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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彬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敏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鑫为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胡莉芬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玲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鞠仁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蒙镭为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杨妮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宋磊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胡震霄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薛泓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孙霜悦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陈峰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青沛为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翔为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丁晖、于洋、习文、王岩、王蕊、邓嘉男、边美琛、朱琳琳、刘冠男、李国龙、杨珊、杨星星、吴丹、吴桐、孟慧慧、栾晨焕、高思文、梁晨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鑫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莉芬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玲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鞠仁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蒙镭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田青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戈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璟钰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巫霁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济坤、初淼、魏颖、乔瑞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