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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3年10月26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  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吴小杰区长委托,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实施《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 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聚焦北京市停车难、停车乱的痛点难点堵点,理顺管理理念,完善制度设计,凝聚社会共识,明确各方责任,以静态交通法规体系的完善促进动态交通治理的改善,切实提升首都整体交通治理能力,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实施以来,朝阳区坚决按照《条例》要求,将学深悟透和贯彻执行有机结合,坚持高位统筹、综合施策,专班化、清单化、系统化推进《条例》落实。

 (一)加强机制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条例》中明确,各区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规划、设置、使用及停车秩序、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我区依托“1+8+43”组织领导体系,即1个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加8个专项工作组加43家街道和地区办事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街乡主要领导任成员,成员依照职责分工单位联动,统筹推进我区停车设施及停车秩序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每年向全区各单位下发《朝阳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明确全区各部门和街乡的停车专项治理工作职责,有效推进全区落实停车设施设置及秩序治理“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二)多措并举,完善政策机制

 我区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停车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成效。按照《条例》关于组织实施停车设施规划、设置的工作要求,为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合理引导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我们研究出台了多项停车管理措施,用以提升停车服务水平,加快全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促进我区交通体系协调、持续发展。在顶层设计层面,我们落实“优化供给、调控需求、强化治理”工作方针,编制《朝阳区停车专项规划》,明确朝阳区停车发展战略。制定五年停车建设计划及街乡停车综合改善方案,推动标本兼治、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筹划整体停车规划方案。增设停车设施供给方面,我们制定了《朝阳区立体停车设施指导意见》,明确了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流程及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场“平改立”改建工作。完善道路停车管理方面,我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朝阳区道路停车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意见》、《朝阳区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认定指导意见》,明确了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位设置的条件、流程及规范,强化了建设和管理职能和资金保障。规范停车秩序治理方面,我区制定《朝阳区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朝阳区严厉打击路侧停车黑收费工作方案》,建立了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属地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三及时”,及时打击道路停车违章收费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减少私装地锁、乱停车占压消防通道、盲道乱停车现象。重点整治停车秩序乱点、堵点,规范静态停车秩序。提升智慧停车建设方面,我区制定《关于开展朝阳区停车设施数据接入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对智能化停车服务的需求。

 (三)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构建全区停车一张图

 我们坚持“向科技要效率、向管理要效能”,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为深入贯彻条例要求,我们依托市级停车资源系统,汇集路外公共停车场资源,推进路侧电子停车位上线管理,建立了统一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管理系统,定期开展停车资源普查,对向社会开放收费的停车场实行备案管理,将有关数据纳入管理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共享。二是建设区级停车诱导平台,开展停车设施信息登记,构建全区停车资源“一张图”。建立分级账号管理机制,创新数据统计方法,资源落图,统筹分析。做到停车管理底数清、情况明。截至2022年底,全区注册机动车总数量约为100万辆,全区停车位共计约114.88万个,较2016年停车普查相比增加约18万个车位,增长18.5%。基本满足了停车需求,但也存在停车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

 (四)打好组合拳,有效扩大停车位供给

 按照《朝阳区停车专项规划》和《朝阳区街乡停车设施资源分析报告》的停车位供需情况和发展要求,我区以路内路外相结合,开展泊位资源挖潜,持续提升我区停车空间总量,形成街乡“共享停车、道路停车、小区停车”停车位供给格局。

 一是积极探索破解居民小区停车难题。属地通过社区党建引领作用,开展居民自治,通过民意调查、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在居住小区内利用共有用地挖潜,设置临时停车泊位。让小区居民共同参与到停车位挖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本着“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居住区内车位挖潜工作。比如百环花园、广顺园、芳林苑小区、工体南路5号等立体停车设施。通过挖潜资源或利用地下人防空间增加停车位解决了停车占消防通道、小区内道路循环不通畅等问题。自《条例》实施以来,利用人防工程临时使用增加停车位16080个。

 二是利用闲置土地增加供给,靶向整治停车难。利用闲置土地、边角空地增加临时停车位是缓解周边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重要手段。我区以街乡为主导统筹资源,区级部门协调配合、社会企业参与,对临时停车场改造和管理,力求解决周边居民的停车需求。2018年以来我区利用闲置待开发地块、边角空地以及代征道路等方式在潘家园、六里屯、垡头、将台、东坝、十八里店、崔各庄等20多个地区共增加居住区停车位21400余个。

 三是加快推进立体停车设施配备。依托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出台关于规范机械式和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的若干意见》,我区按照“政策引导、属地供需、资本引入、部门联动、项目落地、属地监管”的工作方针,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在停车资源紧张的区域投资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截止目前,全区已建成23处立体停车设施4000多个车位。有效改善了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红十字会急救抢救中心的就医环境,为郎园station、798、普天实业等文化科技产业园增加停车供给,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是开展停车错时有偿共享。我区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建立市、区、街乡三级的联动机制,按照“市级指导、区级推进、属地组织”的工作方针,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计划。制定共享停车协议和管理规范,确定实施共享停车的基本程序,制定标准的共享停车协议书模板,明确参与共享的车辆及车主信息、泊位信息、停放时限、收费标准,明确允许停放时段和停放区域,以及各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等,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目前,我区共开放错时停车场104个,提供共享车位5613个。

