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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15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区政府提出的《北京市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对“十二五”时期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同意“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全区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示范区、建设世界城市试验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先行区、促进社会和谐模范区“新四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双十工程”为载体,深入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谱写了朝阳科学发展、民生幸福的新篇章,朝阳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区域核心竞争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朝阳区委《关于制定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的总体发展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朝阳实际,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全区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奋发有为、真抓实干、锐意进取,高水平建设国际商务中心区、文化创新实验区、和谐宜居模范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