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就职报告--王春平
就 职 报 告
朝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春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3年6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我为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这是区人大对我的信任,凝聚着全区人民的希望和重托,是对我的莫大鼓励和鞭策,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区国资委是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相关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按照区政府授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上述职责,在任期中,我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朝阳区“新四区”发展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创新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区属国有经济在区域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着力推进功能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努力提高区属国有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国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发挥国有经济基础保障作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朝阳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国有经济的功能作用,坚持企业的发展目标与全区的发展目标相结合、企业的优势与区域的优势相结合、企业的发展与区域发展相结合,努力构建“切实保障、重点推进、做强做优、积极培育”四个发展层级,着力打造投融资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综合保障、创新带动作用,为推进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展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降低公益事业运营成本,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重点推进资本运作,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大力提高资本化、证券化水平,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积极打造上市企业。立足提升国有资产的质量效益,积极发展具有较强品牌优势或市场地位的企业,按照战略支撑点、利润增长点及给政府出亮点的目标要求,推动商贸流通、房地产等产业发展,做强做优重点产业。立足朝阳区国际化的区域优势及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培育或参股新能源、生物医药、文化创意、金融服务及体育、会展等新兴产业。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加大调整重组力度,以骨干企业为基础,推进一级企业的重组整合,做强做大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几家具有区域优势的企业集团,整合不同企业的同类资源,提升国有资本专业化运作水平。深化国企改革,推进竞争性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上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合作,拓展发展空间,支持和推进区属企业与驻区央企、市企开展股权、项目等多种合作,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劣势企业退出,通过压缩企业管理层级,缩短资产管理链条,加大市场竞争力不强、收益偏低及连续亏损企业退出力度,做到应退尽退。
三、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
一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例行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夯实监管基础,对企业重大事项依法合规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作到位。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推进工作。
二是强化国资监管基础工作。依法做好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和资产评估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业绩与奖惩挂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监督,引导建立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协调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全面开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逐步扩大派出外部董事覆盖面,推行董事会向国资委报告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国资委对董事会及董事的评价制度。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探索分类监督、重点监督,建立健全监事会报告审议制度和企业问题整改制度。
四是抓好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证职工利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企战略
一是健全和完善人才选拔及管理机制。加大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养、引进力度,推进公开选拔、内部竞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选聘经营管理者。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使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后备人才库,加强后备人才的培养、锻炼和使用。
二是健全和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探索建立符合区属国有企业特点的激励机制,加强对企业重点环节和岗位的监督,规范用权行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抓好班子建设,建立坚强领导核心。正确处理与国资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营造班子精诚协作的氛围。坚持对涉及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做出集体决策,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载体,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有计划、有目的的研究国资国企发展思路,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机关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协调能力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清廉为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区重要精神,把学法知法、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和基本素养,恪守清廉为政。
二是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国有经济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将及时向人大报告,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和指示。经常接触人大代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国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部门行政行为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我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力争做到每件建议、议案的办理结果都能得到代表的理解和满意。同时,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作为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再次感谢区人大对我的信任和鼓励。朝阳区正处在“十二五”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将带领国资委系统全体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任期内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