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历届人代会>>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6年1月14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14日上午9时,共收到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3件。按照议案内容分类,属于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9件(1号、2号、3号、4号、5号、8号、9号、11号、13号);属于社会事业方面的2件(10号、12号);其他方面的2件(6号、7号)。
代表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我区“建设‘三区’、建成小康”的目标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朝阳区情和实际工作,对影响朝阳区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多方面积极提出议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充分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依法对全部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从收到的13件议案综合分析,对意见比较集中且有针对性、前瞻性、全局性的2个方面问题要给予高度关注:
一是加快朝阳区东部、东南部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朝阳区东部和东南部地区市政基础建设比较薄弱,是地区人民群众多年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十三五”时期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主攻方向,是朝阳发展的战略空间、潜力所在。加强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发展环境水平,有利于整体带动东部及东南部地区的产业发展升级,提升宜居环境品质。
二是加快污水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朝阳区要在“十三五”时期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和稳定运行,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加快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水环境治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利于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为此,上述2个方面提出的问题可以归纳合并成为2项议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外,代表们还就加快垂杨柳地区危改、加强社区居家养老等问题提出了议案,可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区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提议案代表。
综合以上情况,议案审查委员会对本次大会代表议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8件,合并为2项议案(见议案目录):
(一)关于加强朝阳区东部、东南部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发展环境的议案(共5件:第1号、2号、3号、5号、13号);
(二)关于加快污水综合治理,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的议案(共3件:第4号、8号、9号);
二、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5件,交区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提议案代表(见议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