 (五)强化停车秩序整治,构建停车治理新格局

 我们坚持宣传倡导共享停车理念,推进提升智慧停车管理效能,坚持“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基本要求,全面构建“有偿使用、共享利用、严格执法、社会共治”的停车治理格局。

 一是开展停车场备案登记。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我区制定《朝阳区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登记服务办事指南》并开展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工作。目前全区备案停车场706个,停车位共计220573个。

 二是提升停车场智能化水平及配建指标。将公共停车场动态数据接入区级停车诱导平台提升智能化水平,平台将动态数据推送给高德地图等用户端,及时向社会提供停车信息服务。目前备案停车场接入率达到95%。严格落实停车场车位配比指标。停车场按照总车位数2%的比例设置无障碍车位,设置专用充电停车位。要求独立建设或配建停车场设置总车位数的10%车位数的充电桩。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检查。《条例》实施后,我们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同时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朝阳区现有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2237台,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5家,所有设备均在检验有效期内。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处罚。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停车管理执法,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规停车行为查处力度,引导车主养成规范停车、“文明”归位的良好习惯,推动停车秩序上档升级。对于违法经营、违规挪用的停车场,及时取消备案并将信息上报市交通委停车资源平台,及时反馈至执法部门。对于服务管理、停车设施不齐全的停车场,加强监管,督促其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属地办事处根据备案停车的发布信息,对辖区内未备案停车场违法经营进行监管查处,违规占用、挪用停车场责令整改恢复,并进行处罚。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今年3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114人次,检查停车收费经营主体1057户次,立案1起,处罚金额3000元。同时,我区重点检查机械停车设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设备安全管理。

 (六)提升道路停车管理服务,推动道路停车秩序提升

 我们坚持从“规建管”全链条发力,主动担当、奋勇争先、高效务实,全力做好全区停车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道路停车改革。2018年以来,我区全面启动道路停车改革工作,制定《朝阳区路侧停车改革工作方案》,道路停车泊位全部实现电子收费管理,停车费纳入非税收入,成立区属国企朝阳停车管理公司统一管理道路停车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为缓解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的问题,我区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道路停车设施建设。截止目前,我区已投资约2.3亿元,共在207条道路增设19305个道路电子停车位。覆盖了朝外、南磨房等32个街乡,范围逐步向五环外推进。2021年,为适应现阶段道路停车建设和管理的发展需要,降低单车位建设和管理成本,我区调整建管模式,明确资产纳固主体,形成投入和产出资金使用闭环,确保道路停车改革工作持续走向深入。

 二是采用多种惠民政策,提高泊位使用周转率。全面推行道路居住认证。针对居民停车优惠工作和停车场周边居住停车认证问题,我区建立区政府、属地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三级审核管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确保“居民跑一趟”,切实将道路停车资源和优惠政策倾斜给周边老旧小区居民停车使用,自改革以来总计办理居住认证25155辆/次。

 三是加大道路停车执法和监管力度。我区严格按照2021年9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的《条例》,对于停车欠费的,通过网站公示,电话、短信通知等形式进行停车费催缴。关于停车罚款方面,超出停车费补缴期的,对其开具停车处罚决定书。对于数额巨大且多次催缴拒不缴费的,利用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关于违停处罚方面,对于道路违停行为,停车管理员及时劝导,拒不改正的,通过随手拍或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执法。利用科技手段,对电子收费设施“违停赋能”,加强违停抓拍,实现停车管理提质增效。自2018年以来我区交管部门针对违停现象累计执法约514.32万笔,其中现场处罚违法停车约4.32万笔,非现场处罚约510万笔,现场拖车约2.89万辆。今年1月以来,违停总执法共568158笔,告知281259笔,占比全市总量的24.4%。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停车资源持续增加,静态交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但是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停车综合治理的统筹力度仍需加强

 五年来,我区虽出台了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但整体上停车治理工作仍显粗放,在车位供给、服务管理、价格收费等方面不够精细。在《条例》执行上,各部门之间仍未完全形成合力,区级和属地上下仍未有效贯通。社区基层执行能力参差不齐,对《条例》理念、初衷、目标理解还不够深入。虽然在车位供给数量上增加明显,但在重点区域(如老旧小区周边)的“痛点”治理上仍需努力破局。

 (二)停车资源分布不均衡,车位利用率有待提高

 经我区停车设施登记统计分析,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车位比约为1:1(城市地区车位约56万多个,农村地区约58万多个),但城市地区人口更密集,医疗、教育、商业办公等资源更为集中,重点区域的停车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同时,经营性停车场已经实行市场调节的作用仍未明显显现,导致了停车泊位周转效率低。单位大院出于安全和管理的需要作为内部停车场不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资源造成浪费。

