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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
第 15 号
【案 由】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的议案
【提议案人或代表团】
韩 潮 高彦杰 马江玲 康秀平 吴 芳
薛会芹 马全萍 王 岚 赵宝玉 孟宪东
李 琪 李 洋
共12人
【领衔代表姓名】韩 潮
【代表证号】16308
【电 话】13811605862
【领衔代表详细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一号
【邮政编码】100012
【理 由】
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近年来北京市高龄老人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朝阳区老龄人口数量已高达60万,特别是因各种老年疾病导致半自理、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数量也逐年增加,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很大的负担;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早期建设的一些老旧楼房、农民新村的小区都是没有电梯的多层楼,给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的出行和就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阻碍;一些房龄在20年左右的高龄高层建筑集中,建筑内电梯常年没有专门人员维护修理,为居民乘坐电梯留下了安全隐患。
虽然前几年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下,扶持和建设了养老驿站六大功能中的助餐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的“就餐难”问题。但有部分老年餐桌面临一个问题:燃气接入费用较高,动辄就要三四十万,而目前老年餐桌使用的合同期限均是一至三年。因其为非营利性质,收费低,故而很少有企业愿意承担老年餐桌的各项费用。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老年性需求和问题随之增加,一些半自理老人存在着“洗浴难”和“理发难”等基本日常生活需求。
为了能为老年群体提供更高质量更好的服务,让老年人更有尊严的生活,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爱和温暖,安享幸福晚年。
【方 案】
1.加快朝阳区多层楼建筑、老旧小区加装外挂电梯的步伐。以劲松、团结湖、绿化隔离地区“一绿”试点乡等多层楼小区为试点,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市有关部门的政策和其他区县好的经验做法,政府考虑为有需求、有条件、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这类小区先行先试,加装外挂电梯。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加装外挂电梯的步伐和力度,最大限度的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就医。
2.建议对朝阳区域内老旧小区的电梯进行摸底排查,明确产权单位,建立以产权单位和居住方双方为出资人的维修基金,形成老旧小区楼体维护的长效机制。
3.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因生活不便,家庭条件不具备等原因,存在“洗浴难、理发难”等基本生活需要,建议增加养老驿站、养老机构(敬老院、老年公寓)对所管辖街乡的辐射功能,由专业人员、专业设备来满足老年群体理发、洗浴的基本生活需求,并可合理收取相应费用。同时,扩大80岁以上老人享有的一卡通——养老助残卡使用范围,涵盖此类服务。
4.针对做的比较优秀的居家养老服务商,制定为老服务的优惠办法和政策,建立奖补机制。可考虑根据服务商数量和服务质量减免相应税款,以及进行资金奖励。
5.用好用足惠民政策,加快居家养老的步伐。完善基层街乡为老服务人员培训和配备专职人员的指标,用好北京市最新政策要求开发商必须在开发小区内留有托老服务配套用房,充分利用托老服务配套用房提前谋划,做好计划,鉴于高龄老人、空巢老人、丧偶老人数量增多的状况,全方位考虑老人的不同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和各种为老服务。
6.在朝阳区域内持续扶持一批信誉好、资质优的为老服务企业,以形成为老服务社会化连锁发展,并制定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包括收费标准、准入标准等,使居家养老事业形成社会化产业链条,形成社会化为老服务模式。
7.由于朝阳区农村地区土地储备和绿化隔离带政策补贴的差异,造成我区农村地区同乡的老年人养老标准有所差异,建议统筹全区农村地区养老标准,建立统一的退休制度。
8.加强和完善养老驿站的管理、监督和服务。一是请市区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并落实扶持养老产业发展的可行性方案;二是请市区发改委、房管等部门协调落实用于养老服务的各类公共设施接入(如水电气暖等)的费用减免或优惠;三是请市区相关部门协调延长用于养老服务及驿站房屋签约使用合同的期限;四是请协调为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加大政策及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