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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我区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印发〈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形成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4年末,全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936.5亿元,负债总额1477.7亿元,所有者权益458.8亿元,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6.3%;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1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4年末,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合计734.83亿元,同比减少0.78%。负债合计145.09亿元,同比减少0.98%。净资产合计589.73亿元,同比减少0.74%。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4年末,全区土地资源总量45480.3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资源为27776.38公顷,占土地资源总量的61.07%;森林资源总面积11814.72公顷,森林覆盖率25.98%;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62亿立方米,地下水平均埋深22.16米。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4年末,全区国有金融企业实收资本6亿元,资产总额6.42亿元,负债总额0.8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61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2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03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提效能。按照分类考核、“一企一策”要求,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优化搭建绩效考核体系;二是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加快完善。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要求,推动一级监管企业动态优化调整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企,优化公司治理。;三是防范化解遗留难题增力度。服务企业发展,稳妥推进企业资产租赁、产权办理、纾困民企等遗留问题解决。

 2.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国有资源配置持续优化。按照“一企一业、一业一企”的原则,聚焦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范企业主业管理,梳理核定主业目录,着力打造主责主业更加清晰、核心功能更加突出的优势企业。统筹国企资源,将金龙水道开发公司100%股权划转至文旅集团,加快推动亮马河经济带建设;二是深化改革国企活力持续增强。开展瘦身健体专向行动,持续加大“僵尸企业”“两非”“两资”企业处置和出清力度,完成28家二级以下企业清退整合。推动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做好CBD管委会、园林绿化局下属企业及街道幼儿园接收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需求,通过市场化方式累计招聘100余名优秀年轻人才重点培养,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储备。

 3.落实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2024年国资系统构建起“分类施策、精准整合”的资源优化体系,推动同类资产向主业清晰的企业集中,年内通过10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协同整合。针对企业国有股权退出需求,通过股权公开转让,兼顾资产配置效率与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强推动低效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和回收资金。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深入贯彻落实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做好资产清查、资产月报、资产年报、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等常态化工作,规范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完善流程监管,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完善从“入口”到“出口”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资产调剂,实现资产跨单位、跨部门调剂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存量资产挖潜增效。

 3.提升服务水平,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资金、资产和资源,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公物仓调余补缺、循环利用功能,推进资产经济节约、充分利用和集中共享;统筹盘活闲置房产,深化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保障效能。

 4.加大盘活力度,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利用。以税源建设、产业布局、服务民生等因素为落脚点,做好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工作。统筹共享,盘活空置房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促进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的循环利用,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作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摸清自然资源家底,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认真落实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全链条管理机制,夯实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管理。

 2.服务保障首善之区,绘就绿色发展新图景。服务保障首都重大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群众义务植树工作,全力推进花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3.一体化保护自然资源,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化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提升,不断压实“田长制”责任;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及水环境治理,地下水超采治理与节水型社会建设见实效;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森林资源精细化管护水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朝阳建设。

 4.优化自然资源配置,支撑高质量空间发展。持续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破解城中村改造难题;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助力“五宜”朝阳建设;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创新土地出让模式,积极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减量,为大尺度绿化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拓展空间。

 5.深化节能减碳,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创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ESG特色标杆区。高效开展资源能源节约管理,落实节能考核约束机制,做好节能执法检查;积极组织节能培训活动。

 6.坚持法治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环境监管能力;严格分类审查,积极开展卫片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强化立案查处。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积极落实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出台《朝阳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协同合作。区财政局委托区国资委管理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身份不变、产权管理责任不变、执行统一规制不变、全口径报告职责不变。国有实体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依法行使具体股东职责,执行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2.不断健全国有金融资本财务管理体系及公司治理体系。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按要求开展产权登记等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基础情况。区国资委指导国有股东按照国有实体企业股权关系,参与所出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指导企业做好重大事项逐级上报等工作,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深化监事会改革,助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公司治理体系。

