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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625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瑞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司法实践中将执行权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我院执行局下设三个业务庭室,其中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负责执行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继承、合同、权属、侵权、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案件的执行,刑事判决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仲裁、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以及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执行三庭负责执行裁决工作,主要包括执行异议、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审查和裁决。
2012年以来,我院执行工作呈现出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收案数量逐年上升。三年来,我院执行收案数量以平均每年近千件的幅度递增,2014年达到17026件,年收案数量始终居全市法院之首。我院执行局现有干警81人,其中法官48人。随着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愈发突出,执行工作压力不断加大。2014年,我院以占全市法院执行系统二十分之一的干警数量完成了全市法院近六分之一的执行任务,执行法官人均结案390.6件,是全市法院平均值的2.1倍。今年51日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以来,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同比增幅达120%可以预计后续执行案件数量也将随之大幅增长。如何完成好更加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二是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近年来,随着朝阳区加快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展方式不断转变,农村城市化深入推进,环境整治、拆违控违、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不断增多,涉及腾退场地房屋、拆除违法建设等执行难度大、投入力量多的案件陆续大量进入执行程序;随着互联网金融等新兴理财平台迅猛发展,财产权益从有形到无形、从实体到虚拟的转变趋势日益明显,对传统执行方式形成了新的挑战;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执行阶段触及的财产利益越来越大,执行工作中各种矛盾的汇集和各方利益的博弈日益加剧2012年至2014年,我院年度受理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标的额从37.7亿元增长到78.1亿元,执行工作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实现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更加重大。
二、主要工作做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以“高效、规范、公开、文明”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三年来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7826件,同比上升15%执结案件46260件,同比上升12%,执结标的额达102亿元。
(一)加大执行力度,更加突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建立绿色通道,努力提升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果。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在执行资源的配置上予以适当倾斜,并逐案建立管理台账,定期跟踪、分析和督促案件执行情况,使涉民生案件得以快速稳妥执结,申请人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三年来,我院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执行案件9217件。拓宽执行救助渠道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且申请执行人确有特殊困难的案件,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在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三年来共为42名执行案件当事人申请并发放救助金904万元。
加强执行攻坚,有力保障辖区重大战略决策的落实。紧紧围绕朝阳区功能疏解、产业转型和农村城市化等战略部署,加大涉区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推动朝阳区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深入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生活困难和特殊需求,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积极为被执行人争取合理利益,努力实现“不强而解,不执而行”的工作效果;强化执行预案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对处理措施,确保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在重大复杂案件的执行中坚持由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亲自带队、一线指挥,提高案件执行的效率和效果。三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涉及军队保障的和平村重点拆迁项目以及涉及我区环境整治重点区域的大黄庄苗圃腾退工作,积极推进涉垂杨柳医院扩建工程拆迁执行,圆满完成涉住总建材商城腾退等社会矛盾尖锐案件的执行,共妥善执结涉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的执行案件136件,得到了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强化执行威慑,切实维护生效裁判的法律权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措施,对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的行为依法予以惩治,三年来共对1790人次采取了罚款、拘留、搜查、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督促204人次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金额3900余万元。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201310月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246人次,并全部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其中94人次主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金额5000余万元。
(二)规范执行行为,努力实现高效文明执法
规范执行流程。规范财产查控环节。建立集约化执行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房屋、车辆、工商、边控等12个查控领域,及时向承办人反馈查控结果,显著提高了财产查控效率。规范评估拍卖环节。制定《涉案财产变卖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将评估、拍卖工作由执行实施部门调整到执行裁决部门负责,实现了执拍分离、分权监督以网上拍卖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大司法网络拍卖力度,促进了拍卖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的提升。近三年来,我院司法拍卖成交金额达8.68亿元,拍卖标的溢价率同比增长近20个百分点。规范案款发还环节。建立案款提示制度,在院网开设执行提示栏目,定期发布执行案款到账和发还提示,并通过建立台账跟踪查询案款信息,加大对案款发还的督办力度。三年来,我院共发布执行提示204期,发还案款46亿余元。
