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主任会议>>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
2021年4月20日上午,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汇报。区发改委主任李欣作了汇报。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紧抓实施落实,确保“十四五”良好开局。会议要求,要加快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聚焦城市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汇报。区发改委主任李欣作了汇报。会议指出,区政府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产业链重构的重大机遇,深化科技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快建设国际枢纽城区,持续提升民生服务保障能力,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完成。
三、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对财政预算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汇报。区财政局局长欧晓勋作了汇报。会议指出,区政府要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根据朝阳区实际发展情况与民生需求,结合市区“十四五”规划及重点工作部署,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会议要求,要从源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朝阳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四、研究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细则》(修订草案)。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刘勇作了汇报。会议同意修订该《工作细则》。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形式,是深化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会议要求,各工作机构要按照《工作细则》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五、研究通过《2021年度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评选方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王宁作了汇报。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会议指出,评选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利于推动代表履职,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会议要求,评选工作要与其他工作相衔接,做到有机结合。区人大各街道、地区工委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问题研究、促进立法、提出大会议案等工作的重要方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代表家站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六、研究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草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王宁作了汇报。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会议指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得到了区政府的支持,代表广泛参与,反映较好。会议强调,今年测评对象由区政府部门调整为区政府,在测评过程中要聚焦过程、聚焦结果,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七、研究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1.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侯湘君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研究听取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及进行专项工作评议相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侯湘君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3.研究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朝阳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相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主任邢平芳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4.研究乡人大代表补选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于志刚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5.研究人事任免事项。组织部副部长张中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征军分别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6.研究书面审议事项。会议同意将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审议。
八、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等事项。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题: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朝阳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决定乡人大代表补选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审议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区监委相关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和地区工委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