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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9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朝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提交朝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增收节支,强化预算管理,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81671万元,同比增长6.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在北京市十六区中率先突破500亿元。

 在经济转型升级、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时期,我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经济的总体平稳发展,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从收入结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五大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85.5%。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55439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8%,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1671万元,减去对市的体制上解1554531万元,加上市体制补助423916万元,市定额及结算补助316256万元,市追加专项6220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3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3505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50000万元,扣除上缴北京市一般债券付息资金237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34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

 经济分类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11343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6%;商品和服务支出28887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1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1.6%;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35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136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其他资本性支出2846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其他支出25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8.3%。

 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1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7%;国防支出89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3%;公共安全支出5478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4%;教育支出9676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1%;科学技术支出1001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55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1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9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7%;节能环保支出181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1%;城乡社区支出5723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7%;农林水支出3943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3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6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7%;金融支出377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49.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他支出18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5543969万元,支出5133421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67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09877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为6865万元,比2016年下降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179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38.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68645万元(土地出让成本1495584万元,土地出让收益793166万元,CBD土地出让收益37989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35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30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12万元,政府性基金市追加专项61090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176814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36000万元,减去计提区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127138万元。

 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966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31.3%,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支出1092048万元,CBD建设支出349039万元,支持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50542万元,绿化美化工程支出25309万元,其他支出23457万元,上缴北京市专项债券付息支出56241万元。

 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212098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其他支出18134万元,上缴北京市专项债券付息支出56241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217963万元,支出219663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36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01960万元。当年结余资金较大的原因是:北京市将应于2018年返还我区的土地出让收入于2017年底提前返还。

 地方债券转贷收入2882500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支出28825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主要来源是:利润收入650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28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138万元。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8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向国有企业资本性注入、产业升级发展等资本性支出7603万元,企业补贴等费用性支出1800万元,对国有企业监管等其他支出6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2834万元。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925万元,支出1288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04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社保基金的统筹层级分配,我区社保基金预算只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两项,其他保险基金均由北京市统筹安排。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2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收入来源是:保险费收入5250万元,利息收入55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9009万元,转移收入333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908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2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4050万元,转移支出18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五)2017年债务情况

 2017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1513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70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543300万元(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额度5341600万元);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8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36000万元。

 2017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5901516万元,在北京市核定我区的债务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959215万元,主要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专项债务4942301万元(全部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务),主要通过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偿还。

 我区2017年初一般债务余额713440万元,本年度偿还一般债务422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50000万元,年末一般债务余额959215万元;年初专项债务余额4905645万元,本年度通过筹集资金偿还专项债务37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36000万元,经北京市批准移除债务29344万元,年末专项债务余额4942301万元。

 (六)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

 按照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及相关部门围绕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强城市运行管理、优化区域环境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百姓民生以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效。

 1. 聚焦疏功能、调结构,提升创新驱动发展内生动力

 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增强我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投入资金503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37.1%。一是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投入资金322643万元,加快“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以“一绿”试点乡城市化建设及萧太后河综合整治为契机,带动重点区域拆迁腾退工作开展。拆迁腾退建筑面积1234万平方米,整治“开墙打洞”4475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二是按照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推动产业结构深入调整,投入资金134074万元,修订完善我区“高精尖”产业政策,强化财政资金对产业的引导调控作用,壮大金融、高新技术、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促进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等传统行业的产业转型,吸引特斯拉(北京)新能源研发、苹果中国研发中心等重点企业落户我区,加快产业高端化建设,提升重点功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高精尖”经济结构。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培育更加成熟的市场环境,投入资金46421万元,强化对企业的服务能力,支持人才建设及引进计划,促进创新驱动,强化招商引资,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700余家,“独角兽”企业24家,不断营造良好的市场创新环境;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停征卫生防疫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上限,进一步提升企业活力。

