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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 2023 年工作要点

2023年2月23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在中共朝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朝阳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五个牢牢把握”和“三个全面”重要要求,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好常委会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人大工作实践。坚持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代表培训“第一课程”学习机制,依托贯通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机关党员干部、各街乡人大工作机构的联动学习制度,全面加强人大系统政治培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组织召开第五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人大系统全面贯彻并形成生动实践。

 2.严格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将党的科学理论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地位,持续巩固和深化“在区委领导下,与全区其他国家机关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格局”,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3.全面强化党组领导作用。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召开党建和人大工作会,进一步发挥“年初有部署、每月有调度、年中有督促、年底有总结”机制作用,强化“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工作措施。完善领导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加强机关党委工作,推进支部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充分发挥各层级党组织功能。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反对“四风”。支持派驻组工作,细化落实区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

 二、加强组织统筹,高质量服务国家和北京市立法工作

 4.高标准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夯实立法征询服务工作,打造朝阳特色样板。深入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司其职、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丰富和拓展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建立反馈立法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的激励机制。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推进服务立法与监督法律实施、代表工作、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相融合。在提高立法征询意见质量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朝阳律师专业资源等优势作用,高质量汇集民情民意民智。健全“五有一考核”制度,强化街道(地区)基层立法联络站功能,推动立法联络站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进立法联络站与代表之家一体建设、融合发展。全力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征询“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法治建设“金名片”作用,使其成为广泛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5.积极做好地方立法意见征求工作。做好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衔接,加强统筹谋划,促进上下联动,大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对《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等相关法规草案做好征求意见建议工作,把基层治理经验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有效反映到地方立法工作中。

 三、加强工作聚焦,提高依法监督实效

 6.抓好大会议案督办工作。全力推进“持续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培育新消费、激发新活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议案督办工作。成立督办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深化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聚焦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中的优质要素聚集、多元领域融合、消费环境优化、制度创新引领和高品质商圈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专项调研、专题座谈会、实地视察、课题研究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掌握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切实提高督办工作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结合议案督办工作有效推进我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充分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品质,不断彰显国际化特色和区域优势,持续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7.强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依法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债务、审计工作报告。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审查制度,深化对规划、计划执行中重大决策部署、宏观经济政策、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规范规划、计划调整的条件和程序,促进全区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持续深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区域经济的动态监测分析。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深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加强绩效监督、政府债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健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8.强化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听取朝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规划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听取 2022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促进农业发展,建设数字农业先行区、农业多功能示范区情况的报告,以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乡村振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保障农村地区供水安全情况的报告,进一步维护农村地区群众用水安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博物馆之城”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更好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发挥综合监督实效,针对农村供水安全、“博物馆之城”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三项议题监督开展专题询问,聚焦工作难点、重点、热点进行精准调研,确保专题询问“问得准、答得实、见成效”。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采取“执法检查+专项报告”方式,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我区交通治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9.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报告,监督保障审判权、检察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维护司法公信力。

 10.深入推进“两个全覆盖”工作。扎实做好对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年内将对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8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开展全方位、立体化调研,全面梳理部门各项职责落实情况,客观公正评议,注重结果运用,全面提升评议工作实效。持续推进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强化财经委统筹,各专委会牵头审查对口部门,财政、审计、第三方机构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优化调研、预审、部门反馈等工作流程,年内对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委、区教委、区水务局、区医保局等14 个部门重点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1.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落实备案审查专项报告制度,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及乡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备案审查相关工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加强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开展讨论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权工作

 12.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依法审查批准决算。在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坚持依法履行职权,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我区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3.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委推荐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宪法宣誓、就职报告等方式,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国家意识、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

 五、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权

 14.提升代表培训工作质量。统筹谋划年度代表履职培训计划,依托区委党校等教学资源,强化代表政治思想建设,突出政治培训、做实基础培训、细化专题培训,提高学习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履职能力建设,重点围绕代表履职必备知识及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等方面,开展代表集中培训,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提升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围绕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审议议题,统筹组织“小班制、专题化”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履职辅导等方式开展多层次代表培训,提升代表工作整体质效。围绕推进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网络监督城市管理平台运行展开培训,充分发挥平台在服务保障代表开展“三边检查”方面的作用。

 15.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提高“家站网”运行效率,落实“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工作要求,确保代表家站“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按照市人大统一部署,加快代表家站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深化“代表集中联系选民主题月”、“双月”代表座谈会品牌活动。按照全市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活动,为代表汇民意、聚民智提供支持,发挥好代表家站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更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16.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量。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完善“领衔督办、对口督办、统筹督办、跟踪督办”工作体系,把握办前、办中、办后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年初交办、年中督办、年底总结,把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质量。加强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发挥好各专门委员会在督办代表建议中的作用。持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两评”工作,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17.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增进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用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及门户网站、杂志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信息资源,持续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做好市十六届人大朝阳团代表保障和服务。做好市代表联系街乡、联系区乡代表工作,发挥三级代表联动机制效能。探索研究代表履职考核评价制度,持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向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等监督管理举措,激励代表更好履职。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18.提升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强化政治培训,通过组织读书班、交流研讨、专题视察等多种形式,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的广度、深度和实效。巩固并健全“双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之间的密切联系。严肃会纪,坚持会前通报出勤情况机制,促进组成人员依法勤勉履职。

 19.加强制度化建设。加强工作对标对表,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建立保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长效机制,以及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0.加强专业化建设。全方位提升人大工作专业化能力素养。系统开展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专业化学习培训。推进专委会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完善专家顾问工作机制,发挥第三方机构参与咨询、监督工作作用,提高审议专业化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会议、调研工作实效,高质量开好“三会”,做到高效履职。

 21.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的领导和对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述职制度,切实发挥好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在加强人大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召开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片组会议及乡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加强工作联系交流。指导推进乡人大规范化建设。

 22.抓好机关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及工作实践锻炼,从严带好队伍。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技术赋能,继续探索创新“云会议”等高效工作方式。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变文风、会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团结奋进、热火朝天干事业的机关氛围。

 23.深化宣传、研究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人大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和代表故事,展现人大良好精神风貌。强化信息工作,发挥科学决策参考作用。坚持议题调研课题化工作机制,发挥调查研究作用,做好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工作。继续开展人大工作进党校、中小学师生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等相关活动,推动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