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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董会生等人职务任职的议案
关于提请董会生等人职务任职的议案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2014年6月5日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主任会议审定提名,提请任命:
董会生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安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海涛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八里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聂宏伟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麦子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春清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呼家楼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请予审议决定。
附件:董会生、刘海涛、聂宏伟、王春清基本情况
主任:佟克克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