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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落实环境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一步落实环境建设责任制
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李亚君
各位代表大家好:
我是垡头地区人大代表,我叫李亚君,今天我想就我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建设工作做一发言:
一、近年来朝阳区在城乡环境建设方面取得很大成绩
众所周知,作为典型的城乡结合部,朝阳区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成效明显。作为居住在朝阳区的人大代表,近两年来明显感觉到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乡结合APEC会议和国庆六十五周年筹备工作,积极开展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环境整治工作,收效非常显著。我总结出四句话:小区改造见成效(大片的老旧楼群外立面得到粉饰,各类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让群众得到实惠);绿化工作见实效(我们身边的绿化景观明显增加);设施维护显绩效(公共设施比如报刊亭、候车亭、早餐车、废物箱日常维护、修理、更新效果明显);城市管理见功效(专业执法人员对群众意见最大的露天烧烤、堆物推料清理、城市小广告的整治力度明显加大)。概括起来就是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加大了,方向找准了,目标明确了,手段多样了,效果显现了,群众受益了。
二、充分认识环境建设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
前面我谈的主要是环境建设的成绩。但是,目前群众还是有许多的意见。为什么?作为来自基层在社区工作的人大代表,我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运动式的环境整治增加群众的反感度。从2008年以来,北京市是年年有大活动,再加上两会、节假日,文明城区创建(复检),全年大约有两个月的时间是超常规进行整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举全市(区、街)之力办大事,效果确实显著,但是无形之中也提升了群众的期望值,为什么呢?因为以前你达不到,群众没有比较,只觉得是工作能力达不到;现在是反差大,活动一结束,力量一减弱,情况一反弹,群众马上就骂娘。我在社区工作,明显感觉到基层街乡(社区)干部、群众对参与文明城区创建(复检)活动热情越来越低,甚至出现了抵触情绪。为什么?其实归根结底,就是群众希望环境整治是一个长效工作,不但是机制要长效、标准更要长效。我个人感觉,群众其实目前满意度最高的是垃圾分类工作,为什么,第一群众有实惠,最起码一家多发了两个垃圾桶;第二在坚持,群众看到了这项工作确实有人长期在做,而不是临时走过场;第三是小区的环境确实有了改善。
2.违法建设的监管控制不到位群众不理解。广大群众对拆违控违工作实际上是非常不满意的,老的违章拆不了,新的违章又控制不住。就拿我所在的垡头地区来说,由于拆违不到位,直接导致地铁七号线垡头站出口无法开通,影响垡头地区数万居民出行。还有一例,由于翠城附近一个违法建设的市场迟迟无法拆除,导致翠城小区一个楼居民入住四年,通不过规划审核,没有楼号,拿不到房产证。呼吁了两年多,在苑区长的调度下,今年市场拆除了,群众非常满意。但是,如果细想起来,其实那个市场违章建了那么多年,既影响交通,又影响生活,为什么迟迟拆不了?拆违控违工作要是不到位,其实是非常影响全区各方面工作的推进,损害政府的形象。
3.少数政府部门还存在形式主义,群众观念不强,直接引发群众不满。我所在的垡头街道最近出了两件事,有一个部门给老百姓修建公共厕所,在厕所门和窗户上安装不锈钢防护栏,非常漂亮。修好后拖了10多天还没有验收完。我们人大代表去视察,老百姓围着我们问:咱们家“银行”什么时候开门啊?如果还不开我们就砸门了。第二天,我作为地区人大代表直接与相关部门协调,当晚8点多钟就开通了。还有一件事,翠城公园改造后,我们的职能部门不知道出于哪方面的考虑,离居民楼不到15米的地方批准设立儿童游乐园,直接引发群众上访。我说这么多,是要说明什么呢?环境整治工作不是单纯的硬件投入、指标验收,而是要求我们相关部门能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才能使我们的工作不白做。真正把好事做好做实,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只有百姓认可的事,才是好事。
4.统筹规划协调不到位导致管理空白。由于历史原因,作为城乡结合部的朝阳区,区域划分较为复杂,以我所在的垡头街道为例,与周边的三个乡犬牙交错,不但群众分不清,就是政府部门自己都搞不明白,据我了解,区里年年创建文明城区的时候,街道都要向相关部门出示勘界文件。地域不清,成为很多单位无法落实属地管理的理由。导致很多地区无人管,无法管。比如化工路,一条路历经一街三乡,交通秩序、路边环境出了名的有问题,但是没有统一行动,导致谁也说不清应该由谁管。造成群众的不满,意见非常大。
三、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管理水平的建议
针对以上我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经过学习和调研,初步形成一个思路,就是通过实行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来破解朝阳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的难题。我的建议概况为一句话就是:明确标准,落实责任,精细管理,形成长效。
1.明确标准。干什么工作都应该有个标准,是统一的标准。有了标准便于检查考核。我们北京城市的市容环境标准早就有,就是市人大制定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这个条例已经实施很多年了,但是,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就没有认真去抓落实。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将《市容条例》及其相关的规定印发全区各相关部门、街乡、社区(村)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照法规的规定,逐条的去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不要年年定标准,定方案了,《市容条例》明确的工作我们干好就行了。
2.落实责任。制定标准,明确标准是相对容易的事情,难的是谁去落实。政府工作部门分工比较细,很多事情要靠几个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完成。如何细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需要政府部门认真研究,科学安排。建议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采取自主依法履职和部门工作交接相结合的办法来开展。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涉及到一个部门法定职责之外的工作,要通过书面或网络信息等形式移交给有管理职责的部门,信息公开,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另外,全区城乡环境管理应实行实名制的包片包路责任制,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人。
3.精细管理。一个城市的环境面貌主要反映在管理和作业的精细化程度上。我们的城区建设的已经很好了,在硬件方面不亚于国内外的任何城市。但是,张贴喷涂的小广告等问题不及时处理,就会破坏我们城市的容貌。我区的城乡结合部,大都处于拆迁建设之中,实事求是的讲,老百姓不要求有城里的硬件条件和鲜花绿草,但总不能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吧。因此,建议对城区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执行《市容条例》的各项规定;对城乡结合部地区,确保做到干净、整齐、有序。精细化管理要体现在环境检查、执法、清扫保洁的各个方面,也要体现在政府部门和街乡、社区(村)的紧密协调配合上。
4.形成长效。我们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的不好,靠运动式、突击式的整治来获取短时的成果,是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尽管有一些客观上的难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管理者的决心和毅力问题。我们区在环境管理方面的长效机制定了不少,有些重要的措施没有去认真执行。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就是“检查、考核、奖惩”,这三个措施都要抓落实,缺一不可。特别是奖惩这一环节应该重视,干的好的人得不到表扬和奖励,就失去了积极性;干不好的和不干的人受不到批评和处理,就影响了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建议把全区环境检查、考核、奖惩的情况全部公开,让群众来监督、评价。
我相信:在全区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城乡结合部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做的越来越好,幸福、美好、宜居的朝阳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