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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加强水系整治,营造优美生态环境”议案办理工作的调研意见

——20131031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议案督办工作组副组长    张永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代表提出的第8号、第202件议案合并确立为《加强水系整治,营造优美生态环境》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切实做好督办工作,常委会成立由主管主任任组长,城建环保工委、农村工委、财经工委等委室为成员单位的议案督办工作组。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今年2月至10月,城建环保工委制定并落实督办工作方案,与相关委室密切配合,采取组织委员、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聘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以及听取区政府主管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等方式,先后到北小河、青年路沟等区内水域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意见报告如下:

 

一、议案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通过深入广泛的视察调研,委员和代表们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全面启动我区水污染治理工作,北部3条河道水质还清初见成效。

 

(一)精心组织

 

为确保议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专门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委等27个部门为成员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难点问题多次进行专题调度,保证了议案办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措施有力

 

依托区政府提出的“7543N”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采取全力保障资金投入、提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突出河道治理及雨洪工程建设等有力措施,确保了议案办理的效果和议案内容的有效落实。

 

(三)初见成效

 

将议案内容细化分解为6类25项指标,确定年内完成6项、“十二五”末完成5项,长期开展工作14项。通过议案办理工作,强化了水环境日常管理、加大了对违法排污的执法力度、提高了水系治理工作水平。

 

二、议案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委员和代表们也指出了议案办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资金持续投入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资金保障是水系整治工作的重要前提,当前市、区两级投资体制中存在资金滞后、不到位等现象,制约了水系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历史欠账等原因,我区水务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急需加快建设进度;市水务基础设施相关规划、河道流域相关拆迁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虽然开展了大量的社会宣传工作,但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的参与度不够,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全民参与、从我做起”尚未形成。

 

三、进一步做好议案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委员和代表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规划,持续投入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水系整治工作制定并落实系统、科学的建设和治理规划,特别是要加快落实4座再生水厂建设规划,做好与市相关部门协调工作,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水系整治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坚持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持续性投入。

 

(二)强化硬件,夯实基础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规模方面大与小相结合,做到早下手、大力度,充分发挥已有设施效能、不断增强污染处理能力;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制约建设进度的困难和问题,严格、细化拆迁工作方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法,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部门执法和综合执法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清理河道两侧违法建设及河道排污处罚工作;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制,发挥社区物业在水污染治理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水系治理规划目标,严格落实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加强日常维护监管,明确部门、街乡责任,作业单位要落实到班组人员;严格行政准入,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及时制定我区关于新建项目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前置审批的实施细则。

 

(四)加强宣传,构建长效

 

树立污染治理人人有责的观念,宣传动员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加大媒体对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提高全民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努力构建水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细化责任考核指标,落实班子考核、定期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形成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工作机制,避免突击应付的工作模式,全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根据议案办理工作进度和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议案督办工作组将继续跟踪督办,并分阶段向常委会及主任会议报告,切实保证议案办理的实效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