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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110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佟克克所作的《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面对朝阳发展新的形势和任务,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依法有效履行职能,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2014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深化代表工作年的主题,继续推进全区科学发展和民生幸福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为重点,加强和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朝阳科学发展、民生幸福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