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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朝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6年1月14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

 

区财政局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交了《关于朝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朝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根据《预算法》相关要求和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6年预算草案切实可行

审查委员会认为:2015年,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落实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加强收入管理,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不断提升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坚持向农村和基础薄弱地区倾斜,有力保障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重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预算编制事前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在“预算日”向全体代表汇报2016年预算编制思路,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政府性债务情况。总体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同时,审查委员会认为2015年预算执行中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执行进度以及绩效管理、资金统筹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区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审查委员会认为: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了新《预算法》和市委、区委的要求,预算收入目标与2016年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和北京市财税改革政策相衔接;预算支出对接“十三五”规划的启动和实施,优先保障功能疏解、人口调控、“城市病”治理、教育、卫生等重点支出;财政改革措施明确、重点突出,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控制政府运行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将人大代表提出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养结合与慢病管理相结合”等两项建议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朝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及《关于朝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落实新《预算法》,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民生保障、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刚性支出日益扩大,2016年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要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做到稳中有新;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科学测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有步骤地将国有资本收益按照规定比例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把收益更多地用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合理控制新增债务,将存量和新增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明确处理存量债务和相关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具体办法,谋划好存量债务的消化和债务规模的控制,建立定期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制度。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按照《朝阳区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方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服务首都新功能。将治理“城市病”与改善农村环境、功能疏解与农村产业升级相结合,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力度,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增加污水处理、管网维护、区域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资金安排,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治理成效。充分发挥商务服务、金融、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重点产业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对养老等民生领域的资金支持,并带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建设。

(三)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支出进度的均衡性,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对于存量资金规模较大、资金盘活不力的部门,适当压缩下一年度预算规模,同时研究建立问责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无绩效目标的大额资金不予列入预算。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结果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的导向作用和倒逼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合理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运行成本,重点研究建立更加科学的支出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落实预算调整及时向人大报告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深化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构建滚动预算制度。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建立政府投资滚动项目库,把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编入预算,实现政府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切实解决“钱等项目”等问题。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试点,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建设滞后等问题。结合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整合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对与当前发展不相适应、绩效目标不明确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集中有限资金投入到民生保障和功能疏解、人口调控、“城市病”治理等重点领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