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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31031日朝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华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吴  岩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王振杰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李俊军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