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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办理“加快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试点乡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议案情况的报告

 关于继续办理“加快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试点乡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

议案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建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王灏区长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继续办理“加快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试点乡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议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议案办理情况

 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健全领导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试点乡“六位一体”建设、注重总结经验模式,加快启动第二批“一绿”试点乡建设审议意见。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一绿”试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在议案办理实施方案中确定17项工作任务,10项已落实,7项正在有序推进。

 (一)“一绿”试点工作整体进展情况

 1. 第一批试点

 第一批试点各项任务取得重大突破,进入冲刺和收官阶段。自2014年7月“一绿”第一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按照“规划全覆盖、任务零遗漏”目标,计划拆迁建筑规模约437.1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08.51万平方米、非住宅328.61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规模约385.54万平方米,确保实现规划绿地面积约7000亩,疏解流动人口约8.4万人,1.26万人搬迁上楼,1.3万名农民实现转居,2.6万劳动力实现就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按“六位一体”工作体系一揽子推动,初步取得了减量集约、疏解提质、留白建绿的综合实效,拆建比达1:0.76,拆占比达1:0.3,区域整体环境显著提升。

 一是拆迁腾退方面。累计拆迁腾退413.2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95%,其中,2017年拆迁腾退26.51万平方米。

 二是项目建设方面。共实现11个产业项目、4个安置房项目和4个3-5%绿色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三是整建制转居方面。累计转居1.98万人,超额完成1.3万人的计划任务,6个试点乡转居任务全部完成。

 四是绿化建设方面。累计实施5016亩,完成总任务的72%,其中,2017年实现绿化建设116亩。

 五是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豆各庄、常营、来广营乡已完成村级改革。

 六是人口疏解方面。调减人口10万余人,超额完成8.4万人的计划任务。

 2. 第二批试点

 第二批5个试点乡位于中心城区与城市副中心之间,总面积66平方公里,辖区内总人口58万人(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其中,城市地区人口21.5万人、农村地区人口36.5万人。在3-5年内,完成拆迁建筑规模780.2万平方米,拆迁用地面积797.6公顷,搬迁上楼3.6万人,安排劳动力就业2.8万人,农民转居2.4万人,新建绿地5.5平方公里,疏解人口20.5万人,预计总投资约1039.92亿元。目前,已编制完成规划调整及实施方案,并已通过市政府专题会审议和市规划国土委绿隔会审查,工作进入启动和实施阶段。

 3. 第三批试点

 小红门乡今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纳入北京市“一绿”第三批试点。小红门乡乡域面积约12平方公里。下辖龙爪树、肖村、小红门、牌坊村4个行政村。此次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新增农民回迁安置房17.44万平方米,二是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规划要求,对乡域范围内的三台山仓库用地进行调整,一半建设用地调整为生态绿地,另一半建设用地进行升级改造,具体用地性质根据下一步研究确定。拆占比1:0.33,拆建比1:0.89。目前,小红门乡城市化建设方案已完成,并经区长办公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做法

 在“一绿”试点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健全和完善组织体系

 不断完善“1+7+12”的工作体系,区委书记、区长任 “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副书记和主管农口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强化政策研究、拆迁绿化、项目建设、转居改制、资金筹措、安全稳定和监察督办7个工作组职责。12个试点乡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和责任人,抓好具体落实。“一绿”试点城市化建设工作作为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区委副书记和主管副区长定期调度,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一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委,农委作为牵头部门,指定专门科室,负责“一绿”相关工作。各试点乡主要领导牵头本乡试点城市化工作,同时指定专门副乡长、专门科室负责总体工作。区农委定期召开例会,推进、督促试点建设相关工作。

 2.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坚持主体创新。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到城市化建设中来,有效降低了城市化成本和拆迁腾退难度,农民从城市化的“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

 二是坚持统筹机制创新。按“原汤化原食”的原则,变项目统筹为区域统筹,解决城市化资金平衡问题。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跨乡统筹用地资源。

