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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办公室关于补选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说明

——2025年10月30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  陈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期,因工作岗位调整变动等原因,黑庄户、王四营、南磨房、常营、豆各庄、太阳宫等6个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并提出补选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关于“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和《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关于“补选代表,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代表候选人的具体人数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为便于乡人大工作的开展,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同意黑庄户、王四营、南磨房、常营、豆各庄、太阳宫等6个乡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计13名,其中:黑庄户2名、王四营4名、南磨房1名、常营3名、豆各庄2名、太阳宫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