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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1次主任会议

 2021年2月23日上午,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研究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1.研究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付小贺作了汇报。会议原则同意该工作要点,要求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以及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的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兰万秋作了汇报。会议强调,要发挥人大代表和专业代表小组作用,聘请专业力量做好此项工作。督办工作方案要与政府办理工作方案相配合。督办中间成果向区委报告。会议要求,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3.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方案的报告的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王宁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4.研究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王宁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5.研究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王宁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6.研究《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暂行办法》(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晶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7.研究《北京市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晶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8.研究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9.研究书面审议相关事项。会议同意将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书面审议。

 二、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等事项。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于2021年3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题:审议通过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方案的报告;决定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事项;决定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审议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暂行办法》(草案);审议通过《北京市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审议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和地区工委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