 2. 聚焦治环境、抓管理,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精细水平

 着眼优美环境建设和城市环境治理,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投入资金801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20.3%。一是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182458万元。全力保障清洁空气蓝天行动实施,加大“无煤化”改造力度,推进扬尘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继续办理“加快污水综合治理,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人大议案,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不断优化我区水环境品质;推进萧太后河系综合治理和滨水绿色文化休闲廊道建设,保障重点河道绿化保洁、污水治理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投入资金534377万元。将环境整治与管理工作向背街小巷延伸,完成50条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强化街面环境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管理;认真办理人大关于“加大东部‘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议案,全面实施长安街延长线、广渠路、京秦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风采;加快优化道路路网体系,提高区域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开展交通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打通社区交通微循环,改善百姓出行条件。三是强化城市运行管理,投入资金84524万元。落实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推动地铁3号线、北苑路北延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障快速路、道路微循环等重点工程实施;推进供电、给水、供热、供气、排水等管网建设,保障城市照明、道路清洁资金需求,提升城市维护水平;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大食品药品监督力度,深化“平安朝阳”建设。

 3. 聚焦整资源、惠农村,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统筹公共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投入资金1932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16%。一是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投入资金323569万元。加快一绿试点乡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功能疏解,提高农村地区地下空间、群租房、出租大院整治力度,引进高端产业资源,促进各乡与功能区协调联动、错位发展,建设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集群,打造城乡协调的产业布局,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二是推进农村地区民生建设,投入资金753960万元。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益性资金扶持力度,开发区域适应性工作岗位,促进农民本土化就业;加快农村地区优质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引进,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855191万元。加大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道路翻修、沟渠整治、墙体粉饰等村内环境整治项目,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群众居住和出行环境。

 4. 聚焦惠民生、促和谐,提升人民群众共建共享获得感

 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投入资金3111530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一是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投入资金434904万元。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大力推进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和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来广营院区建设,继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二是提高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投入资金1082921万元。深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新增学前教育学位近1万个,增强学前教育服务能力。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深入推进,保障北京中学东坝南校区等4个校址投入使用,有效增加学位供给。三是深化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建设,投入资金1468194万元。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增加养老设施有效供给,新增养老驿站30家,北京市首家PPP模式养老机构“恭和老年公寓”投入运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断加大对社会弱势人群的帮扶救助力度,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四是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25511万元。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保障“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自助图书机运营及基础文化配送,推进朝阳图书馆总馆、分馆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满足百姓的文化需求。加大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力度,建成四季旱滑雪场和四季露天滑冰场,促进群众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七)落实区人大决议及人大代表建议情况

 2017年预算执行中,我区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围绕区人大在审议预决算时提出的审查意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进机制创新,深化财税改革,不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1. 深化制度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编制预算的国有企业数量由20家增加至34家,国有资本收入调入公共财政的比例由19%提高至22%,增强国有资本收益对民生的反馈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效益。二是优化预算管理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大力推动预算编制事权与财权的统一,从源头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夯实财政管理基础。三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机制,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四是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深入推进PPP融资模式在养老、儿童福利、垃圾处理等领域的探索,加快朝阳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PPP项目实施,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民生领域建设的活跃度,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

 2. 强化资金引导,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今年以来,受“营改增”全面扩围及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的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增速整体呈现稳中回落态势。面对新形势,我区一是积极推进“营改增”扩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朝阳区的区域功能建设要求,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充分发挥房产税“从租计征”及“属地征管”政策红利,全力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停征卫生防疫服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上限,进一步提升企业活力。三是提高财政资金对产业的引导调控作用,对照北京市《关于财政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意见》,研究完善我区高精尖产业政策,设立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壮大金融、高新技术、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更加成熟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涵养税源。

