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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22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我院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三方面的审议意见,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我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拓了崭新思路、提供了有力帮助。收到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后,我院上下高度重视,通过业务分析会、部门研讨会等方式组织检察人员全面学习领会审议意见报告精神,决心以此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我院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处理方案,我院党组定期听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确保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服务保障朝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
(一)牢牢抓住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的责任感、使命感
切实坚持以质效优先为导向,在保持合理规模基础上,以质效为根本,力争数量、质量“双提高、互促进”。牢记公益检察初心,切实把握办案为了人民、办案维护公益、办案促进依法行政的标准。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媒体曝光的重点案件,尤其是“硬骨头”“老大难”问题,注重调查取证、注重办案规范、注重多重治理体现效果最大化。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以受损公益得到实际修复为目的,最终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案件质效的标准。同时进一步提炼总结案件质量标准,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既要快速高效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小案”,又要集中力量办好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的“大案”。上半年,我院以人民为中心,办理了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针对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航空旅客个人敏感信息的行为提起诉讼,同时向被告人所就职的航空公司和呼叫外包服务公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加强企业管理,切实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该案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转发,并成为最高检《捍卫公益之诉 守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案件素材。
(二)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
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深耕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多件有影响、有价值的典型案件,在更加广泛的社会治理领域发挥公益诉讼制度效能。上半年,我院全面梳理中央环保督察、市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并结合12345市民投诉举报等,围绕土壤污染、生态破坏和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普遍问题,组织开展垃圾堆积、扬尘治理、飞线充电、换电柜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监督活动,通过类案监督集中推动问题解决。拓展文物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办理倒卖文物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在文物上伪造刻铸铭文的方式倒卖文物,损害文物资源,为保护受损文物得到专业、有效的修复,我院对文物现状、损坏情况、修复方法、修复所需费用等进行评估鉴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两名被告承担文物修复的民事责任。此案系北京市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对促进全社会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实现文物资源的全方位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新领域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借鉴,本案的办理过程被“今日说法”栏目专篇报道。
(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处理好与各方主体在维护公共利益中的关系
巩固和深化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检察+”工作模式,促进资源共享和合力发挥。深入落实已建立的协作机制,推动“河长制+检察”“林长制+检察”“田长制+检察”协同履职,共同推进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丰富“检察+”协作机制,聘请行政执法骨干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研究,助力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水平。持续扩大多元主体参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益诉讼听证,主动接受监督,增进代表委员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了解,增强司法公信力。今年,我院走访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园林绿化等行政机关20余次,主动了解工作难点,依法助力破解执法难题,深化协同治理、系统治理。针对野生动物涉刑作出相对不起诉案件,开展专题调研,协调帮助行政机关在嫌疑人被释放前开展询问工作,切实解决被不起诉嫌疑人不配合、不到案,导致无法作出行政处罚的难题。
(四)促进公益诉讼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稳步发展,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
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调整是重点”的工作理念,稳步扩大办案规模。抓好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重大牵引力的重点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补短板、强弱项、调结构、增优势为主攻方向,优化四大检察业务供给,做强公益诉讼检察。今年来,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15件,立案597件,制发检察建议128件,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公益诉讼占四大检察的结构比明显提高,更好的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
(五)完善“三诉两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促进公益诉讼全面开展,更好服务朝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检察办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刻把握“数字革命”驱动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强化检察履职“抓前端、治未病”效能,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向溯源治理和系统施治”转变,促进“三诉两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损害赔偿磋商,朝阳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关于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启动调查程序应及时告知检察院,邀请检察院参与损害调查、赔偿磋商等程序。互相移送生态环境损害线索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定期研究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共同开展鼓励赔偿义务人积极担责、鼓励公众参与等工作。今年,我院与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环保督察活动,累计支持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0件,区生态环境局正在制定《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一)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完善案件线索征集和及时移送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在相关领域的平衡发展
联动12345市民热线,共享接诉即办信息数据,办好群众关注案件。利用网络大数据,推进科技赋能检察。用好“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提高线索发现的智能化水平和精准度;发挥检察一体化职能,加强内部线索移送。建立完善刑事案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工作机制,构建起以罪名筛查为基础的刑事案件线索定期筛查机制,拓展公益诉讼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今年来,我院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大数据监督发现线索860件,大数据监督线索成案804件,大数据线索形成监管案件477件,案件线索征集和移送机制初显成效。
(二)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制度,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建全与行政机关协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共享流程。通过已建立的“检-行双向协作”制度,深入挖掘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有效拓宽线索渠道,形成公益保护合力。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公益受损问题,推动补足一批社会治理短板和制度漏洞。
与生态环境局加强沟通协作,联合跟进环保督察活动,监督责任人切实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检察机关累计支持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0件。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落实两单位会签的检税协作机制,继续共同开展税款等国有财产的的追缴。帮助税务机关开展欠税问题追缴工作,目前已追回税款3100余万元。与区税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召开圆桌会议,推动两单位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促进耕地占用税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三)增进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公益诉讼特殊规律,深化公益诉讼案件问题研究
