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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检察院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4年4月24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方鹏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高悦、郝利凡、贺琳娜、李伏、李唐、刘平、宁军利、石晶、宋迎新、孙春敏、王天鹏、赵越超等12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