 (三)停车入位的理念宣传仍需加强

 在宣传形式上过于单一,部分市民对于道路停车收费不满意,由于部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不够便利、停车位离家较远或停车费较高等原因,部分小区居民仍愿将车辆在路边违停,出现“有位无车停、有车占路停”的现象。“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基本理念尚未形成社会共识,对条例的宣传仍需进一步深入。

 (四)停车管理和执法人员力量不足

 《条例》中进一步明确属地办事处停车管理的职能职责,但目前我区在基层配置的交通管理人员仍有限,多为兼职管理停车工作,各类停车执法力量不足。经统计,今年以来我区12345案件中关于“停车管理”类诉求数约为2.6万件,排名前十。总体投入人员力量与群众对日常出行和停车问题的诉求不匹配,无法充分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停车设施的运营监管体系不健全

 建设钢结构立体停车设施的初衷是有效利用土地增加停车位。设施建成后经营者将部分面积挪作商业、超市等用途使用,造成停车资源被占用的同时,设施也同时存在安全等方面的隐患。配合《条例》关于立体停车设施后期监管和处置的配套文件未出台完善,导致行业管理和执法部门在后期监管和执法边界上不清晰,没有形成联动效应,属地在日常管理中没有充分做好及时发现、督促整改的工作。

 (六)停车有偿错时共享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虽然市级层面出台了一些关于停车有偿错时共享的配套政策,但是从实际推广效果不太理想。小区周边公共停车场收费较高且距离较远,与周边居住区未充分形成停车资源共享,小区居民没有积极性。另外,现有工作体系主要以属地出面协商为主且暂时没有补贴政策,企业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未能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主要是停车管理成本增加(人员服务、矛盾及投诉量等)且经济收益不高,停车场的智能化服务水平也达不到管理要求。目前,朝阳区备案停车场700多家,粗略统计夜间利用率不足20%,停车资源配置有待优化。停车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七)部分地区刚性需求突出,夜间执法存在困难

 部分小区周边道路不满足停车泊位设置条件,小区内部停车资源困乏,居民周边停车确实存在刚需。同时,自2022年5月公安部发布《规范和改进违法停车查处工作要求》实施以来,一般违法停车处罚前,需对车主先行进行告知待达到规定时间后,才能开展执法工作,造成违停执法效率下降。根据便民政策要求,小区周边夜间谨慎执法,部分地区投诉反映夜间违停问题。总体来看,违停执法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党建引领,加强融合共治

 结合我区区域发展定位和停车治理工作现状,努力探索打造政府引导、行业监管、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着力解决静态交通治理顽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党建平台打通多部门间行业壁垒,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联审制度,开通停车设施前期建设和后期监管的绿色通道。二是向属地倾斜政策和下放权限。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充分调动属地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人员的积极性。结合12345和属地信访工作,将停车问题进行归类,充分发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作用,大力支持属地停车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加强行业监管。整合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协会、综合执法等多种力量,形成对停车设施建前审批(事前)、运营服务(事中)、监管执法(事后)的闭环管理。四是加大政策引导。充分落实市级相关配套政策和优惠补贴,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提倡社会单位和市民间共享停车,加强小区自治管理,鼓励市民采取多种方式停车入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

 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属地要自上而下开展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就与部门职责相关的居住区停车自治、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认证、停车执法等内容深入学习。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停车条例、道路停车管理改革等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市民群众理解支持,促进停车治理共建共享。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

 针对前期规划不足、事权未下发区级层面等问题,我区对新建区域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对老旧小区从城市更新入手。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一地一策,精细管理。居住小区方面,据统计未施划停车位的居住区数占居住区总数的31.9%。在提升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的同时,通过临时施划、平改立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小区内停车资源的挖潜力度,规范停车秩序。商圈、学校和医院等重点区域方面,快速提升停车场车位引导、智能闸机快速通过、语音提示、停车诱导数据显示等智慧停车服务水平,提高车位周转和利用率。各部门各司其职,综合发力。停车管理部门加强停车管理,加快智慧停车建设,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价格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机动车停车价格监督管理,形成市场定价、政府监管的停车价格机制。财政部门推动道路停车设施降本增效,强化停车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城管执法部门加强违规收费、私设地锁和不合规停车场的查处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加大队违法停车、专用充电车位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属地办事处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强化街乡停车管理执法力量,整合现有的交通协管员与道路停车收费员力量,实现一人多职,加强道路巡查执法,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四)持续增加供给,注重为民服务

 继续推进2023年道路停车专项建设计划落地,做好2024年停车专项前期可行性研究部署。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背街小巷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人防工程利用、桥下空间利用、停车设施平改立、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调整等措施坚持不懈挖潜停车设施,缓解居住区停车难问题。同时结合交通安全示范社区(村)建设,继续做好居住区内部停车管理、交通设施完善及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位设置,提升居住区停车管理水平,改善停车环境。加强对道路停车管理企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做好居民停车的认证工作,属地积极稳妥推进居住停车道路管理改革,持续做好居住停车认证政策的解答,对居住认证实施动态管理,减少矛盾和投诉。

 区政府将继续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以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严格落实《条例》,努力改善辖区交通秩序,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