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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划,落实责任,努力实现朝阳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第1代表团 刘子华)
各位代表:
大家好!
我是华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民革朝阳区委副主委刘子华。在2015年参加了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考察调研活动。通过考察和调研,我感觉到我们朝阳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总体形势严峻、任务比较艰巨。
我们朝阳区位于北京城区水系下游,是市区排水走廊,河道属北运河水系,主要从西北入境,承接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和昌平区上游来水,从东南流出,进入通州区、大兴区境内。全区共有河道及排水沟渠222条,总长582.82公里。由于承接大量上游城区污水和本区自产污水,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我区河湖水系污染严重,除北部坝河、亮马河和北小河的五环以上段以及清洋河等约30公里河道可以接近Ⅳ类水体外,其余180公里区管河道均为劣V类水体。目前区内已建成大型污水处理厂7座,总处理能力约200万吨/日。在市政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的广大城乡结合部地区,还有大约40多万吨/日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近几年来虽然区政府投资建设了24座小型污水处理站,但处理能力只有10万吨/日。由于大量污水还在直排,造成我区河道污染十分严重。为此,我区每年还要向下游相邻区县支付上亿元的超标排放补偿费,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影响了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首都的形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工作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我们朝阳区要实现以上的目标要求,任务还十分艰巨,时间也非常紧迫。加快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分散处理设施建设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必须加快推进。
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全面动员
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来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我区全域范围内污水排放现状调查,制定治理规划,把具体任务纳入我区的“十三五规划”,从区级部门到街乡、社区(村)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区政府加大统筹力度,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一方面积极协调市政府加快大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从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朝阳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科学组织调度全区政府部门、乡村、相关企事业单位,合理规划,积极推进,高质量建设。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打一场居住家园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人民战争。
二、采用先进技术,试点先行,分类推进
建议从首都城市功能调整和我区新的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具体情况出发,坚持超前规划、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对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污水采取纳管处理、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三种模式同步推进。距离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较近的居住区,加快实施纳管处理。一定时期内不具备纳管条件,居住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采取国内比较成熟的PASG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相对集中的污水处理站点。对于相对偏远、分散的居住区或社会单位,采取国际先进的1001污水处理技术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点。为了稳妥推进此项工作,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地区先行试点,在取得实际效果后分析评估选优,再组织全面推进。
三、完善相关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细化明确区、乡、村和社会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在做好政府资金统筹,增加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价格调节工具,坚持“谁排污谁付费,多排污多缴费”的原则,研究制定如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纳入“七五”普法计划。引导全市广大市民和社会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违法排污水,发现违法排污水及时制止、及时举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调动排污企业自我改造、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积极性。针对经济不发达或财政困难的乡村要有特殊的支持政策,完善监管措施。
四、抓住排污源头,完善长效机制,依法严格管理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改善、保护我区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律作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明确我区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做到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严格执法。解决社会主体责任缺位问题,强化先治污再排污的环保意识。生活污水治理的关键是抓源头,必须完善源头治理监管机制。要求所有污水排放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无论是建城区还是城乡结合部地区,所有的污水直排单位和小区,必须限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要建立针对排污单位的巡查、督办、执法工作机制,用好用足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全部执法措施,保持常态的执法力度。对存在排污问题及整改时限全部上账,落实管理责任和执法责任到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执法人员,实现监管责任实名制。
在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中,确实存在很多困难,我们要正视它、面对它,要齐心合力、热爱人民、尊重人性、勇于担当。让我们在区委的领导下,全区上下共同行动起来,齐心合力治污水,为把北京真正建设成为宜居城市做出我们朝阳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