 三是坚持规划实施创新。以综合人口、空间、生态、产业、土地规划的“五规合一”为引领,以乡为实施单元,由各乡结合上位规划进行编制,按照3—5年实现城市化的目标,以“六位一体”工作体系,重点考虑拆迁安置、项目建设、绿化实施、转工转居、产权制度改革、社会管理等6项工作。通过“一帐一表一图”和网络监督平台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实现人口资源及环境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审批机制创新。“1+2+1+N”手续办理支撑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经市政府同意,规划部门不仅对6个试点乡的规划实施方案打包审批,还下放了控规微调的权力,在不违反规划原则的前提下,由区政府直接组织进行微调。市发改委对试点乡实施方案统一批复,具体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发改委,所有建设项目都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国土、建委等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同样给予了大力支持。市城乡办搭建市、区联动工作平台,对行政审批的复杂事项,召开调度会,进行协调,形成工作意见,组织落实。

 五是坚持投融资机制创新。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区成立了“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引导基金”和“朝阳区农村城市化发展基金”。其中产业引导基金总规模39亿,供乡集体产业建设之用。农村城市化发展基金总规模400亿,是城市化拆迁腾退、产业建设的综合基金。通过逐步完善资金募集和投放机制,积极引导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推动城乡结合部城市化各项建设。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产权制度改革前期进展情况

 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其作为“一绿”试点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之一全力推进,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自2000年以来,朝阳农村以建立乡级统筹的经济管理体制为目标,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基本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16年底,“一绿”试点地区常营、豆各庄、来广营、东坝4个乡36个村已率先完成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在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明晰了资产产权,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二是组建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创新了经济运行机制。三是加强了乡级统筹管理,有效缓解了乡域规划与村级核算的矛盾,促进了农村和谐健康发展。

 (二)产权制度改革近期进展情况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北京市召开深化农村改革现场会,要求2017年全市全面完成村级产权制度改革。我区全面启动剩余11个乡、60个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一绿”试点8个乡40个村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村级改革进程明显加快。截止2017年9月,将台、三间房等2个乡、13个村,完成了社员代表选举、社员身份界定和劳动年限统计工作,三榜定案。平房、管庄、小红门等3个乡、20个村,开展了社员身份界定和劳动年限统计工作,平房乡已完成二榜公示,管庄乡、小红门乡拟进行一榜公示。上述5个乡正在有序推进各村集体资产清查、界定、审计、评估、核实和确认工作,预计2017年底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结果,确认村级集体资产。太阳宫、东风等2个乡、5个村,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进行宣传动员,培训政策依据、操作程序等工作。开展了社员登记和社员代表选举工作。同时,登记、整理已搜集的村队会计账册。南磨房乡开展了前期摸底调研,研究乡村同步推进改革方案,目前改革方案初稿正在完善。

 在推进“一绿”试点乡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稳妥推进村级改革,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区、乡、村三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区级层面组建4个改革工作指导组,分组对各乡改革进行督导,协调解决各乡存在问题及困难。各乡成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抽调专人成立政策法规、改革宣传、综合协调、清产核资、劳龄统计、安全稳定等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各村成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为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健全完善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

 2. 加强总体设计,抓好改革关键为明确改革思路,深入学习中央、市区相关政策文件,并赴丰台、大兴、海淀等3个区调研,同时多次邀请市农委有关领导到朝阳指导工作,确定股份量化、资产处置及乡村两级合并三种方式推进村级改革。一是对将台等9个乡31个村,在明晰集体资产前提下,采取村级经营性净资产股份量化的方式实施改革。二是对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农民整建制转非,没有发展空间的村,在撤销村级建制的基础上采取现金兑现的方式处置村级净资产,涉及太阳宫乡、东风乡7个村。这两种方式已得到市农委的认可。三是南磨房乡于1992年实行乡级统一核算,现正按乡村同步或先村后乡两种改革思路,加快研究改革方案。

 3. 夯实改革基础,加快改革工作一是各乡制定《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区农委、区农经办审核把关之后启动村级改革。二是健全村经济合作社,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社长、管委会、监委会委员,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完成社员代表换届选举,进一步健全集体经济组织。三是加大业务指导和操作培训力度,举办理论与实务专题培训,提高基层改革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明晰集体资产,清晰界定产权。

