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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意见
关于对区政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情况的调研意见
——2012年6月6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纪海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天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为做好准备工作,农村工委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区农委、区经管站以及金盏等乡进行专题调研。5月25日召开农村工作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区农委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农村工委委员及部分农村代表小组代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和代表们认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区实现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事关农村发展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抓住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关键问题,探索出城乡结合部地区体制改革和土地管理的新模式,形成了奥运村乡级产权制度改革、崔各庄土地股份制改革等先进经验,在部分乡村建立起与城市化相适应的新型经济管理体制,有力推进了农村城市化进程;二是围绕“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基本方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扎实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有力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严格在法律框架内操作,严把质量标准,依法依规推进,有力保障了农村安全稳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和代表们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资产、资金、资源的再分配,也涉及体制、机制、政策的新突破,虽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与北京市的总体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此,委员和代表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
随着我区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艰巨性进一步加大。区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事关农村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破解城乡结合部地区发展的突破口之一,列入重要日程,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要充分调动乡、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各乡、村进一步完善领导体系,明确工作责任,正视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克服“三怕”(怕繁、怕乱、怕丢)思想障碍,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破解改革难题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群众关注,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研究和指导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各乡、村改革中面临的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奠定基础。要深化对绿隔建设和撤制村队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部分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等现实问题的分析研究,摸清底数,研究方案,制定措施,妥善处理。要创新改革思路,积极探索解决乡域规划与村级核算矛盾的改革新模式,为全市改革工作做出有益探索。要完善配套政策,对各乡、村反映强烈的新型经济组织法律定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等问题加强指导。
三、兼顾速度与质量,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北京市提出“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各区县完成改革的时间表。我区此项工作正处于全面启动当中,进展相对缓慢,为此既要集中精力,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又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改革服务稳定的方针,确保质量。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指导各乡、村紧密结合地区实际,以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产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改革的程序、政策和要求,提高推进改革的能力。要坚持促进改革与加快发展相统一,特别是绿隔建设和土地储备各乡,要同步推进产业发展以及就业保障、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