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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2022年6月16日下午,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研究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推动中关村朝阳园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冰作了汇报。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根据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意见和建议。会议同意将该意见和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研究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区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勇作了汇报。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根据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意见和建议。会议同意将该意见和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研究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冷春华作了汇报。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根据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意见和建议。会议同意将该意见和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四、研究乡人大代表补选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付小贺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五、研究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部分街道和地区工委主任任职事项、区法院部分人员免职事项,会议同意将以上人事任免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六、研究书面审议事项。会议同意将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城市化建设》审议意见的报告,以及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部分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书面审议。

 七、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等事项。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动中关村朝阳园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乡人大代表补选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城市化建设》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审议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列席会议人员:区政府、区监委相关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