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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王 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52件,提出 议案16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讨论通过,其中涉及“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方面的5件议案,合并作为大会议案,议案作为建议处理的11件,共计163件建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不断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五宜”朝阳建设中的作用,改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助力,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
二、建议交办
根据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反映问题的性质和承办部门的职权范围,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交由区政府办理133件,交区法院办理2件,交区检察院办理1件,供区委参考4件,与代表协商撤件3件,超出本区职权范围,转交市代表向有关部门反映的20件(见附件1—3)。
根据办法规定,各承办部门应在5月31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至迟在8月31日前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即时交办并依法办理答复代表。
三、建议办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形式。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各承办系统、承办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持之以恒推动建议办理,将代表建议办理不断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为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坚持高位统筹,加强组织保障。各承办系统要将建议办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区长交办、主管副区长领办、各承办部门主要领导牵头办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以上率下、合力办理的良好局面。各承办部门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研究分析,实现建议办理与重要民生实事项目、部门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点建议,代表集中反映的热点建议,单一部门难以推进的难点建议认真研究,通过专题上报、市区联动、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推动建议办理。要加强建议办理人员工作培训,保持人员相对固定和沟通层级,提高建议办理质效。
(三)拓展联系渠道,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要求,也是办好代表建议的重要保证。各承办部门要加强与代表的全过程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沟通”了解诉求、明确重点,“办中沟通”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办后沟通”及时反馈进展,汇报办理情况。要不断丰富拓展联系代表方式途径,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平台作用,组织开展代表实地调研、集中沟通、专题座谈等,增进代表与政府双向沟通,促进代表知情知政,为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区政府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考评标准,从“集体研究”“落实‘三联系’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要结合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针对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四个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带动提升建议办理整体水平。各承办部门要严格对照承诺解决事项清单,抓好跟踪落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四、建议督办
(一)坚持领衔督办,高标准引领示范。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机制,结合年度议题监督和议案办理等重点工作安排,选取涉及全区中心工作、重要民生实事,以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领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见附件4)。相关专委会加强与相关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承办部门集中力量研究办理,努力实现办好一项重点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的目标。
(二)强化统筹督办,全过程把控质量。代表联络室要加强协调督促,密切与各专委会办公室、“一府两院”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络,把握办前、办中、办后关键环节,通过组织召开年初交办会、年中督办会、年底总结会,实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展,把控建议办理总体质量。加强与专委会协同督办,采取联合督办方式到承办任务重、代表关注度高的单位督导办理工作,组织代表走访承办部门,认真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建议,推动建议高质量办理。
(三)加强对口督办,高效率推动办理。各专委会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建立督办建议台账,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建议办理的监督指导,将建议督办工作与议案督办、执法检查、议题审议紧密结合,凝聚合力推动建议办理。要强化过程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议办理中存在问题和进展情况,做到精准精细化督办,督促承办部门按照时限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络,积极搭建代表和承办部门沟通交流“直通车”,共同研究推动建议办理落实的突破口,形成代表建议“督”与“办”的良性互动。
(四)强化跟踪督办,高质量推动落实。强化建议督办“回头看”,根据代表反馈意见和实际情况进行复查补办。各专委会要对照承诺解决事项清单,对超过时限尚未办结的建议进行催办,对落实不力、敷衍拖沓的承办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各承办部门对暂时难以解决但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要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地做好答复解释工作;对一些难以解决的建议,要客观、诚恳、详细地向代表说明原因,征得代表理解,进一步提升代表答复率和满意率。
(五)深化“两评”工作,全方位促进监督。继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问卷调查及意见征集,在年底常委会上针对区政府建议办理整体情况进行测评。将建议办理与政府部门专项工作评议全覆盖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继续开展优秀建议评选,制作优秀建议汇编,促进代表相互交流学习,为推动代表建议质量整体提升提供支撑。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数据库,引导帮助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继续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人大网站、朝阳报公开建议办理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工作成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附件:1. 区委参考建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