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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419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截止到201419日上午9时,共收到议案12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1按照议案内容分类,属于城乡建设和环境方面的6件(1号、2号、3号、4号、6号、8号);属于医疗卫生方面的4件(5号、9号、10号、12号);其它方面的2件(7号、11号)。

代表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再创朝阳科学发展民生幸福新佳绩”主题,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朝阳区情和实际工作,对影响全区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关系民生的热点、点问题,从多方面积极提出议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充分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依法对全部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从收到的12件议案综合分析,代表关注度高且具有全局性、针对性的议案主要集中在城乡环境整治,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等方面。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是我区安全隐患的聚集地和滋生地,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瓶颈。须从加强统筹规划、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我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控违拆违力度,维护安全稳定,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综合以上情况,议案审查委员会对本次大会代表议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将代表提出的第1号、2号、3号、4号、6号、8号议案,合并为一项: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控违拆违力度,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作为大会议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未列入大会议案的其他6件议案(见议案目录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区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同时,建议将以上内容列入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作为常委会或主任会议重点审议和督办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