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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龚浩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报告2023年度区法院办理朝阳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朝阳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交由我院办理的代表建议共2件,为会上建议。我院接到建议后,迅速指定具体负责部门进行建议的专项办理。现已办理完毕,代表对我院建议办理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针对优化涉老审判方面的建议
针对陆中秋代表提出的“关于法院应从立案到审判、执行,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的建议”,我院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一是聚焦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以制度规范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提升涉老审判“专业化”水平,立足朝阳法院人民法庭建设“一法庭一样板”的工作布局,在亚运村人民法庭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化法庭,集中审理部分类型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探索涉老部分类型案件集中审理后,涉赡养类纠纷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30天;涉老年人行为能力认定及指定监护人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6天,让涉诉老年人及家属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的诉讼体验。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调处化解双轮驱动,以多元解纷营造护老法治环境。主动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按照朝阳区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朝阳的工作意见》相关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引入专门调解组织,推动建立三级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并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实现2022年以来,近三分之一的涉养老机构类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涉老继承类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的案件同比增加了18%。三是同步推进三项赋能,与社会力量共建互联助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专家智库赋能理论支撑,与首都高校、老年法律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成立“两基地一中心”,即“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老龄法律研究基地”“老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多维联动赋能专门保障,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护老年群体。充分运用好“法官进社区”这一平台,提升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社会认知、体察和群众工作能力。发起成立“长青志愿服务队”,倡导善行善举、凝聚爱心、奉献社会。
二、针对提升审判效率方面的建议
针对康铧代表提出的“区法院应加强依法完成审判工作的意识、增强当事人满意度的建议”,我院从以下两个方面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一是严格审判监督和管理,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稳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审判质效,健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权力清单,强化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有机统一,严把案件办理质效关,发挥院庭领导的监管督导作用。加强案件日常评查、审限评查、长案评查等专项评查工作,梳理分析瑕疵案件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注重裁判规则、审判经验等统一法律适用成果的总结和提炼。为解决案件量持续高位运行的严峻形势,我院严格审限管理,规范审限扣除;加快积案清理,实现新旧案件良性循环。为加强审判流程规范性,提高程序效能,我院出台《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规范及防控风险点提示》,对民事案件审判中的14项关键流程及对应的80个主要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加大司法能力培训力度,针对人才培育和储备问题,遵循专业人才培养规律,建立“三阶矩阵型”法官培养模式,安排“五个课堂”培养优秀储备人才,推动人才梯次化培育、进阶式成长,确保人才队伍数量充足、专业广泛、结构合理、梯队连续。二是优化诉讼服务机制,完善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我院严格落实市高院关于“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工作部署,持续发挥12368热线连接诉讼群众与法官的桥梁作用。完善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回应群众对司法便捷更高期待。加强智慧法院应用建设,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加快推进现代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辅助作用,为审判工作高效性提供更好的技术保障。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打造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诉讼模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一年来,我院严格落实市、区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在期限内办结了代表建议,并获得代表的高度肯定。我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为目标,积极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代表建议办理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举措,切实提升建议办理的针对性、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