 三、存在问题

 (一)一批试点产业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今年是第一批试点推进的第4年,城市化建设已经进入拆迁基本完成、安置房基本完工、产业项目开始建设和孵化阶段,将台、豆各庄、南磨房、来广营乡4个产业项目分别承担着劳动力安置和资金平衡任务,在审批手续上存在土地规划调整、规划意见复函、土地出让条件等不同环节的问题,下一步加强协调,针对各个问题环节加以疏通,推动项目建设。

 (二)加快推动二批试点规划审批的问题。由于5个试点乡规划实施方案复函尚未批复,导致各乡用于平衡资金的棚改项目立项和实施主体难以落实,资金不能完全到位,目前已启动拆迁腾退的乡通过城乡结合部发展基金、区财政借款及乡政府自筹的方式筹集,腾退的进展不及预期。为确保今年拆迁、绿化等工作的按时完成,需加强协调推动规划批复工作。

 (三)关于社会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目前,“一绿”试点各乡城市化建设较快,在此过程中,存在社会管理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等问题。原有财政补贴,难以满足不断提高的管理建设的需求。应加强社会管理队伍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努力实现城市化社会管理高水平、高标准。

 (四)关于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一是乡级统筹和村级核算存在矛盾。一方面村域之间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不同,导致村级经济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乡级统筹集体资源资产,乡村集体资产边界范围不清晰,部分村账面显示为负资产,增加了集体产权界定和资产量化的操作难度。二是不同利益群体诉求多元。在农村城市化推进过程中,部分乡村转居转工批次较多,农民身份的变化,形成原成员和现成员两大利益群体,改革中利益关系较难平衡,增加了操作难度。三是集体经济发展和传统分配方式需要改革创新。改革完成后,集体资产权属更加清晰,成员更加关注收益分配情况,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加收益、调整收益分配形式都将提出更高要求。部分集体经济实力较弱,产业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难以实现分红。集体承担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支出,经济负担较重。目前集体多采取老人养老补贴、劳动力就业补贴等福利化分配方式,亟需从福利分配向股份分红转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 “1+7+12”的工作体系下,继续坚持主体创新、统筹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审批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创新等工作措施,稳扎稳打,推进“一绿”一批、二批、三批试点乡城市化建设。

 (一)针对第一批6个试点乡。一是试点方案腾退任务全部完成,为2018年全面扫尾打好基础。二是绿化及复垦完成90%,实施绿化1000亩,初步形成景观优美、连带连片的绿化带。三是继续实施项目建设。保障农民上楼安置,推动产业项目实施。四是完成太阳宫、南磨房两个乡1000人疏解任务。五是重点持续稳妥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照任务量和时间表,倒排改革工期,狠抓责任落实,加快改革进程。严格依照中央、市、区有关政策,依法依规推进村级改革。注重乡村联动,以来广营、常营等2个乡为试点,研究乡级改革路径和方案,统筹推进乡级产权制度改革。

 (二)针对第二批5个乡。一是推动东风乡、平房乡的规划调整方案尽快获得市政府批复。二是确定棚改主体。三是加快拆迁腾退。对照既定任务制定拆迁政策,启动12个村拆迁,完成205万平方米拆迁任务。四是实施绿化600亩,并初步形成景观效果。五是完成疏解2万人。六是推动安置房和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推动管庄乡、三间房乡现有安置房项目审批。加快平房乡中国之窗(南区)、北京朝阳数字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土方工程和地下建筑结构建设。七是完成东风乡整建制转居。八是完成村级产权制度改革。

 (三)针对第三批1个乡。一是完成小红门乡规划调整工作。二是将规划剩余建设用地纳入“2017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计划”,确定实施主体。三是加快红门国际广场等4个产业项目手续办理。四是启动小红门乡(肖村、牌坊村、小红门村)整建制转工转居工作。

 “一绿”城市化建设工作是利国利民,增进群众福祉的工作,是对推进我区农村城市化,对群众期盼最有力的回应。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积极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全力以赴完成“一绿”地区试点乡城市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