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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关于朝阳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2019年12月23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孙  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督办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27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讨论通过,议案作为建议处理的8件,以上两项共计285件。根据建议内容和有关单位职能,代表建议交由区政府研究办理的180件;交区人大办理2件,交区法院办理11件,转区有关部门工作参考2件。超出本区职权范围,需要由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80件,由市代表递交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不应当作为建议提出的10件,与代表沟通后撤件。

 截至12月1日,收到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17件,交区政府办理15件,目前,已办复14件,1件转政府部门参考。另有2件超出本区职权范围,需要由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将由市代表递交市代会处理。

 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区法院及有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注重情况沟通,积极研究措施。经过各承办部门和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办理,会议期间的180件建议全部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区人大承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附在本报告之后(见附件1),区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已向本次会议报告,区法院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已印发各位委员,提请本次会议书面审议。

 二、代表建议督办的主要做法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办理和落实代表建议是“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职责,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监督的重要内容。今年,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坚持代表联络室统筹督办、各工作机构分类督办的工作机制,并在去年针对区政府某一部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基础上,首次针对区政府建议办理整体工作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估,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代表建议落实。

 (一)严格把握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建议办理。

 围绕建议“办前、办中、办后”三个阶段工作,重视交办承办、落实反馈、复查补办等关键环节,开展建议督办工作。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逐件分析,通过人大街道工委、地区工委初审,按照建议内容及部门权限进行交办,提升建议交办准确性。二是发挥专委会督办作用。对区政府承办的建议,按照类别分别由各专委会办公室具体督办。各专委会办公室采取座谈、调研、检查等多种形式,提前掌握建议办理相关背景情况,及时与代表沟通办理中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督办措施,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坚持复查补办。对建议办复后代表反馈不满意的9件建议,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复查补办,在区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均已重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限,代表反馈均表示满意或同意。

 (二)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推动“双向”深入沟通。

 代表联络室从建议内容情况、反映问题性质、代表关注的热点等方面入手,对代表本届以来反复提出的建议重点关注,有的放矢跟踪建议办理。建立代表建议集中沟通机制。针对代表普遍关注的建议办理工作,召开集中沟通会,承办单位负责人与提出此类建议的代表进行深度交流,了解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代表与政府部门“双向”沟通;强化建议督办力度。就建议办理涉及主体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召开代表建议督办协调会3次,组织代表、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就建议办理难点及工作措施共同探讨,推进建议取得进展。

 (三)开展满意度测评,深化建议督办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代表法定职权,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深化和延伸代表建议评估工作,首次针对区政府2019年代表建议办理整体工作情况,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常委会对此次满意度测评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工作方案、流程及相关材料,对代表满意度测评工作进行部署。为做好此次满意度测评工作,代表联络室向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建议的代表发放了“建议办理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情况见附件2),召开代表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从今年问卷调查情况来看,代表对今年政府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肯定,评价为“非常满意”“满意”及“基本满意”以上的代表达到98%。针对调查问卷中不满意的代表,交由相关承办部门与代表进行沟通解释,征得代表的理解。按照工作方案,本次常委会针对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情况向区委进行报告,并向区政府反馈,推动区政府建议办理工作。

 此外,我们继续坚持建议公开机制,在朝阳人大手机移动平台和《朝阳报》上对代表建议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通过承办部门的努力工作,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代表建议工作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足,一些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在区级层面统筹协调,推动解决的措施还不够,代表建议落实效果还存在差距,需要我们继续完善督办措施和机制,继续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总结今年代表建议办理评估工作的成效及做法,增进建议办理过程及结果监督,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在推动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附件:1.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

       2.关于2019年度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情况的汇报


附件1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

 张俊铭、曹满胜代表提出的关于朝阳区人大召开代表大会时逐步无纸化、会议材料采用电子版减少纸质版的建议

 代表建议: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将会议材料改为电子版,不再发放纸质材料。为代表配备相应的电子终端设备,届满收回,或日常由各代表团集中保管,会前发放使用。充分利用区人大的APP或者网站、邮箱等渠道将相关文件提供不可修改的电子版供代表审阅,代表可以通过实名认证的方式登录阅读,达到资料保密的管理要求。这样既大量节约纸张,更方便代表的审阅查询。

 针对此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参照全国人大及市人大做法,目前继续为代表提供纸质材料。因电子产品费用数额较大,更新较快,报废时间较短,整体费用还是远高于纸制材料。区人大将采取以下措施(1)按照人员数量有计划地印制会议材料,避免浪费;(2)充分利用区人大门户网站、“朝阳人大”移动平台、微信、邮箱等信息化手段做好保障工作。(3)建设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代表通过该系统查阅财政预算监督相关数据,实现财政预算全程实时监督,降低文件印制数量。

