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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纪要
2020年4月14日上午,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报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欣作了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方案切实可行。会议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可能延续的情况下,区政府要充分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十三五”规划执行等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计划和规划顺利实施。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对财政预算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欧晓勋作了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方案切实可行。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绩效水平。要密切关注疫情影响,抓好动态分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增收节支。要加强对财政资金风险预测研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三、研究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1.研究听取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有关事项。区人大法制办公室主任侯湘君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
2.研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办法(试行)》。区人大法制办公室主任侯湘君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将该办法根据大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3.研究《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授予“朝阳区优秀法官”“朝阳区优秀检察官”“朝阳区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工作方案》。区人大法制办公室主任侯湘君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4.研究听取区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有关事项。区人大城建环保办主任邢平芳作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
5.研究人事任免事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建立作了情况说明。会议同意将王冬斌、牛国泉、张克斌、杨艳等人任免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四、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等事项。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题:听取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办法(试行);审议通过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授予“朝阳区优秀法官”“朝阳区优秀检察官”“朝阳区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工作方案;听取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列席会议人员: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会议强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会议保障工作,要控制参加会议人数,控制会议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