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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1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玉鲲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朝阳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朝阳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朝阳建设
五年来,共依法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4263件18713人,审查起诉17472件21456人。
一是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806件1864人,办理色依提江•艾尔肯煽动民族仇恨案等涉暴恐、邪教犯罪39件44人,涉枪涉爆犯罪117件122人,涉毒犯罪1499件1608人。依法妥善办理“5.24使馆区维稳专案”、“7.20首都机场爆炸案”、“大屯飙车案”、“五环路结伙抢劫大货车案”等一批对社会安全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治理,依法办理了“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利用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件。
二是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民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审查起诉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暴力犯罪428件467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4435件5430人,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审查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434件436人,生产、销售假药犯罪179件207人。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21件152人,其中包括涉案93人的“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专案”。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保障和谐宜居模范区建设。通过机制创新和专业化建设,突出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创建“一二三四”刑事和解工作法和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在全国首批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构筑朝阳特色的“3+2+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模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充分发挥“妇女犯罪审控组”维权绿色通道作用,结合女性特点,加强教育、保护和普法宣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00余份,督促问题整改。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加强预防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年来,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59件167人,大要案率90%,其中处级干部33人、局级干部11人。
一是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贪腐”。五年来立案侦查辖区内职务犯罪30件31人。依法查办原孙河乡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案,并对当地土储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查办,立案查处8件8人,涉案金额近六千万元。注重对辖区内重点民生工程的监督,立案查办原区住建委主任闫宾和副主任祝远纪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受贿案。加大追逃力度,成功劝返全市首例潜逃境外的滥用职权犯罪嫌疑人一名,成功抓捕潜逃十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一名。
二是着力打击行业性腐败,突出查办大要案。先后查办民航职业资格证书审核人员系列受贿案5件6人,新闻媒体行业贿赂系列案13件13人,区房管局权属登记环节行贿、受贿案11件11人,区地税六所违规办理二手房交易缴税窝案23件23人,形成有力震慑。成功完成多项最高检、市检察院、市纪委交办的重大专案办理任务。先后参与和查办了甬温线动车事故案、新疆原党委副书记杨刚受贿案、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三是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五年来接受社会公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147次,廉洁准入制度社会认可度逐年提升。紧紧围绕全区换届选举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区农村两委换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强化调研工作,完成预防调查报告22篇,其中10篇报告获得市、区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廉政制度建设18项,“2014年度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报告”被评为全国十佳年度报告。出版发行全市首个《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白皮书,全面通报我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进展,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警示宣传。
三、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推进金融犯罪预防工作,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我区以非法集资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爆发,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年来,我院累计审查逮捕1103件1650人、审查起诉1006件1601人。妥善办理了涉案金额55亿元的“华融普银案”,涉案金额14亿元投资人5000余人的“易胜百案”在内的重特大案件30余件。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查起诉涉案金额1.4亿元的邢利红等22人制售假发票、非法经营票据套现案,涉案金额16亿元的王自起等4人非法经营票据结算业务案,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注重金融犯罪的预防工作。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化解金融风险,发布全市第一个《金融检察白皮书》,对近三年辖区内金融犯罪案件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犯罪特点,揭示、防范管理漏洞,并对区域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研究制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案指南》,统一办案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犯罪预防,最大限度为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积极与区金融办等部门沟通联动,构建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联合防范治理体系。
三是积极探索专业化金融犯罪案件办理机制。针对辖区内金融犯罪高发的形势,我院设立了专门的金融犯罪检察部,打牢专业化办案的基础,提升专业化水平。出台《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强化释法说理,力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加强金融犯罪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举办“涉众型非法集资类犯罪问题研讨会”,与高校合作撰写《非法集资犯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一书,为防范和打击犯罪提供指导和借鉴。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不断深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审查逮捕程序和标准,严把审查起诉质量关,五年来,共不批准逮捕3400件5147人,不起诉1068件1651人。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4件,监督撤案115件,决定追加逮捕140人,追加起诉339人。前移法律监督关口,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实现了对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况提出各类监督意见124份。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办理监督案件88件。
二是着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刑事审判中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提出刑事抗诉24件。充分利用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强化对民事和行政审判中诉讼过程、判决裁定与执行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协助市检分院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620件,位居全市首位。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加强对侵害公共利益和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监督。
三是持续开展刑事执行检察。扎实开展监管活动监督,五年来对日均关押量2000余人的朝阳区看守所开展各类安全防范检查900余次,针对相关问题制发各类监督意见21份,查办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累计办理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341件34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77人。持续开展刑罚执行监督,重点加大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累计监督14409人次,办理监督案件69件69人。通过深入街乡巡视检查、审查档案、调查谈话、制发监督意见等方式,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切实保障刑罚执行的公平正义。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自身行为,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一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监督权。制定《联系街乡工作制度》,形成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将代表监督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推动力。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调研活动,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做专项工作汇报。打造“一报两刊、一网多联”平台,定期开展代表联络活动,每周向代表报送《动态专报》,每月报送《检情通报》,方便代表监督。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丰富监督方式,拓宽监督范围。
