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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和2023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本次会议相关议题审议,财经办组织财经委员、人大代表调研了区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功能区和重点企业,参与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深入了解我区经济运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据《预算法》和《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7月18日,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扩大)会议,听取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税收形势和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初步审议了《关于朝阳区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朝阳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朝阳区2023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审计部门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坚持服务大局,持续深化预算全口径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中央政策和市、区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发挥了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的作用。在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反映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注重对问题原因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本次会议审查批准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提供了依据。

 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30388万元,同比降低7.4%,完成预算的90.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4592249万元,总财力59329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36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7737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9%,支出57672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8%,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63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93.2%,支出7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698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受疫情等因素影响,2022年未全面完成预算任务目标,但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挑战,克服重重困难,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成绩来之不易。建议本次会议批准朝阳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

 2023年上半年,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落实人代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双轮驱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统筹了经济社会发展。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365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6.9%,支出2891667万元,完成预算的5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318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5.4%,支出26021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9.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84.5%,支出5979万元,完成预算的49.3%。总体来看,上半年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财经委员会指出,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中还反映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决算报告显示去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达预期,财政增收压力进一步加大,推动经济快速恢复增长的新增驱动力尚不够强劲;部分预算单位落实“过紧日子”的措施还不到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部分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预算刚性不足,财政资金投入效益未能充分显现;相当一部分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认识不足,基础工作薄弱,自评等环节流于形式;管理部门对绩效工作指导审核不到位,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效果不够清晰;部分单位在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政策不清、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尚有隐性债务等风险,部门联动防范新增隐性债务工作机制仍需强化,财政风险防范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区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固本拓新,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局,精准制定重点产业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共促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合力。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改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支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增强财源增长动力。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增强可持续增收潜力。

 二、强化降本增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坚持“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强化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推进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的衔接,加强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与全周期的覆盖。强化绩效管理与审计监督的融合,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畴。

 三、强化遵规守纪,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控制财政运行风险。强化隐性债务高压线意识,将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经常、抓深入。严格落实防范新增隐性债务联动工作机制,从项目立项、过程实施、后期监管等方面形成闭环监管流程。加强宣贯指导,确保相关部门和街乡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熟知政策要求,压实属地街乡和项目主体责任。强化常态化监管的措施和力度,严肃问责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四、强化协同联动,持续放大预算监督合力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加强对财政、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聚焦减税降费、“过紧日子”等重点任务,坚持不懈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重大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把人大监督重点纳入审计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将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实现标本兼治。

 以上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