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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国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关情况。
一、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持续深化少年法庭改革创新,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近年来,区法院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北京市巾帼文明岗”“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构建的“1+3”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机制入选最高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一)坚持深化改革,推进少年法庭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案件办理集中化。2022年4月,区法院选取妇女儿童维权特色法庭王四营法庭集中受理全区涉未成年人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在行政审判庭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行政审判法官专门审理行政案件,与王四营法庭少年审判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行政案件,实现未成年人审判的“三审合一”。
二是推进审判队伍专业化。根据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情况配齐配强审判队伍,挑选骨干力量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定期召开法官会议,设置发改案件评查、疑难案例研判、办案经验传授等主题,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审判流程及庭审行为,培养锻造高素质审判人才。近年来,区法院干警获评全国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北京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干警撰写的论文获评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论文评选活动一等奖;承办的李某诉高某、张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入选北京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三是推进审判标准规范化。加强调查研究,编制涉未成年人案件规范汇编,统一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召开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布会,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操作指南,统一保护令案件签发标准,提高签发效率。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编制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家庭教育提示、探望权案件主动履行告知等,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放,强化当事人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
(二)坚持机制完善,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优先保护机制
一是建立立审执优先机制。对涉及抚养、监护、家庭暴力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亟待保护的案件,区法院建立绿色通道,依法优先办理,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及时得到维护;至今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000余件,相比其他类型案件审理周期缩短约16天。针对涉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与区妇联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完善内部流转机制,人身安全保护令平均签发时间缩短至30小时。
二是引入心理评估与干预机制。制作与未成年人沟通提示,在审理离婚、抚养纠纷过程中,布置适宜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友善环境,倾听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制定《关于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的若干规定》,由法院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心理咨询机构、人员视情节开展心理干预工作,根据申请人性别、年龄、双方关系等进行针对性谈话,安抚未成年人情绪,消除、化解其心理危机及障碍。2021年至今,在20余起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当事人开展心理干预和矫治,既保证了诉讼的顺利进行,也帮助未成年人以更加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
三是建立救助服务机制。充分整合司法救助资源,对于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充分发挥院级司法救助等渠道的作用,根据诉讼中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情况提供小额爱心基金,对200余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减、免、缓交诉讼费,减少未成年人及家庭的诉讼成本;对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的未成年人,在立审执各阶段视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便利。
(三)坚持特殊保护,构建涉未成年人案件特色审理模式
一是创新犯罪未成年人审判教育模式。强化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着力打造针对性强、效果鲜明的法庭教育机制,针对不同罪名、不同犯罪情节、不同认罪态度的未成年被告人因人施教、因案施教,形成“庭前调查、亲情教育、判后答疑、社区矫正”的特色审判教育模式。创新推出的“一二三四”亲情教育工作模式,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奖”。
二是完善犯罪未成年人档案封存机制。制定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档案封存管理办法》,完善犯罪记录等封存材料的内部移转、查询审批等流程管理,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诉讼档案予以封存,防止因为犯罪记录不当公开导致其无法回归社会。2021年以来,累计对40余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档案实施封存,有效帮助其消除罪犯标签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其顺利就学、就业。
三是抓实抓深“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将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覆盖审前、诉中、判后全流程。在审前阶段,通过立案窗口及线上平台同步发放提示,结合典型案例强化监护责任引导,有效疏导家事矛盾。依托当庭释法、文书说理及判后七日答疑,增强当事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程度。判后依托履行清单和30日预警机制,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深化“法院+民政”协同,在离婚登记环节嵌入提示发放程序,明确“离异不离责”,切实降低离婚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构建全方位权益保障机制。
四是建立回访帮教机制。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回访工作规程,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单独标记、建立台账,确保涉诉未成年人回访全覆盖;建立执行预警机制,对具有抚养费给付义务、探望权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提前发送履行提示,详细标注履行义务人的抚养费支付周期、探视权行使期间等关键时间节点,审判团队成员定时跟踪回访并撰写记录。对民事、行政案件发现的问题,联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针对性帮扶;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帮教,了解其工作、生活、家庭状况,全面教育矫正其消极思想和不稳定情绪。
(四)坚持协同发力,绘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心圆
一是强化办案流转协同。为避免共同犯罪案件交叉感染,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建立分诉分审机制,突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具体落实,与区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共同明确分诉分审范围、条件及具体工作衔接标准。
二是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持续完善“法院+妇联”的工作模式,与区妇联签订《关于协同推进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合作协议》,通过信息共享、线索通报、多元解纷等机制,加强在妇女儿童矛盾纠纷研判预警、联调化解等协同联动,实现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早发现、快调处、实质解。近年来,成功联动化解纠纷20余起,及时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专业社会服务协同。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社会调查、社会观护等专业需求,与区青少年司法社工协会开展定向协作。与青少年司法社工协会就社会调查员、合适成年人队伍的选拔、培训工作以及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开展合作,有效保障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坚持职能延伸,织密司法为民人文关怀保障网
一是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区妇联、朝阳社区学院联合设立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明确分工推动精细化管理、三方联动促进高效率协同、抓实督导敦促规范化落实、总结反馈确保深层次推进,使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稳步开展、落地见效,为辖区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提供精准家庭教育服务。2021年以来,共对四案五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开展专家一对一指导10人次,教育课程安排20余次;向当事人发送《家庭教育提示》百余份,引导当事人接受家庭教育学习百人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依托审判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关注案件审判本身的同时,区法院始终重视加大对类型化案件的总结调研力度,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无法保障、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私人影院、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被性侵犯等问题先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0余份,提出的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有效发挥了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净化社会环境的作用,促进了辖区治理水平提升。
