撑作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推动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支持发放汽车、餐饮、CBD论坛消费券,开展多项文商旅体融合活动;着力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

 四是层层压实财源组收责任,努力推动收入止跌回稳。加强经济和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密切跟踪税收和非税入库情况,常态化做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税种征管工作,深入挖掘闲置空置资产盘活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等非税增收潜力,保障各类税费收入及时入库。用足用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强化政策奖励与财源建设工作成效的衔接,压实主要收入部门、功能区、产业办、各街乡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财源建设工作合力。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自4月逐步收窄,并在10月回正增长,预计全年完成569.2亿元,同比增长0.5%,在同期高基数的基础上稳住了收入基本盘。

 二、聚焦财政治理,聚力提质增效,从严把好资金安排源头关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按照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指标管理,在充分保障部门事权前提下,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追加和调剂事项,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修订《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明确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审核,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切实执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扩大竞争性采购比重,鼓励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节约公共服务成本。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外包业务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北京市朝阳区街道、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出台了30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方案并运用到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二是坚持精打细算、保障重点,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严把购买服务、政府投资、信息化、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入口关,腾挪更多资金为重点民生、重大改革、重大项目提供财力保障。2025年,预计我区“三公”经费支出5004万元,较2024年决算5053万元降低1.0%。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安排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牢牢守住基层“三保”底线。统筹财力情况和库款水平,合理把控支出节奏和强度,确保支出平稳有序。

 三是坚持花钱问效、以评促改,持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并将事前评估、事后绩效、成本分析等结果统筹运用到 2026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促使各单位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更好履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2025年,我区进一步扩大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数量和范围,累计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88个项目评估工作,评价资金规模约26.38亿元,核减资金约4.6亿元。同时,继续抓好财政事后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基金、重大政策、重点支出等项目执行后的效益和效果情况,累计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项目45个。纵深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选取“垃圾清运”等3个项目开展财政成本绩效分析,组织部门选取核心业务项目或政策开展单位成本绩效分析,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切实做到以成本定标准、以标准促改革、以改革提质效。

 四是坚持有保有压、破立并举,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财力增量有限,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情况下,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要求各部门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基础,以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导向,分清轻重缓急,根据职责分工、重点任务、资金绩效等实际,保主保重、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健全财政部门全员参与、群策群力的预算联审制度,重点审核预算项目的成熟度和必要性,并结合中心工作、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审计整改、监督检查、支出标准等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打破财政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让每一笔资金都安排到“刀刃上”,做到民生底线资金兜牢兜实、产业发展资金精准滴灌、项目建设资金量力而行、市区重点任务保障到位。

 三、聚焦风险防控,聚力常治长效,扎实筑牢财政运行防火墙

 一是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坚持举债要同偿债能力相匹配,结合财力预期、建设规划、土地上市、偿债压力等因素,动态测算评估财政可承受能力,科学确定年度新增政府债务规模,合理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保障财政可持续性和经济健康发展。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抓好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做实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紧扣区域发展战略与民生需求,优先遴选成熟度高、带动效应显著的优质项目,确保债券资金靶向投放、高效转化为实物投资。强化债券支出跟踪督导,对于本年度新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172.24亿元,明确要求相关主体加快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好专项债券促投资、惠民生作用。2025年度,我区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合计239.65亿元,包括:本金207.53亿元(其中:使用财政资金偿还88.03亿元,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119.5亿元),利息32.12亿元。预计2025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310.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08.66亿元),在北京市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债务限额为1629.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70.2亿元)。

 二是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预警分析,依托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实现月度债务监测全覆盖,动态掌握我区隐性债务变动情况,精准捕捉风险信号。深化专项债券绩效管理,本年度完成东风乡六里屯村、豆各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横街子村改造项目事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项目主体针对评价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压实管理责任,切实提升专项债券使用效能。坚持预算制管理,对于土储、棚改、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以及其他涉及政府支出责任的项目,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得支出”要求,消除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隐患。加大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问责机制,坚决遏制违规举债行为。落实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听取政府债务情况相关实施办法,自觉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三是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巩固拓展审计整改成效。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聚焦财经秩序、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配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等工作。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加以整改。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在预备费中超范围列支街区控规编制等经费”问题,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指导预算单位将明确支出事权、资金规模、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确保年初预算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减少年中追加和调剂。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部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实际完成值填报不准确”问题,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审核,健全财政业务科室、绩效考评中心双岗审核机制,同时压实区级主管部门审核职责,切实提高绩效自评编制质量。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一体化系统公务卡模块数据不准确”问题,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对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与管理的指导,督促单位加强基础信息审核,及时维护系统数据,确保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公务卡信息等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全力推动“1234”发展战略实施和“五宜”朝阳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