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2年,我区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印发〈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形成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2年末,全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569.6亿元,负债总额1134.2亿元,所有者权益435.4亿元,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2.3%;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4.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5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2年末,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807.56亿元,同比减少54.96亿元,减幅6.37%;负债总额167.17亿元,同比增长8.97亿元,增幅5.67%;净资产640.39亿元,同比减少63.93亿元,减幅9.08%。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2年末,全区土地总面积45478.38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27775.03公顷,占全区总量的61.07%;2022年末,森林面积10842.57公顷,森林覆盖率23.84%;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62亿立方米,地下水平均埋深26.75米。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2年末,全区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34亿元;负债总额8317.7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51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52.8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68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持以放活与管好相结合,推动国资监管规范化建设,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健全企业内控体系;强化投融资、产权、财务管理,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激发经理层成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信息化与监管业务的深度融合,优化提升监管效能和企业数字化管控水平。
2.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稳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脱钩企业接收工作;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改革方向,加快企业间战略性重组和集团化改革,国有资产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运用市场化方式,推动开展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试点,切实增强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3. 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完善资产公开招租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管理行为;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支持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转型升级及保障民生。
4. 落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按照《朝阳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和《朝阳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明确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并实施分类考核。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 夯实管理基础,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压实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做好资产清查、资产月报、资产年报、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等常态化工作,规范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 完善流程管理,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持续提升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效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资产调剂,实现资产跨单位、跨部门调剂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存量资产挖潜增效。
3. 提升服务水平,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保障能力。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政策,确保助企纡困措施惠及市场主体,统筹保障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促进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的循环利用,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作用。
4. 加大统筹力度,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盘活。以税源建设、产业布局、服务民生等因素为落脚点,做好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工作。统筹共享,盘活空置房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单位待盘活资产信息,加快资产盘活利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全面完成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落实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任务,协助市级完成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创新性探索审批新路径,着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
2. 强化自然资源“林田水”整体保护,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落实落细“田长制”责任体系,建立“田长制+公安”“田长制+检察”机制,创建健全朝阳特色“林长制”,多方联动积极落实“河长制”。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加强水环境治理;扎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升耕地保护质量,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成果。
3. 不断推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稳步减量,积极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提前谋划,制定减量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减量任务有效落地;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综合考虑实施效果和资金保障;以拆违腾退、疏解整治、土地一级开发为路径,采取多项任务捆绑实施的模式,推动朝阳区的“大尺度绿化”。不断优化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土地存量;持续抓好土地供应,加快土地入市步伐。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 推进改革,建立有效监管体制。落实国有金融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职责,构建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加强培训指导,提升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水平。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督促金融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2. 提升效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融资渠道作用,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上一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10月,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效益” “提高国有资产实效”的审议意见,我区对照审议意见,认真研究,细化方案、实化举措,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主要自然资源价值核算,强化对土林水矿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实现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程动态管理;二是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摸清“底数”。探索开展朝阳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工作,推进“以图管地”信息化建设;三是推进自然资源精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存量用地、闲置土地等资源再利用,推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稳步减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探索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潜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绩效,促进资产效益最大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深化市场化改革,健全风险管控体系,增强国有资产监督实效。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区属国有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国资监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重资金轻资产”的思想、“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资产盘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建设用地减量实施困难,减量资金压力较大;二是绿地规划水平有待提升,养护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三是非建设空间用途分区待明确,控规层面需功能落地;四水资源管理机制需进一步探索,水环境建设仍需加强。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我区2家金融企业规模较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金融国有资本布局还需进一步优化,逐步增强金融企业活力;二是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提升,金融企业的稳健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推动国有经济提质增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努力扩收增利。强化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的成本管控,积极拓展盈利空间。推动创新发展提质量,聚焦新业态、新场景、新消费,在创新发展中培育新动能新优势。加强合规管理防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二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进调整重组优化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调整优化企业层级和管理架构,持续加大股权层级压缩力度。
三是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服务“两区”建设,服务科技产业发展。推动大尺度绿化再上新台阶。深入参与区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高标准推进朝外大街更新改造,推动朝阳公园整体改造提升。构建宜人生态环境,扎实完成垃圾消纳任务。以产业帮扶为重点,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四是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完善优化监管机制,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系。规范企业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处置等资产资本交易行为,夯实产权管理基础。深化市场化改革,优化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的监管队伍。开展监察专员专职化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具有区属国企特色的监督模式。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规范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优化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培训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全区资产管理水平。依托信息化系统规范资产管理,夯实登记入账、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二是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积极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循环利用功能。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推动跨部门资产调剂使用,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断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坚持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三是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规范工作,对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持续跟踪单位整改进展,以监督促规范,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管理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探索建立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新机制。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统筹多规协调实施,落实减量目标和规划实施任务。因地制宜探索减量路径,完善减量长效机制。引导央企、国企自主减量,确保完成全年减量任务。
二是科学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着力打造朝阳绿色名片。持续推动全区绿色空间布局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全区公园开放,打造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城市生态空间。持续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推动绿化养护管理、生态资源监管、森林防火等工作水平。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实现非建设空间的规划统筹。明确非建设空间用途,构建管理和监督体系,形成朝阳区非建设空间政策机制。着力破解制约非建设空间要素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过程管理。
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治理,实现可持续利用。持续提升节水全过程精细化监管,加强地下水压采治理力度,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高质量推动“河长制”向“河长治”、“河常治”转变。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完善金融组织监管规则,提高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效能。
二是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和内控体系建设,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提高国有金融企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