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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朝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区政府:

 

20121025朝阳区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认为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立了以落实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各阶段措施为中心,以污染减排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的工作思路,通过严格依法行政,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使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保持城六区领先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和代表们指出:防治大气污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区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很多客观方面的问题需要全市乃至全国统筹解决。目前我区能做到的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监督管理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当前防治PM2.5大气污染的形势非常严峻,但我们要坚定克服困难和解决问题的信心,希望区政府立足朝阳实际,全力以赴、不懈努力,不断推进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全民性的环保教育,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环保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特别是加强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和社会单位的环保意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形成政府监管、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工作,加大污染防治执法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加大污染防治执法力度,更加严格地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完善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排污单位、车辆现场检查以及工地扬尘的管理,有效治理PM2.5等各类污染。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制,细化责任到部门、到人员,制定并严格落实考评奖惩制度,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阶段工作目标在我区的稳步有力推进。

 

四、进一步控制排污源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围绕源头治理,认真研究污染源成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用煤控制和对餐馆油烟排放的监管;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节能减排的力度,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委员和代表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对此要开展持续监督,督促推动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逐步解决。

 

以上意见,是在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调研意见基础上,结合委员建议形成的,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第14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请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认真研究,加快改进,并将落实改进情况于20139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