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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2024年2月29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  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吴小杰区长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请予审议。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了“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大会议案。根据区政府议案办理工作安排,由区房管局牵头主办。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议案办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以议案办理为重点,围绕党建引领、法治思维、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科技赋能等方面,解决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议案办理工作专班,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房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日常工作由区房管局负责,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规自委朝阳分局、区税务局、公安朝阳分局、区司法局、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管指挥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环卫中心、区法院、43个街乡等73个相关单位组成,共同做好议案办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根据“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议案内容,共分解细化为五大类29项任务。依据部门职责,由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完成议案办理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党建引领、高位统筹,系统化加强部门形成合力,把控业主组织、提升行业自律

 (涉及议案:第1号、第3号、第6号、第11号、第16号)

 1.坚持高位统筹,协同多部门合力,增强重大问题解决能力。建立高位调度机制,研究出台全区物业管理三年提升工作方案,统筹多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将各街乡物业管理工作,作为区政府监督检查重要内容。

 2.健全体制机制,把好业主组织选人关,发挥党建引领组织优势。在全区选取5个小区试点,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继续推动《关于党建引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京组通〔2019〕37号),试点成功后,总结经验全区推广。通过把控业委会(物管会)成员组成,加强人员筛选,选聘具有公益心、专业能力强的党员业主加入,业委会(物管会)实体党组织全覆盖,业委会、物管会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三人,并针对基层社区工作者开展周期性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本领。

 3.做强自律组织,通过党建主题活动与专业提升相结合,搭建行业发展桥梁纽带。指导区物协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搭建行业党建平台,持续开展“党建引领,互学共建”品牌活动,全年至少举办3期以上主题沙龙,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群策群力;制定《朝阳区物业联盟运行机制》并推广落地,完善区物业管理协会、各街乡物业服务联盟、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三级联动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房管局

 协办单位:各街乡

 (二)多渠道多频次培训宣传,不断夯实法治思维,提升宣传普法效果

 (涉及议案:第1号、第3号、第6号、第11号、第16号)

 1.多层级指导培训,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区房管局对各街乡、相关部门,全年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不少于2次;各街乡每年对辖区社区一线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党建工作、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等方面开展培训不少于4次;区房管局组织专业部门,对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每月开展1次培训。

 2.多渠道加大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进小区。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集中普法和长期普法,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渠道,推动普法进社区、普法进小区。

 3.多角度宣传示范典型,引导行业正向舆论。举办物业人风采展示和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树立物业服务人优秀榜样;宣传美好家园示范小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信用评价A级企业等正面典型,引导、重塑对行业的正确认识。

 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融媒体中心、各街乡

 (三)多部门多措施主动治理,多元参与,重点点位问题清单式化解

 (涉及议案:第1号、第3号、第6号、第11号、第16号)

 1.加强调度,主动治理。建立接诉即办物业行业案件每月定期调度机制,发挥行业统筹作用,分析物业管理高频诉求;开展朝阳区物业管理诉求“每月一题”主动治理工作;聚焦全市投诉前一百小区、治理类小区等点位,开展重点治理;优化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诉求办理红黑榜机制,发榜题名,协同调度。

 2.明晰权责,化解难题。以旭辉奥都小区电梯维修、阳光上东小区热水管线维修为例,研究住宅小区(特别是商改住小区)物业产权人、物业服务人、物业使用人在小区内的权责问题;针对北京像素小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以具备条件的小区为试点,研究建立临时性、类似社区居委会性质的组织,弥补社区治理缺位。

 3.加强执法,立查立改。开展每月一次联合执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扩大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夯实各街乡、各职能部门执法单位联络体系。

 4.多元调处,基层化解。全区建立12个物业管理纠纷流动调解室,打造朝阳区物业行业人民调解品牌;研究建立律师进社区机制,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纳入多元调解调处机制。

 5.稳步建立,规范运行。制发《朝阳区关于加强业主大会、业委会(物管会)建设和规范运行的工作意见》,完成朝阳区物管会重新组建,推动业主组织全覆盖,规范物管会运行;稳步推动物管会向业委会转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因地制宜开展业委会组建工作。

 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区城管指挥中心、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市规自委朝阳分局、区法院、来广营乡、将台乡、常营乡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税务局、公安朝阳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信访办、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环卫中心、各街乡

 (四)多机制多手段健全体系,完善信用评价和成果运用,推动市场良性发展

 (涉及议案:第1号、第3号、第6号、第11号、第16号)

