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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纪要
2019年9月10日上午,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区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区法院政治部主任俞里江作了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主任会议听取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之后提交常委会审议,目的就是要加强监督的连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会议认为,区法院的报告,聚焦主题,内容清晰,能够紧扣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中关村朝阳园发展情况的报告。中关村朝阳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苏向东作了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听取中关村朝阳园发展情况报告,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回应全区上下、社会各界对朝阳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是落实首都功能定位、落实“四个中心建设”在朝阳的具体体现和安排。会议认为,中关村朝阳园经过多年的发展,园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成为朝阳区最具特色和活力的创新中心,为朝阳区经济发展和财政税收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加强中关村朝阳园宏观定位,加大统筹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北京市的支持。要整合各项资源,突出朝阳区国际化、市场化特色,把企业的动力与首都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提升科技创新对朝阳的支撑作用。
三、听取《朝阳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局长李晋作了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对朝阳的各项要求,抓好重点亮点、聚焦减量发展难题、突出朝阳“三化”主攻方向,深入推进分区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指出,落实北京总体规划,不仅是业务工作,更是政治任务。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清规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挑战,进一步创新思路理念,加大统筹力度,认真抓好分区规划实施工作。
四、听取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区住建委主任张士华作了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认为,区政府高标准、系统性规划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部门协调、健全长效治理体系,成效较为明显。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完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改革,切实抓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听取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政府关于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区域功能定位的实现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区发改委主任李欣作了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朝阳区区域功能定位问题,是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也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和各部门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具体体现。会议要求,区人大代表联络室要将疏解过程的相关情况向市人大代表朝阳团反映,为明年市人大代表开会代表发表审议意见、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准备。区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协调推进难点问题解决,推动我区疏整促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研究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1.研究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区检察院关于轻罪案件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侯湘君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该意见和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研究区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洋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该意见和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3.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邢平芳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该意见和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4.研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韩冰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该事项向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
5.研究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韩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张岩作了相关说明。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6.研究书面审议相关事项。会议同意将区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政府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朝阳区政府关于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区域功能定位的实现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书面审议。
七、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等事项。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题:听取并审议区检察院关于轻罪案件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决定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宪法宣誓;书面审议区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政府关于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区域功能定位的实现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列席会议人员: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街道和地区工委主任,部分乡人大主席、区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