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接受王亚贵辞职请求的决定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亚贵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4月24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王亚贵同志因身体原因,提出辞去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亚贵同志辞去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