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刊物>>常委会会刊>>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7年8月24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娟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苌建学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办公室)副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7年8月24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娟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苌建学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