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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关注民生,代表行动”主题月活动方案
朝阳区人大“关注民生,代表行动”主题月活动方案
(2012年8月6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依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今年8月份开展“关注民生,代表行动”主题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四个坚持、四个服务”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四个有所作为”的工作要求,精心培育“理性、平和、严谨、务实”的代表履职文化,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访民情、知民愿、代民言、解民忧,向人大代表征集关乎全区发展大局、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朝阳科学发展、民生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2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
三、活动要求
1.主题月活动与人大代表工作室的试点启动仪式相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社区或乡村组织召开“关注民生,代表行动”主题交流座谈会。
2.主题月活动期间,各人大街道工委、地区代表小组要集中组织1至2次,以民生为主题的代表联系选民或视察调研活动。通过召开代表与选民座谈会、代表接待选民、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组织本地区代表集中开展履职活动。
3.代表要提前安排好时间,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代表与选民联系等活动,以民生为主题,深入选区,体察民情,了解民愿,反映民意。
4.代表收集的意见可通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网上提交管理系统“会前征集”进行提交,属于所在地区的问题可向所属街、乡反映。
5.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积极协调区相关部门,解决代表集中关注的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