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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2023年2月9日上午,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研究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亚晖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根据会上意见和建议,对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区政府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的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主任王宁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强调,要根据中央、市区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抓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开展回头看;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要牵头督办,加强组织调度力度,形成督办工作的具体方案,增强工作整体性和计划性,切实推动解决相关问题,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实施。

 三、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持续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培育新消费、激发新活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以及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持续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培育新消费、激发新活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的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唐蔷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强调,要把握工作重点,突出朝阳特色,办理过程中要有针对性,要围绕恢复经济的相关工作展开督办工作,保证议案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研究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唐蔷作了汇报。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根据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报告。会议同意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研究人事任免事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董则君作了关于任免职事项的情况说明,会议同意将以上人事任免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等事项。会议决定: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题:审议通过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持续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培育新消费、激发新活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持续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培育新消费、激发新活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朝阳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列席会议人员:区政府、区监委相关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和地区工委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机关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