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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车 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养老服务工作一直是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老老人”(即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参照执行)的养老服务作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刚需,已经成为缓解全社会养老服务焦虑的当务之急,也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安排,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委员代表对全区“老老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一是开展学习研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学习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国家、北京市对“老老人”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重点内容。二是了解工作情况。重点了解了区民政局等11个政府部门的“老老人”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开展视察调研。围绕“老老人”照护服务情况,组织开展了3次视察调研活动,实地走访椿萱茂(北京双桥)老年公寓等3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八里庄街道3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四是召开座谈会议。组织开展3次专题座谈会议,听取区卫生健康委等5个政府部门的责任落实和工作协同情况汇报,听取黑庄户等6个街乡的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与福寿苑等4家养老服务机构座谈交流建设运行情况、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五是开展问卷调查。立足“老老人”迫切需求的陪诊服务,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研,进一步聚焦行业规范发展。在广泛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了全体(扩大)会议,对区政府关于“老老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对调研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讨。
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对于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努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出台《朝阳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政策制度,建立完善区级老龄(养老)工作部门联席会制度,营造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二是服务供给规模不断扩大。充实优化设施布局,建设各类养老床位2.4万张。所有实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完成软硬件适老化改造,所有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病专业建设率达到100%。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支持,2024年为高龄、失能、困难老年人发放老年人津贴5.59亿元。三是服务保障内容不断拓展。建成运营老年餐桌270个,建设符合适老化标准的居家床位4000余张,为9000余名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试点开展“助老出行”专属打车服务,建成全市首个区级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初步建立起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布局。四是服务支撑能力不断加强。建立养老机构评价榜,全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拓展养老服务社会资本投入渠道,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生态协同工作。
社会建设委员会在调研中也了解到,全区“老老人”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与迅速增长的“老老人”数量和日益迫切的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一)工作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工作组织体系有待完善。对“老老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充分,相关部门增强服务供给、推动产业发展的意识不强。区级层面统筹养老服务工作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能力有限,责任单位的工作统筹力度有待加强,跨部门协作机制效果有待提升。二是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建立。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仍存在较为突出的闲置场地转为养老用途缺少规划许可、上门助餐三轮车无法获批等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化、集群化的支持举措不够具体,养老服务产业活力不足。家庭照护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社会组织整合统筹的系统设计和长期规划不足,社会组织在丰富服务供给、提供互助服务等方面的补充作用尚未发挥到位。
(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上门服务能力不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对于居家“老老人”的护理、康复、心理慰藉、临终关怀等方面的服务供给能力还相对不足。公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足,实际作用发挥有限。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安全风险存在担忧,上门意愿不高。互联网医院提供的上门服务费未纳入医保,经济能力一般的老年人和家属承受能力有限。二是家庭照护能力有限。对未达到经济困难标准的“老老人”家庭的照护费用支持力度还比较有限,适老化改造和家庭病床建设仍滞后于实际需求。大部分居家“老老人”家庭没有接受过相对规范、系统的照护培训,照护能力无法充分保证老年人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三)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相对缓慢
一是普惠性服务供给能力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价格仍然相对较高,部分老年人的消费能力与现有养老服务价格之间还有一定差距,亟待更具普惠性的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居家“老老人”需求较大的普惠性专业护理供给不足,存在供需错位情况。二是产业推动和培育引导力度有待加大。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指导措施有待加强,培训和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供给和群众需求之间的对接不足,街乡和相关政府部门对协助养老服务机构和产品企业开展宣传推广的力度不够均衡。陪诊等新兴服务项目在需求对接、资格准入、风险防范、责任确定、价格定位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有待加以引导和规范。
(四)服务保障措施有待落实落细
一是老年人权益的政策宣传解读不够到位。“老老人”和家属对相关保障政策和服务内容的了解不够,对于患病护理复杂性的认识和精神慰藉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养老服务护理人员队伍有待加强。当前养老服务人才规模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养老服务领域人才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行业吸引力不足,工作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不高,导致从业者流失率较高。居家护理人员的医疗护理、康复指导能力相对较弱,专业能力参差不齐。
为进一步提升“老老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一是增强工作系统性和协同性。完善顶层设计,完备政策措施,加大区级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与社会保障、健康支撑协同发力,加快形成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涉老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共同研究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聚焦“老老人”的就餐、照护、医疗等刚需,努力打通工作中的“堵点”和“难点”。压实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老年人家庭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事业重要性的认识,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二是促进社会资源高效整合。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积极性,引导市场、社区、家庭和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有效协同,将各领域的“碎片化供给”更好整合为“整体性服务”,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府、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之间的老龄数据信息,统筹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优化服务供给,提高医养结合工作质效
一是提升医疗上门服务能力。推行医养融合照护服务,推动机构养老床位、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医疗床位、安宁疗护床位的整合,实现全链条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使医疗资源向养老机构和家庭延伸。鼓励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诊疗需求,提高就医便捷性,减轻家庭精力负担。组织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部分个性化服务。二是增强居家照护能力。引导“老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通过物理空间改造、辅助器具适配和智能设备配置等举措,提高老年人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提高居家养老家庭与服务机构的需求对接,发挥专业机构的上门服务、服务技能指导、设备推广等作用,更好满足“老老人”家庭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家庭照护技能培训和指导机制,提高老年人亲属的照料能力,更好顺应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习惯和意愿,巩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
三、聚焦群众需求,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鼓励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细化服务价格档位,为不同失能程度和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差异化服务,实现低偿、无偿和有偿的更好结合,把普惠性专业化服务精准递送到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依托国家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增强区级补贴力度,拓展更多普惠性服务项目走入“老老人”家庭。二是实施产业推介和培育引导。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宣介活动,鼓励街乡和相关部门为养老服务机构和产品企业开展宣传提供必要的支持,方便老年人家庭更好了解服务内容和参与体验。大力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养老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加强新兴服务项目的规范和培育,及时制定相关标准,完善监管配套,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进行干预和调整。
四、加强服务保障,提升社会各方参与能力
一是开展工作宣讲和指导。广泛开展助老为老教育,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形成人人为老、人人助老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加强重点人群宣讲,面向老年人和家属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提升对“老老人”生活照料、患病护理和精神慰藉的全方位保障。丰富宣传平台渠道,加大在老龄化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的为老服务政策宣传。加强家庭照护人员的专业指导,提升家庭养老照护能力。二是加快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短期培训和长期培养,提高养老服务人员技能水平,提升持证护理员占比。将专职护理员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开展优秀护理员评选和宣传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护理员给予相应奖励,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荣誉感。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吸纳老年康复、护理、保健、营养、心理等方面专业人才充实到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中来,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素质。支持和引导家政服务业员工制转型发展,推动大型企业进入家政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