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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2012年6月21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区人大机关205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佟克克,副主任李国、王亚贵、张富生、朱春霞、曾原纪及常委会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苑文新,区法院院长李瑞翔、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立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维刚、部分区人大代表,部分乡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佟克克、李国、王亚贵、朱春霞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苑文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张克成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刘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朝阳区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任敬东汇报了对该报告的初审意见。
三、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邹立嵩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朝阳区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任敬东汇报了对该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区2012年财政决算方案的决议》。
四、听取并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常树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朝阳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任敬东汇报了对该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五、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院长李瑞翔所作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侯湘君汇报对该报告的调研意见。
六、决定了区政府、区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区政府程连元区长的提请,决定任命谭林坤为北京市朝阳区外事办公室主任;免去李辉北京市朝阳区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王立检察长的提请,决定任命任命:郗琳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吴斌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马云星、王星、刘荣、孙莉婷、张福增、庞玮、秦梁、贾晓文、徐华玲、黄福涛、董彬、曾凌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朝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高大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侯湘君对区检察院被任命人员作了考察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佟克克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七、书面审议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土地储备定向安置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佟克克指出,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今后,常委会委员可以列席主任会议,以利于委员对自己关心的议题提前介入,深入了解,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质量。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人员:佟克克 李 国 王亚贵 张富生 朱春霞
曾原纪 丁清光 王姮隽 叶 青 田树林
任敬东 纪海义 刘子an>李振玲
杨立亭 杨 丽 杨泰峰 杨爱军 何深思
张永贵 张克成 张建顺 陈 方 陈春玖
邰武淳 罗凤基 金华民 侯湘君 高 峰
黄 轶 曹信红 董万立 韩 峰
缺席人员:李 琪
本次会议列席情况:
“一府两院”领导: 苑文新 李瑞翔 王 立
区政府办:张维刚
乡人大主席、副主席:皮永杰 吉广平 安永淳 李连华
宋国华 芦国祝 周俊卿 张仲山
贾民贤 徐建国 翟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