 3.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一是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力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大财政资金对农村地区的倾斜力度,以“一绿”试点乡建设为契机,带动重点区域拆迁腾退工作开展;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向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倾斜,注重环境改善和民生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对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对学前教育、社区医疗、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二是积极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关于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的相关政策,大力推进“促支降存”工作,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定部门支出进度硬指标,完善支出进度季度考核机制,通报机制,约谈机制,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坚决避免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发生;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盘活存量与加快支出进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在消化原有存量的同时产生新增存量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三是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过程中,我区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意见与建议: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引导促进残疾人就业”建议,在预算中安排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促进残疾人就业;针对“关于郊野公园应加强管理”的建议,根据公园管理需要,适当提高郊野公园养护标准;针对“关于改善朝阳旺角小区居民出行要求”建议,将旺角小区周边市政道路的路灯设施建设纳入2018年预算,加大财政预算对民生的保障力度。四是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大绩效目标申报覆盖面,逐步推进绩效目标预算公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扩大财政事后绩效评价范围,结合单位决算公开绩效自评情况,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对支出调整、预算编制的应用力度;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区残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五是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多种渠道创新审计成果应用,扎实提升财政监管水平;重视审计整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区政府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和程序上报决算报告、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报告,积极落实人大决议,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区人大开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修订工作。高度重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财政预算的审查意见,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冷静审视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仍面临压力,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稳增长”压力较大,当前我区面临非首都功能疏解、经济转型升级的双重任务,房地产业、金融业等传统行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逐渐下降,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新型产业仍处于培育期,对财政收入的支撑力度有限。二是建设发展及当前重点工作带来的收支矛盾加剧,随着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建设不断深化,我区刚性支出规模日益扩大,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增大。三是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需继续加强,项目编制不细、申报论证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尚显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强调研,统筹协调,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一廊两带三区”功能布局、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要一年。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解放思想、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促进朝阳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朝阳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及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支出规划约束,理顺预算管理权责,完善预算管理链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关于预算口径、支出重点、绩效预算等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区政府编制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二)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当前,首都发展站在了新起点。党的十九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各项目标任务。北京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新时代首都发展的职责使命。区委进一步明确了要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各方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取得更大成效。

 随着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入落实,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首都经济发展方式深度调整,城市发展格局深刻变化和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大背景下,朝阳区发展面临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首都发展目标,紧密对接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深入思考区域的阶段性特征和朝阳区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中的定位,进一步提高站位、拓宽思路、振奋精神。

 在此新的形势与背景下,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335000万元,同比增长5%左右。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5405000万元,同比增长15.8%。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35000万元,减去对市的体制上解1610996万元,加上市体制补助424651万元,市定额及结算补助164965万元,市追加专项4029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5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40987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3202万元,扣除上缴北京市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78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405000万元,同比增长15.8%。按照新的经济分类科目统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经济分类情况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6341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1144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21827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5000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21348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833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608万元;其他支出851万元。

 功能分类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185万元;国防支出1009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83109万元;教育支出9879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46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43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3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8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75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3312万元;农林水支出41249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19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339万元;金融支出417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8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03 万元;其他支出8140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536060万元,同比增长61.7%。其中:土地出让成本724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85万元,上年结转801960万元,政府性基金市追加专项8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区动用上年度北京市提前返还我区土地出让收入形成的结余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36060万元,同比增加61.7%。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支出1128235万元(其中255000用于上缴北京市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城乡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97659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696万元,其他支出8470万元。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272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其他支出8455万元,上缴北京市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55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3396万元,同比增长4%。收入主要来源是:利润收入735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转1043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396万元,同比增长4%,主要用于:对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社会服务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的资本性支出6960万元,疏解整治、安全生产补贴等费用性支出2400万元,对国有企业监管等其他支出6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8年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变更为市级统筹,区级社保基金预算只包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4617万元,同比增长0.9%,主要来源是:保险费收入4224万元,利息收入315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5495万元,转移收入302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144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617万元,同比增长0.9%,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4227万元,转移支出39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 2018年重点支出政策及主要保障事项

 1. 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全力推进创新发展

 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符合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区域创新发展。

 安排资金532585万元,同比增长45.1%。一是按照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对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落实意见要求,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安排资金340000万元。以提升首都功能为目标,以疏解增绿上水平为主线,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二是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安排资金152750万元。巩固壮大金融、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服务经济、知识经济、绿色经济,促进第三产业提级增效;支持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三是培育更加成熟的市场环境,安排资金39835万元。加强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国际人才社区,促进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创新团队、创新资本融合聚集,引领未来创新发展,推动良性市场循环。

 2. 治环境、提品质、固长效,全力推进绿色发展

 以构建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为目标,加快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的短板,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把各项管理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全面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发展水平。