 1.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朝阳区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评价办法》,对全区标准化物业管理住宅项目开展全覆盖服务评价;提高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覆盖面,对评价结果优秀的企业给予奖励;拟定《朝阳区关于建设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平台的建议》,制定物业企业规范选聘流程,推动企业信用与市场选择相互结合。

 2.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水平。完成一批老旧小区“硬件”提升,就电梯、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停车、绿化、适老化设施等实现规划、建设和整合,同步建立基层党组织、社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开展老旧楼房屋面防水应急维修。在和平街、小关、潘家园选取试点,针对央、市混产等多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无能力进行屋面整体防水更新的,未列入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范围的,居民反映强烈的楼房,开展应急维修。发放2024年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达标奖励,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推动引入老旧小区标准化物业管理,选取一小区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国有物业服务企业资金平衡运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在服务老旧小区中的工作模式。

 3.研究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加强资金申请审核前置,落实事前监管;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专题培训计划,统一集中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线上线下专题培训,针对问题突出的小区进行专项辅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

 4.发布朝阳区物业管理成本信息。在全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常态化开展“晒服务标准、晒收费标准”专项行动;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加强全区物业成本信息监测,发布《2024年度物业管理成本信息》,形成服务标准和费用价格参考。

 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委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市规自委朝阳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公安朝阳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五)多领域多模式赋能管理,提升行业科技水平,推动行业快速升级

 (涉及议案:第1号、第3号、第6号、第16号)

 1.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重安防建设。依托朝阳区“城市智慧大脑”数据平台,完善朝阳区物业管理系统;加强对防范设施薄弱、警情案件多发、治安隐患突出的小区的前端智能安防设备建设;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推进老旧小区智慧安防设施改造。

 2.积极拓宽物业服务领域,重服务提升。试点调研、建立形成“物业管理+医养”“物业管理+生活服务”模式,满足群众新需求,拓宽企业多种经营渠道。

 3.推动行业培训和职业认证,重人才培养。指导、协助朝阳区物业管理协会取得物业管理师发证资格,建设朝阳区物业行业职业教育平台;拟定《物业服务行业人才培训工作方案》,开展行业培训,整体提升人员素质。

 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公安朝阳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房管局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医保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乡

 四、职责分工

 区房管局为议案主办单位,议案内容分解为五大类29项任务。依据各单位职责,确定17个单位为牵头单位,69个单位为协办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办单位。区房管局作为主办单位,负责制定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负责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及时与区人大、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办理工作,负责起草 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履行征求意见和汇报审议程序等。

 (二)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按照议案办理要求,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结合分项任务内容和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联系代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并形成分项任务办理报告,征求代表同意后报送区房管局。

 (三)协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各项任务中涉及本单位职责的任务,配合牵头单位充分征求代表意见,提出符合代表要求、切实可行的任务办理意见,按要求将任务办理意见分别报送各牵头单位。

 五、工作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2024年2月)

 制定议案办理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分解议案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办理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审议,并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定修改完善后,印发各单位实施。

 (二)集中办理阶段(2024年3月—8月)

 1.实地考察调研。各牵头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在充分调研、座谈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找出需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分项任务办理意见。

 2.任务办理。各类别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各分项任务完成情况,起草本领域任务办理报告,在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并经主管区领导审议同意后,于8月15日前正式反馈主办单位。

 (三)形成初稿阶段(2024年8月—9月)

 1.形成报告(征求意见稿)。区房管局在汇总各牵头单位分项任务办理报告的基础上,研究起草议案办理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就议案办理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区人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及代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议案办理工作报告(初稿)报议案办理工作专班组长,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四)工作汇报阶段(2024年9月—10月)

 1.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形成议案办理工作报告(审议稿),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提请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审议。由区房管局会同有关单位向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做专题汇报。

 3.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办理工作报告。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

 (五)推进落实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9月)

 区房管局会同各有关单位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后,组织各牵头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一名处级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期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议案办理工作。各分项任务办理报告内容应包括分项任务所涉领域已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具体措施、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等。

 (二)加强调研,接受监督。在议案办理工作过程中,各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并提出具体措施。同时,要积极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认真向代表汇报办理进展情况,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措施。

 (三)加强调度,协同配合。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分阶段由专班组长进行审议,确保办理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办理任务的基础上,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在政策研究、数据共享、配套措施等方面相互支持,为圆满完成议案办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注重创新,务求实效。以议案办理为契机,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五宜”朝阳建设。

 

 附件:“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议案任务分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