二是构建多方参与的外部监督体系。建立外部监督委员会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专家学者,通过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不断拓展律师监督的方式和渠道,制定出台《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合作备忘录》等一揽子协议,建立律师监督卡制度。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保障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2014年下半年以来累计公开案件信息16190件。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朝阳检察”官方客户端实现网络平台全覆盖,及时发布信息回应民众关切。
三是强化自身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连续三年持续开展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全面梳理制约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问题,研究成因和解决方案,制定侦查人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规定和公诉人出庭规范等30余项规范性文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程序约束。建立案件质量监控、办案动态研判机制和季度评查制度,对检察权行使的各个环节均以书面清晰记载,确保全程留痕。对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并定期发布《执法规范化督察报告》。建立专项复查制度,对重点案件开展复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督促整改。
六、坚持首善标准,树立底线思维,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从严治检,确保全院上下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底线。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扎实开展专题教育,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评价体系》及配套实施制度,引导全体干警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执纪督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维护党纪政纪和检察纪律的严肃性。出台加强内部执法监督防止说情干扰等规定,严肃办案纪律,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坚持创新引领,检察体制机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2013年以来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为检察体制改革贡献了宝贵经验。2016年,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检察体制改革。以员额制改革为基石,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将检力资源向司法办案一线倾斜。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通过权责清单等制度明确检察人员的履职范围和标准,切实突出“谁办案谁负责”。依据“精简、规范、效能”原则优化调整内设机构,设立金融、轻罪等专业化办案机构;按照诉讼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原则,设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专门机构,分设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专门机构,强化检察监督职能。
三是坚持人才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制定《检察官履职能力标准》,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完善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和培训制度,注重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我院“检察官夜校”培训制度被评为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品牌活动。注重培育领军型人才,五年来共培养全国及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和标兵25名。始终坚持文化育检,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获得首批“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建设的五年;是检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取得关键成果的五年;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防冤错案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变革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33项,荣获“全国三八红旗奖章”、“首都五一劳动奖章”、“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个人荣誉47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同时,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办案压力仍然突出。近年来,区检察院年办案数量连续位居全市第一,人均办案量是全市的2倍以上,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层出不穷,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爆发,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办案,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多元诉求,是我们要认真研究、破解的难题;二是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带来新的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将从重办案、轻监督向办案与监督并重、深耕监督主业转变。这既需要我们从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方式手段等方面积极适应、努力跟进、不断探索,也需要在推动公益诉讼、加强“两法衔接”等具体工作中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三是队伍稳定性不足影响检察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近年来,因多种原因造成检察机关人才流失情况较为严重,人才招录出现困难,加之司法人才培养周期长、难度大,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院高水平检察队伍建设。
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各位代表,未来的五年,是朝阳区高水平建设“三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而努力奋斗的关键时期,我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围绕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标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队伍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不断完善党建目标评价体系,确保党的建设全覆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和作风建设,坚守道德底线,严防廉政风险。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感受最直接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首善标准,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是树立监督主业意识,强化检察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拓展线索来源,不断加大同级监督力度。刑事审判监督中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抗诉机制,刑事执行监督中着力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同心同向,争取多方支持,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上级部署,不断推进机制创新。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合理统筹授权和监督,确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办案组织、未成年人惩防帮教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等方面的探索,及时健全配套机制。
五是狠抓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以查摆梳理问题、剖析原因症结为重点,以整改落实为中心,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整改重点,务必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深化运用诊断式整改,将监督重心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进一步强化检务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办案纪律。始终将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增强权力本源意识,坚持向人大及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大日常联络力度,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和方式,为代表监督履职提供便利。不断增强检务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知情权,不断扩大律师监督检察机关的渠道和范围,积极做好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各位代表,未来的五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首善标准,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朝阳建设三区、建成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