 

附件2

关于2019年度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情况的汇报

 根据《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和《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充分了解代表对2019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广泛汇集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问卷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区政府共承办代表会上建议180件,本次调查问卷主要面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会上提出的建议中,由区政府办理的建议进行问卷调查,涉及区人大代表107人,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代表建议调查问卷107张,收回105张,收回问卷均为有效问卷。调查问卷共设置9道题目,问题主要涉及建议办理过程中工作机制、工作沟通、工作反馈、工作成效等环节进行评价,并针对区政府建议办理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建议督办工作,收集代表意见建议。

 一、问卷调查情况

 (一)关于工作机制方面

 主要针对政府建议交办的准确性和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的重视程度,对代表进行问卷调查。

 1.代表对政府建议交办工作进行评价。其中70位代表评价为建议交办准确,主会办单位责任清晰,占比66.7%;有28位代表认为建议交办较为准确,主会办单位责任划分较为准确,占比26.7%;有7位代表认为建议交办一般,承办单位责任模糊,占比6.7%。

 

 2.代表对承办单位建议办理重视程度进行评价。其中53位代表认为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主要领导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建议办理,占比50.5%;有33位代表认为承办单位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主管领导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建议办理,占比31.4%;有19位代表认为重视程度一般,明确专人负责建议办理,占比18.1%。

 (二)关于工作沟通方面

 3.代表对承办单位相关承办人员的工作态度进行评价。其中64位代表认为工作积极主动,态度认真负责,能够认识到建议办理是密切与代表联系,诚恳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占比61.0%;有27位代表认为工作积极主动联系代表,能够细致向代表介绍相关情况,态度认真负责,占比25.7%;有14位代表认为能够主动联系代表,沟通情况,占比13.3%; 

 4.主要调查代表与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沟通过程的次数情况。

 有22位代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与具体承办人员沟通5次以上(含5次),占比21.0%;有40位代表与具体承办人员沟通3-4次,占比38.1%;有29位代表与具体承办人员沟通2次,占比27.6%;有14位代表与具体承办人员沟通1次,占比13.3%。

 5.代表对建议办理期间沟通效果进行评价。

 有49位代表认为在建议办理中与具体承办人员充分沟通,承办人员准确清晰地了解代表诉求,沟通非常顺畅,占比46.6%;有46位代表认为在建议办理中具体承办人员良好沟通,承办人员能够较为准确地了解代表诉求,沟通效果较好,占比43.8%;有10位代表认为在建议办理中与具体承办人员沟通效果一般,能够了解代表诉求,占比9.5%。

 

 (三)关于工作反馈方面

 6.代表针对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提交代表建议报告前沟通和时限情况。有48位代表认为在建议办理中与代表提前沟通,办理时限之前较早沟通汇报建议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占比45.7%;有41位代表认为在建议办理中,与代表充分沟通,办理时限前提交建议答复意见,占比39.0%;有16位代表认为在建议办理中,与代表简单沟通,办理时限前提交建议答复意见,占比15.2%。

 7.代表针对目前建议答复意见报告质量进行评价。其中有39位代表认为建议办理报告质量高,积极回复代表关切,得到圆满落实,占比37.1%;有45位代表认为建议办理报告质量较好,较好地回复代表关切,得到很好落实,占比42.9%;有20位代表认为建议办理报告质量一般,办理报告针对性不强,落实效果一般,占比19.0%;有1位代表办理报告对代表诉求不清晰,相关工作汇报多,针对性的措施少,占比1.0%。调查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代表进行沟通解释说明,征得代表理解。

 

 (四)关于工作实效方面

 8.代表针对办理部门是否根据建议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时限解决情况。

 有46位代表认为政府能够积极回复代表关切,承诺解决的事项完全得到落实,占比43.8%;有23位代表认为政府能够较好地回复代表关切,承诺解决的事项得到落实,占比21.9%;有25位代表认为政府承诺解决的事项部分得到落实,工作正在继续中,占比23.8%;有11位代表反映因特殊情况或客观条件暂时无法落实,不能按时办结,向代表进行了说明,占比10.5%。

 二、总体评价

 9.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对区政府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其中有41位代表对政府建议办理工作评价为非常满意,占比39.0%;有42位代表对政府建议办理工作评价为满意,占比40.0%;有20位代表对政府建议办理工作评价为基本满意,占比19.0%;有2位代表对政府建议办理工作评价为不满意,占比2%。针对存在不满意的代表,主要原因是对政府建议办理效果不满意,区政府承办部门已经跟代表进行沟通,因建议涉及全市整体工作或市级部门权限,承办部门向代表解释说明,最终征得代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