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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为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区政府经过认真研究,针对加强普法宣传、坚持齐抓共管、加强探索研究、推动多方参与等方面制定了落实方案,大力推动《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实落地。一年来,各相关部门、街乡积极推进工作。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一)加强宣传普法,提升社会法治物业意识。一是加强宣传。依托“3.15”“5.1”等重要节点,围绕物业服务范围、业主大会、业委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重点方面,开展普法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7000余份。二是加强公示。开展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晒服务标准、晒收费标准”专项行动,健全公开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规范化工作机制,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让企业“清清楚楚花钱”。

 (二)深化培训指导,明晰各类主体权利义务。一是发挥专业部门优势。依托朝阳区物业管理工作例会,充分发挥消防、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专业部门优势,面向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各街乡,开展防火、防汛等专项培训工作,累计培训3000余人次。二是发挥专家优势。邀请行业专家,面向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开设设施设备管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物业项目应急管理等专业课程,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二、关于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工作职责

 (一)加强区级统筹调度,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的统筹调度作用,将各街乡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党(工)委、党组书记月度点评会的重要内容;以提高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为导向,针对群众诉求反映集中的小区,由区领导专项调度,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二)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综合执法成效。创新制定《朝阳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由区房管局牵头组织,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各街乡纳入成员单位,细化发起、联合执法、整改、回头看4个阶段,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形成齐抓共管、主动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深化行业监管职责,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分析提升会、2022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擦亮品牌工程”大会,加大C级企业帮扶提升力度,引导AB级企业持续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二是开展2023年信用评价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发布《北京市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方案》《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开展第二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全区5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报名参与,持续推动形成全行业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三是开展物业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区房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朝阳区规范物业收费问题解决工作方案》,聚焦未收支公示、未明码标价等八类物业收费不规范问题进行治理,并发布《朝阳区物业收费问题执法清单》《八类物业收费不规范问题治理工作指引》,推动我区物业收费透明合理。

 三、关于加强探索研究,积极寻找破解物业管理难题的新路径

 (一)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提升居住体验。一是开展奖励。按照《朝阳区老旧小区引入标准化物业管理达标奖励工作方案》,开展2023年度老旧小区引入物业管理达标奖励申报工作。全年累计申报10个小区,涉及收费面积89万㎡,拟奖励金额230余万元。二是推动调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员赴上海、深圳两地开展调研,深入学习考察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我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思路。

 (二)加强多类型小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治理。一是加大主动治理。按照每月一个重点的原则,开展全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主动治理。截至9月底,已开展公共区域堆物堆料、门禁损坏、私拉电线等9类问题整治,主动治理1000余处。二是深化诉求办理“红黑榜”。细化46项物业管理问题,持续发挥物业企业市民诉求办理情况“红黑榜”作用,引导企业解决群众诉求。

 (三)探索公维政策措施,维护房屋安全和业主利益。一是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解决房屋漏雨诉求。为推动《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3〕253号)文件落实落地,我区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了《实施指南》,细化了使用流程及相关模板,政策培训达到43个街乡全覆盖。其中,朝阳区南磨房地区美景东方小区,在全市范围内,首个使用该项政策完成屋面防水维修,迅速解决房屋漏雨群众诉求。二是加强业主大会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针对朝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业主委员会账户的物业项目进行检查,核查涉及的业主委员会相关情况,并对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物业项目主动摸底,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意向,进一步保障了划转到业主委员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

 四、关于推动多方参与,持续深化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融合

 (一)完善物业管理协商共建机制。健全我区43个街乡物业服务联盟机制,推动区物业管理协会和43个街乡物业服务联盟、各物业服务企业联建联动,指导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体系。

 (二)拓展运用物业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制定《创新朝阳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百人以上专业化物业管理类调解员队伍,通过“行专+属地”体系,深入参与全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纠纷调解案件153件,调解金额达1634.81万元。

 (三)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在全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推广物业管理“一码当先”工作,搭建住宅小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政府相关部门三方沟通平台,拓宽诉求反映渠道,展示项目管理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信任度。

 (四)提高业委会(物管会)履职能力。通过“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业主见面会、专项培训会等多种渠道,对业委会(物管会)相关主体进行培训。截至9月底,累计培训达1500余人次。同时,积极引导三年到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重新组建,推动条件成熟的,依法依规向业主委员会过渡。经统计,目前我区已受理新成立的业委会共31个、换届中的业委会共17个、有成立业委会计划的物业项目共20个,持续推动业委会(物管会)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