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历届人代会>>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朝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朝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5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人民政府代区长王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区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实现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保持了朝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了“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

会议强调,2016年是全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的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奋斗目标,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2016年,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全力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国际商务中心区、文化创新实验区、和谐宜居模范区建设进程,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为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为开创朝阳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