 安排资金775865万元,同比增长16.4%。一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安排资金197975万元。持续治理大气污染,全面保障清洁空气蓝天行动,促进节能减排;支持水务工程建设,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我区河湖水环境;推进首都核心区与城市副中心之间的生态屏障建设,提升绿化品质。二是强化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安排资金497251万元。加快城市美化工程实施,推进重点地区、重要场所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区域环境面貌;支持老旧小区节能和抗震改造;加快主次干路建设,完善路网体系,改善区域交通出行环境。三是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安排资金80639万元。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积极打造平安朝阳。

 3. 抓统筹、重效率、惠农村,全力推进协调发展

 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把协调、均衡、优质发展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动城乡要素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体系,着力缩小城乡差距。

 安排资金1947563万元,同比增长16.8%。一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安排资金348838万元。统筹财政资源,加快农村地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及“一绿”试点乡城市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的功能更新和完善,加快农村地区引入高端产业资源,促进低端业态转型升级,探索城乡结合部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二是加强农村民生建设,安排资金790411万元。推动财政资金和管理力量向农村环境建设倾斜、向农村社会管理倾斜、向农村公共服务倾斜,统筹解决农村地区就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强化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808314万元。加大对乡级环境整治管理的倾斜支持,加快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治安防范管理,改善农村地区居住生活。

 4. 补短板、筑底线、民生,全力推进和谐发展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共治共享水平,努力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安排资金3211518万元,同比增长23.4%。一是稳步提高公共卫生事业水平,安排资金447808万元。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探索医养共办发展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继续向薄弱地区倾斜,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基层医疗单位设立养老机构,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二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113033万元。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聚集,优化布局结构,多种方式扩大学位供给,着力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三是深化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526325万元。支持精细化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解决功能疏解、结构调整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的运行管理水平,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增强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力度,提高我区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24352万元,完善文化设施,保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朝阳特色、代表首都形象、符合时代特征的城市文化品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加大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力度,做好国家速滑馆、冬奥村等场馆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群众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三、依法理财、深化改革,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2018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重要一年。我区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人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全区的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立足更好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围绕年度预算任务,促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2018年,我区将继续着眼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兼顾,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收入方面,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首都“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引导促进作用,努力稳固涵养财源;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各项财税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及北京市工作部署,配合北京市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征收相关工作,不断完善我区税收环境;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实现稳增长目标。

 支出方面,保障好非首都功能疏解、生态环境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继续抓好财政支出管理,合理把握预算执行节奏,加快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支出进度,预算执行进度原则上不低于时间进度;对清理收回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加大统筹力度,切实把财政资金盘活、用好;贯彻厉行节约的理念,坚持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政府成本,“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388万元,比上年下降6.9%。

 (二)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我区将继续围绕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我区城市功能定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编制及审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加强对《办法》的理解认识,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二是统筹全口径预算体系,将国有资本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22%提高至25%,编制国有资本预算的国有企业数量由34家增加至40家,进一步增强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力度。三是继续加大“促支降存”工作力度,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及审查工作,做实做细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进度,推进全区重点工作加快实施。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结合朝阳区发展需要,加大公共服务领域PPP模式推广力度;完善制定我区产业资金政策,提高财政资金对产业的引导调控作用,推进我区优势产业发展,培育更加成熟的市场环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三)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财政大监督管理格局

 2018年,我区将继续围绕落实好新《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要求以及审计监督检查意见建议,加强管理,紧抓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保障资金安全高效。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推动全区内控规范工作,做好内控规范建设的沟通协调、宣传培训、指导答疑、跟踪服务,确保内控规范工作顺利实施;落实好《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针对人大、审计及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有序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多种渠道创新审计成果应用,扎实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加大政府债务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债务风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精神,认真梳理政府购买服务、PPP等融资方式管理状况,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有效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披露机制,严控债务风险。

 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按照党的十九大对财政部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考评力度,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要求,在确定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前,向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强区人大对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的监督指导力度。

 各位代表,2018年朝阳区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扎实工作、不断改革、稳中求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朝阳区“十三五”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