积极与审判机关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就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侵害野生动物资源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证据规则、法律适用、赔偿执行等问题开展研究,统一办案尺度,保障公益诉讼效果。今年,我院公益诉讼部门与朝阳法院刑庭就一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沟通,获得法院支持。同时与区法院就涉野生动物、安全生产等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与法院刑庭建立一对一联系人机制,做到每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充分沟通,确保案件质量与效果。
(四)加强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协作联动,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关注、支持和参与公益诉讼
建立社会组织公益诉讼联络库,完善社会组织支持体系,与“自然之友”“中国医学会”会签协作方案,邀请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难题,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外脑”辅助作用,大力支持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邀请社会组织参与案件咨询论证、专题研究,共同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在办理环保督查案件中,针对嫌疑人污染环境的行为,咨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就污染环境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程度、修复周边生态环境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评估,根据未来案件进展适时邀请其出具鉴定评估报告,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做好准备。
(五)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独特优势,健全对诉前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机制,切实做好公益诉讼的“后半篇文章”
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在全面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回函整改情况跟进监督并采取“回头看”,避免出现虚假整改或反弹回潮。为规范办案活动,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今年8月开始我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23年1-7月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开展全面检查审视,通过“回头看”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行政诉前程序案件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及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不合理、司法化不足等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诉前程序未能解决的公益损害问题,发掘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锲而不舍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切实做好公益诉讼的“后半篇文章”。
(六)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相关领域问题的集中整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围绕土壤污染、生态破坏和固体废物污染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普遍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通过类案监督集中推动问题解决。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就社会治理热点问题、法律实施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释法普法。持续加强案例研究工作,编发公益诉讼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覆盖面,不断创新思维理念,把握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规律特点,依托主流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对外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检察声音、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今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要求,推动北京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走深走实,我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针对换电柜存在选址随意、安装不规范、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排除专项监督活动”,共受理案件线索43件,立案43件,制发检察建议21件。
三、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公益诉讼工作专业化水平
(一)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不断拓展办案领域,深度融入我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
开展污染防治、守护舌尖上安全、英雄烈士保护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推动问题集中整治,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积极开展法定领域案件办理工作,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办理,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障等新增法定领域,在加强研究调查基础上积极开展案件办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实施意见》要求,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不断扩大公益保护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今年上半年朝阳院累计办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类案件线索206件,立案206件,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件,支持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件。
(二)把公益诉讼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配齐配强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不断提高办案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提质量、调结构、促担当”相结合,着力优化检力资源配置。一方面注重人才选育,发挥院内“公益诉讼专家”“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能手”等公益诉讼人才引领带动作用,集约配置优质检力资源,持续充实后备人才力量储备,在重大案件办理、重要专项工作以及各类竞赛和评先推优活动中发现人才;另一方面,立足“四大检察”全面发展,有序推进不同业务条线人员轮换,打造复合型人才。
(三)探索推进公益诉讼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办案规则,规范办案流程,全面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依靠区委领导,结合朝阳实际,坚持以更加丰富的理论支撑和更具成效的司法实践,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北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初核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职责。上半年,我院公益诉讼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共16件,听证地点均设在朝阳院听证室,由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3人组成听证员,就是否制发检察建议展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人通过介绍案件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外部监督,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四)加强与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等合作,弥补检察人员专业力量不足的短板,为公益诉讼提供专业支持
充分利用首都高校集聚优势和人才资源,通过与研究基地共建、与专家学者合作等方式,加强公益诉讼理论和实务研究。聘请行政执法骨干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研究,助力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水平。运用“益心为公”平台弥补检察人员力量不足的短板,截至2023年8月1日,朝阳院共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76人。人员构成包含: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媒体工作者、律师、朝阳群众,未成年领域志愿者。目前我院已经完成了《朝阳检察院公益诉讼“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手册》的起草工作,下一步拟让志愿者们参与提出修改意见,完善工作手册内容。我院于5月10日召开了“益心为公”公益志愿者聘任仪式暨培训会,并被朝阳融媒体中心采访并在朝阳有线宣传报道。
(五)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展线索发现收集、调查取证等工作,提高公益诉讼检察智能化水平
贯彻“数字革命”理念,在公益诉讼检察中强化“科技赋能”,运用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用工作,运用科技手段进行精细化筛查,通过大数据碰撞发现监督线索,不断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开展成品油涉税专项监督工作。去年以来,我院在市检察院部署推进的成品油相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试用专项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追回税款2599万元。“黑自流”线索移送后刑事立案2件5人,1人被判刑,1件案件移送四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今年以来,我院深入拓展大数据应用场景,拓展到了“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大数据监督模型。经工作,税务机关已对其中6家核定征收水资源税共计600余万元。同时,我院正在深挖可能漏缴或者少缴水资源税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全面开展监督工作。
以上是我院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定的长效举措需要我们持续努力。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继续加强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美丽朝阳、文化朝阳、宜居朝阳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