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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职 报 告
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 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6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我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我深知,这一任命凝聚着组织对我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重托,这是对我莫大的鼓励和鞭策,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区法院党组分工,我负责商事审判、服务“两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对新职责、新形势、新要求,我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把此次任职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推动区法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理论素养,做到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将科学理论真正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把好意识形态风险关口,持续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确保各项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聚焦主责主业,促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以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导向,深化内部挖潜,切实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加速案件流转,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质量,以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持续提升,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抓牢审判管理
一是加强全流程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分管庭室深入学习领会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对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持续推动各项指标进入合理区间,重点关注一年以上、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找准原因、直击痛点,加速推进清积工作。对审限内结案率、上诉移送周期、归档率等重点指标开展针对性分析,定期研判审执态势情况,强化全周期监督,推进审判各环节质效提升。
二是抓好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在前后端分流基础上,推动庭室“二次分流”,形成以精准化识别、集约化辅助、要素化审理、信息化支撑、一体化运行为特点的层次清晰、衔接高效的审理格局和运行模式,用足用好电子送达、答辩状示范文本、要素式审判,进一步压缩案件审理周期,降低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促进均衡结案水平不断提升。强化集约化管理,深化审判辅助事务剥离,集约开展调证、归档、送达等工作,充分发挥事务集约最大功效,助力审判团队结案提速增质。
(二)深化改革创新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商事案件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衔接,推动先行调解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对接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等就和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全过程调解对接和正向激励机制;推动调解员点对点入驻各审判团队,审判团队指导开展调解工作,畅通法官与调解员协作渠道;积极培育调解能手,破解复杂案件调解难题,持续深化诉中多元解纷成效。充分发挥金融纠纷多元调解办公室职能作用,以示范性调解推动类案解纷,发挥调解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等优势,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高速通道。
二是以优秀调研成果反哺审判工作现代化。深化调查研究,引导干警树立精品意识,在丰富的案件资源中发现亮点和闪光点,有意识地培育精品庭审、精品调研和精品裁判文书,围绕新《公司法》、数字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等内容深入调研,做好相关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明确裁判思路。注重成果转化,依托金融法律课堂、“迩语讲堂”等平台,常态化开展调研成果分享交流;系统梳理调研课题中流程规范、审理要点、风险防控等方面内容,形成可供参考执行的制度机制,不断贡献司法审判朝阳经验。
(三)强化干警素能
一是注重干警实务能力培养。以实践锻炼与经验交流相结合、主动学习与主动培养相贯通的方式,围绕法律适用、调解技巧、审判流程规范、上诉归档、庭审记录等主题,组织开展辅助技能培训、审判能力培训、全员岗位练兵,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干警作为主讲人作交流分享,锤炼审判队伍业务素质与核心能力。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优化组建公司类案件、破产类案件、涉外案件、金融案件专业合议庭,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推动案件审理质效持续提升。
二是全面提升队伍综合能力。聚焦干警发展需求,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持续拓宽干警教育培训的深度和广度,广泛邀请行业专家、高校学者、上级单位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座谈等活动,围绕商事审判中各类型案件进行学习,在统一裁判尺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审判规范化水平。以常态化党团员评议为依托,持续发力商事审判先进典型培养,丰富专家型人才库,实现队伍梯次化发展。
三、积极融入大局,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觉主动把法院工作放在区域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围绕落实“四个走在前”要求和推进“五宜”朝阳建设,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区域发展重心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世行评价新变化、改革推进新要求,深入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服务”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宜商朝阳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拓宽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区级有关单位的共建沟通渠道,进一步降低商事主体解纷成本、优化涉企诉讼服务。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激活新质生产力发展引擎。聚焦科技创新核心,加大对数字经济、文创产业、关键技术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增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及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坚持依法规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积极促进区域重大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成果持续产出,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速发展;加大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在涉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自动驾驶、人形机器人等案件审理中,依法通过较强的保护力度,促进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二)践行司法为民
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切实把法律的基本原则、价值取向和政策导向运用到商事审判工作中。不断完善涵盖普法宣传、调解解纷、调研需求、司法建议等方面的“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包”工作机制,走进园区、商会、商圈的民营企业,围绕风险控制、行业监管、企业融资用资与信用支持保护等内容深入研讨交流,主动调研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现实司法需求,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助力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依法保障。
二是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将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和投资权益作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切口,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组织“巡回审判+普法宣讲”等形式,回应群众关注的金融投资领域法律问题,定期发布金融消费者保护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以裁判规则引导和规范经营行为,金融公司规范经营、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履约,增强社会公众对金融投资条款的理解和认知,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以法治力量助推金融风险防范。
(三)共建法治社会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效用。将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纽带,进一步激活其防风险、促治理、助发展的效能。围绕朝阳区作为北京市数字经济核心区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的定位,深化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司法监管协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多元化解、金融创新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等六方面的“六项聚焦”司法建议工作机制,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导向,推动司法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助推器”。
二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厚植新时代全民法治信仰土壤,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推动发展的深层动力。充分发挥已有“普法驿站”功能,构建法院与各类市场主体双向互通的交流渠道,围绕金融风险防范、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热点,提供“订单式普法”。深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作用,通过裁判文书深度说理、示范庭审全景呈现、典型案例靶向发布,向市场主体和公众清晰传递法治信号,不断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时刻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审判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是宪法明确的重要原则。区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区人大的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我将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及时予以改进落实,认真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工作,在人大监督支持下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水平,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再次感谢区人大对我的支持和信任。我将始终坚持在区委和我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实践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