规范执行公开。规范执行接待工作。执行法官每周固定一天集中接待当事人,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群众意见反馈工作。积极落实最高法院“给大法官留言”栏目的回复工作,2014年接收的29条执行类留言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妥善回复;开通12368人工语音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当事人反映意见的渠道;开通实体和网络两种执行局长信箱,共收到当事人和群众来信834件,均予以及时答复并移交相关庭室处理,为当事人反映案件情况、监督执行工作提供了便利。
规范司法行为。规范强制措施适用。制定《关于对司法拘留和限制出境强制措施设立到期提示制度的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程序审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规范执行结案标准。对拟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进行逐案审查,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和程序。同时,圆满完成北京市高院部署的未实际执结案件清理登记工作,共清理登记2000年至2013年的未实际执结案件7万余件,为进一步清理长期积案、提高实际执行率奠定了基础。规范现场执行行为。为执行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每一次现场执法活动,加强对现场执行工作的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
(三)创新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以信息化手段创新执行管理模式。在总结执行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我院组织干警自主设计研发了以服务执行工作、加强执行管理为导向的执行业务辅助系统,实现了两方面功能:一是执行文书的自动生成。由系统自动生成强制执行裁定书等17种法律文书及11种常用的谈话笔录,提升执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和制作效率;二是执行信息的到期提示。设置监督督促、提示提醒、强制措施等3大类共100余个关键节点,系统自动收集相关案件信息,并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生成到期提示,对执行办案进行自动、全面、系统的监督,有效避免了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现象的出现。该执行业务辅助系统因运行效果良好,被北京市高院在全市法院范围内推广使用。此外,我院还始终注重发挥新类型信息化系统在提升执行效能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率先应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通过该系统回馈信息完成了首例对异地银行被执行人存款采取的强制措施,受到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
以前瞻性思维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针对被执行人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隐匿财产的问题,我院在全市法院系统中首次成功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存款,在全国法院系统中首次对“余额宝”认购的天弘基金进行查询、冻结,为新型投资理财类财产的执行开辟了新思路。为了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我院还与相关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沟通,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三年来共向涉及余额宝认购的基金管理公司批量查询600余名被执行人的基金持有信息,其中查询到开户信息55人次,并对相应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扣划资金50万余元。我院针对上述新型投资理财类财产的执行措施已被北京市高院予以推广。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涉案数量多、资金账户多、财产查控难度大的情况,我院积极拓宽执行渠道,充分利用北京市建设市场公开信息平台公布的企业信息,及时掌握被执行建筑类企业的项目中标、承包合同及施工进展等情况,依法向招标方、发包方、业主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建筑类企业的工程进度款、投标保证金等资金,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素质能力
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建设。以思想教育夯实为民根基。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引向深入,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执行干警的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四风”问题,确保执行队伍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以文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建立主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三年来共策划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主题党会、团会88期;组织干警自主编排了反映执行干警工作、生活的《生命的航线》、《红旗颂》等舞蹈,以更加鲜活、生动的文化作品激发执行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队伍。通过拍摄纪录片等方式加大对优秀执行干警的宣传力度,展现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和职业风采,弘扬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的职业精神。纪录我院执行法官真实工作状态的电视短片《执行“快手”于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根据执行干警执法办案任务重、外出工作时间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举办业务培训活动40余次,并建立案例研讨制度,先后举办两届执行案例评比活动,着重提高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执行理论学习,成立执行业务学习小组,集中骨干力量攻克工作中的前沿、热点和难点问题。三年来,我院执行法官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33篇;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我院执行法官撰写的论文成为唯一一篇获得一等奖的执行类论文;在第四届“中国执行论坛”征文活动中,我院共有4篇论文获奖,总成绩居全国基层法院之首,充分展示了我院执行干警的理论及实务研究水平。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关键节点廉政风险的动态防控,从排期谈话、财产查控、财产变现、案款发还、卷宗管理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梳理并明确渎职侵权风险点,采取个人自查、庭室抽查、审判监督部门定期评查等方式对执行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从源头上防范渎职侵权行为;认真解决审务督察、信访接待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干警进行谈话诫勉,防患于未然。近三年来,未发现我院执行干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2012年以来,我院共有10名执行法官被授予三等功奖励,2名执行法官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1名执行法官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1名执行法官被评为“首都身边雷锋·最美北京人”。
