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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依法履行职责,为全力推进“五宜”朝阳建设提供了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围绕“五宜”朝阳建设目标任务,不断深化依法履职,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担当尽责、扎实工作,团结奋斗、锐意进取,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