 三、上一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10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夯实基础,持续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水平”“强化绩效,着力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实效”审议意见。对照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细化改进措施,着力抓好落实: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日常管理。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管理制度执行。坚持把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优化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家底清晰准确。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升资产管理效果。二是加大统筹力度,提高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助力社会事业发展。强化监管跟踪问效,推进监管精准到位。三是强化整体保护,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自然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支持经济发展作用。加快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和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还需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合理、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企业在融资功能、区域产业链带动、科技创新以及品牌提升等方面作用发挥不足;三是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具备战略眼光、市场化意识且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企业管理人才较为缺乏,在复合型人才培养锻炼方面仍需加大力度;四是国资监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管资本的方式和手段还需完善,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指导企业改革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资产基础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资产盘活力度不够,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不够健全;三是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程度不高,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四是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比较滞后,资产管理融入预算一体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管理水平需着力提升。数据整合共享的系统性不足,动态监测体系的实时性有待提升;二是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释放与配置优化需深化探索。部分闲置资源资产的市场化开发路径尚不完善,资产价值未充分释放;三是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与服务供给需提质增效。生态要素的统筹管理存在优化空间。水资源供需矛盾持续,水环境治理存在短板;四是执法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持续推进。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与执法工作中面临复杂局面,存量案件与在建工程带来的执法压力较大。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从区域金融生态建设与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视角来看,当前我区金融领域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两家区属金融企业受限于现有规模,尚未能在区域金融资源配置中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企业在应对市场波动、实现持续稳定盈利方面也面临挑战,其作为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与发展动能仍需进一步激发。另一方面,在企业运营与核心能力建设上,金融企业自身在经营管理体系构建上还存在一定短板,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稳健发展能力,相关能力建设仍需持续推进与强化。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抓改革优布局,在深化改革创新中提高发展质量。围绕区属国有经济在区域功能定位,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围绕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集团业务板块划分,充分发挥平台公司功能,通过创新驱动、改革赋能等举措,推动创新发展。

 2.抓服务强保障,在推动区域发展中履行好国企责任。围绕中心大局,以“五宜”朝阳建设为统领,明责任勇担当,以更高站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两区”建设、城市运行、城市更新、农村城市化建设以及筹办重大活动等重点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好国企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为“五宜”朝阳建设贡献国企力量。

 3.抓监管防风险,在完善体制机制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以放活与管好相结合为导向,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体系。防范投资风险,规范企业融资行为,深化法治国企建设,优化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系统性有效性。

 4.提质效稳增长,在经济平稳运行中保持回升向好。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抓机遇促转型,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5.坚持党建引领,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断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及成果运用,制定完善监督巡察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规范资产日常管理。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优化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培训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全区资产管理水平。依托信息化系统规范资产管理,夯实登记入账、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2.加大资产盘活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积极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循环利用功能。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推动跨部门资产调剂使用,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断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坚持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创新资产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规范工作,对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持续跟踪单位整改进展,以监督促规范,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管理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探索建立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新机制。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自然资源精细管理。构建统一数据标准体系,推动跨部门数据互联共享,补齐历史数据短板,搭建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运用新技术实现全方位监管,健全预警与审计制度,加强跨区域资源协同调配,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

 2.以系统性思维推进首都生态保护与品质提升。深化林长制与河长制实施,加强森林绿地管护和水环境治理,完善防汛与海绵城市建设。构建绿色空间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锚定双碳目标,推动绿色转型,创新生态产品供给模式,提升生态服务均等化水平。

 3.以创新模式与机制激活城市空间发展潜能。创新“生态修复+产业导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闲置资源盘活。科学推进建设用地减量,深化城市更新机制创新,完善政策体系与资金保障,推动“人城产”融合发展,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4.以能力建设与严格执法筑牢资源保护防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与作风建设,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落实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

 5.以制度创新与长效机制保障自然资源规范管理。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地方立法,建立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创新弹性用途管制与金融支持政策。健全林长制等配套制度,构建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体系。

 6.以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凝聚美丽朝阳建设合力。培育生态文化品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广绿色理念,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激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美丽朝阳建设。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我区将立足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维护金融稳定的战略定位,持续深化并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重点推进以下两方面举措:一是以制度落地为核心抓手,严格落实《朝阳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与高效信息共享渠道,推动各监管主体形成监管联动,凝聚监管合力,构建覆盖全面、协同高效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体系。二是聚焦风险防控与效能提升双重目标,加大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力度,促进国有金融资本在安全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切实增强国有金融资本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