三、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执行难这一法院系统普遍面临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转变,执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予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问题未能完全破解。执行工作涉及复杂的程序和环节,而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执行条款只有 35 条,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常常受制于法律依据不足、执行措施缺乏等问题,执行手段还显得单一,执行的威慑力难以充分显现;由于编制的限制,有限的司法资源与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执行力量配备和执行硬件保障越来越滞后于日益繁重的执行任务要求;地方保护主义的屏障仍然客观存在,涉政府、军队、国有大型企业、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等主体的案件面临着较大的执行阻力。
二是影响执行环境的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始终是制约执行工作开展的突出难题。虽然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但法治环境的改善和司法权威的树立仍需一个较长的过程,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执行难的各种表现更加突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方式更趋多样,手段日益隐蔽,以虚假诉讼、关联交易、抽逃出资、财产混同等方式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层出不穷;执行财产的查找更加困难,以我院执结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为例,虽然案情并不复杂,标的额也不大,但因被执行人抵触执行、隐匿财产的行为,承办法官先后到银行、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等地开展调查工作二十余次,才使申请人的债权最终得以实现;一些协助执行部门及利益相关者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甚至帮助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2012年至2014年,我院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从29.9%下降到17.8%
三是执行工作中积聚的矛盾冲突难以有效化解。虽然“执行难”是各种综合性社会问题的延续,但它们最终汇聚至法院,使法院成为矛盾利益冲突最为集中、尖锐的地方。一方面,一些被执行人对抗情绪激烈,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威胁、阻挠执行,三年来,我院执行工作中共发生暴力抗拒执行事件4起,多名执行干警曾遇到过恐吓、跟踪等人身威胁,11名执行干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另一方面,案件能否实际执行到位,除了取决于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也取决于申请人自身能否及时有效的履行举证义务、被申请人的客观履行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但在申请人权益长期无法实现的情况下,矛盾的焦点往往转移到法院,工作风险高、涉法信访多、矛盾化解难已成为执行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
四是执行队伍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院执行队伍的素质能力在客观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执行干警对思想政治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局意识、宗旨意识需要加强;有的执行干警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存在情绪急躁的情况,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端正;有的执行干警对规章制度的重视和落实不够,执行行为尚需进一步规范;有的执行干警学习和钻研的主动性不高,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不强;在执行信息化快速推进的情况下,有的执行干警仍然习惯于传统的办案模式,使用新系统INDENT: 24pt; LAYOUT-GRID-MODE: char"> 四、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执行工作的改革和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院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振奋精神,攻坚克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规范化为抓手,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上级法院的具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执行工作改革,着力完善制度设计,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文明的执行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向当事人推送执行信息,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继续完善和规范司法网络拍卖,积极探索在淘宝网进行拍卖的规范网拍模式,切实促进拍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以信息化为导向,优化执行工作管理。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调查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效率,努力解决异地执行、规避执行等难题;继续完善执行辅助系统,根据基层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执行辅助系统与执行工作实务的契合度,实现全程监督、执行提效、干警减负;探索以信息化手段简化执行事务性工作的途径,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三是以专业化为目标,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从严管理队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继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在执行工作中反弹回潮;针对各类执行干警的岗位特点和不同需求,构建以案例评比为特色,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培训体系,开展执行实务、文书制作、系统应用等多种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引导执行干警全面掌握各类工作系统的功能设置和操作方法,尽快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执行工作的新模式;加强执行理论与实务研究,发现和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执行骨干,带动执行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执行工作流程的监控力度,堵塞执行管理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防范渎职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多年来,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我院的执行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为契机,切实落实常委会决议,更加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朝阳区科学发展、民生幸福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