三是构建多元法治宣传体系。与区教委签订《关于协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基地共建、多元解纷、联合调研、司法建议”等六项工作机制,按区教委安排选派53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提供“定制式”法治教育服务。与北京市教育学院朝阳分院结成法治共建单位,建立全市首家以教师为培训对象的法治教育基地,先后为全区近千名中小学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再由教师将所学法律知识带入课堂,间接接受教育的学生达万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节点聚能,三域护苗”宣传机制,由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250余次,累计受众约13000人次;开展模拟法庭6次,中小学生参与人数约650人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05次,覆盖学生数量约20000人次。
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化建设有待强化。区法院虽组建了专业团队,出台了部分审理指引,但因辖区面积大、人口多,相关纠纷多、矛盾复杂,现有审判团队普遍负担较重,目前尚未建立与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增长、难度提升相匹配的人员动态调整机制,人案矛盾问题未得到根本性缓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未成年人特色审判、延伸工作的开展。此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惩戒失职监护人、未成年人参与诉讼流程、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利益考量标准等问题未形成精细化操作规范;对抢夺、隐匿子女等问题,缺乏统一的内部司法应对指引,审判规范与未成年人案件复杂需求的适配度还有待提升。
(二)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来,区法院常态化开展案件研讨活动、专项培训数十场,少年审判法官专业能力得到稳步提升,但受限于案件压力较大、制度供给不足,部分干警还存在用普通案件的思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形,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教育沟通技巧等掌握不足,导致少年审判法官在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矫治帮扶等特色工作领域的知识储备和实操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司法为民举措有待丰富。依托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心理干预试点项目,区法院已在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救助金支持、联合专业机构开展心理疏导等便民服务上积累了有益经验,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审判环节中,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等服务不够常态化,部分偏远地区或特殊困境未成年人难以便捷获取专业帮助。审判之外,对未成年人的社会适应性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复学指导等延伸服务较为匮乏,未能形成“审判+帮扶+成长”的全链条司法服务体系,难以满足未成年人在改过自新、融入社会过程中的多样化需求。
(四)特色品牌效应有待发挥。区法院已在专业化审理流程、判后跟踪回访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为特色品牌打造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尚未形成具有显著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特色审判模式。个性化审理流程、特色法庭建设、判后跟踪回访等机制创新不足,未能打造出叫得响、可推广的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项目,导致工作亮点不够突出,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不足,难以有效引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区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致力于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思路、新模式,确保各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特色保护机制和相关工作措施能够真正的发挥实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精准把握工作方向。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仅关乎个体成长与家庭幸福,更涉及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深远的政治意义。区法院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真学深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把政治建设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案件审理、权益保护、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确保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守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二)深化机制革新,推进审判模式专业化建设。着力推动审判机制向专业化方向纵深发展,全力推进审判标准的规范化建设。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专项调研,系统梳理案件类型、争议焦点及裁判规则,编制涵盖实体标准、程序指引、救济措施的规范汇编,为审判工作提供精准的参考依据。秉持问题导向,攻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薄弱环节,完善失职监护人惩戒与督促机制,细化抢夺、隐匿子女等行为的司法规范措施,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质效与专业水平。加强信息化赋能,通过数据汇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案件管理台账,探索实现审理节点、帮扶动态、回访记录等全要素的数字化留痕。围绕网络侵害、校园欺凌等前沿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司法应对指南与治理建议,推动从个案审理向系统治理延伸,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三)突出权益保障,践行特殊保护价值导向。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将权益保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强化未成年人权益预判机制,对离婚纠纷、抚养争议等案件实行“权益影响评估前置”,优先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从源头减少相关衍生纠纷。审理过程中,大力弘扬以和为贵、构建和谐家庭的价值观念,引导当事人明确在子女教养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最大程度地减少负面情绪对子女身心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深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中明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考量因素,清晰释明监护失职、情感伤害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司法裁判引领家庭责任担当。通过法庭教育、判后释法说理等方式,强化父母对子女教养的主体责任意识,通过个案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良好风尚。
(四)提升队伍素养,夯实专业审判根基。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队伍建设。构建系统培养体系,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重点提升干警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特色审判能力。健全全员定期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全员轮训,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完善考核内容,将教育矫治成效、权益保护质效、群众满意程度等纳入专项考核体系,树立鲜明专业导向。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廉洁司法要求,健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压实司法责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未成年人审判铁军,为司法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五)延伸司法职能,擦亮特色保护品牌。着力破解延伸服务广度深度不足问题,通过线上服务平台、巡回审判等方式为偏远地区及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开通“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完善审判环节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机制,实现常态化开展;健全“判后跟踪+多元帮扶”体系,联合专业机构提供社会适应性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复学指导等延伸服务,为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与融入社会多提供一种可能;进一步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围绕个性化审理流程优化、判后跟踪回访机制创新等培育示范项目,同时强化典型经验总结与宣传推广,形成具有高辨识度和强引领力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矩阵,以品牌建设带动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法院将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审判领域,以更专业的司法能力、更精准的保护举措、更暖心的司法服务,为建设平安朝阳、法治朝阳、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护航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