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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冷春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24年部门评议工作安排,城建环保委负责对区住建委的评议工作,住建委被评议的内容为七项。为提升评议实效,城建环保委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听取自查报告、赴实地视察重点项目、与相关街乡和服务对象开展专题座谈、调阅15类90余份文件资料等方式,提高评议的精准性;通过将部门评议与大会议案督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监督、“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监督、预算绩效评估监督统筹推进,多角度、多层面监督住建委依法履职情况。10月29日,召开专委会对住建委自查报告进行初审。现将初评意见报告如下:
城建环保委认为,2022年以来,区住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压减安全事故,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维护行业稳定,攻坚克难,认真履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施工许可审批服务机制,建立“企业服务包”制度和部门“联审审批”机制,减要件、压时限,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不断深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服务,坚持关口前移,深化落实行政许可、安全监督备案、消防质量验收等一次性告知制度,以时间下限加快推进审批事项办理,全力保障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新工体等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持续扩大重大项目对全区投资的重要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聚焦民生需求,保障性住房取得新进展。从2022年至今,区住建委采取多种举措,共建设筹集保租房30191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7549套;开工建设安置房1096套,解决了17万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创新发展作用,出台了全市第一个非居住建筑改建租赁住房方案,推进扩充优化集租房供给、推动国资参与集租房建设运营、整合利用全区安置房源等工作,该城市规划和资源管理方式为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提供了新范本。
三是聚焦难点痛点问题,拆迁危改工作取得新突破。认真履行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征收拆迁4514户(占全市任务的119.6%)。化石营项目创全市首个100%签约征拆项目。酒仙桥作为首都中心城区规模最大的旧城改建项目历时20年重起,100天内一期5个地块3450户居民全部搬家。柴家湾项目38户当天全部交房。光华里5、6号楼、劲松114号楼等拆除重建项目为北京市危旧楼拆除重建工作开拓了新思路,提供了新经验。
四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城市更新取得新成果。作为综合协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积极争取支持,推动更新项目落地实施。望京小街、亮马国际水岸风情项目和朝外大街升级改造项目等9个城市更新项目被北京城市更新论坛评为“最佳实践”及“优秀案例”,优秀项目数量居全市第一。
同时,城建环保委认为,虽然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现阶段新形势下,距离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目标还有差距。
一是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各项工作衔接需更紧密。主动沟通协调各部门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在征拆腾退工作、手续办理工作和土地入市过程中,在沟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对项目和资金的匹配统筹力度有待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不够,协同基层主动推动工作的方法和措施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城市更新工作部门合力有待提升。作为牵头部门统筹作用发挥不够,推动各部门形成政策合力不足,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创新朝阳模式后劲不足。在减量发展背景下,城市更新理念仍需优化,对城市更新方式的探索缺乏整体分析和系统规划。对先进经验的复制和推广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仍需提升。对行业发展的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化,化解行业风险和指导行业发展的前瞻性仍需增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联席会办公室作用发挥仍需加强,监管力量、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监督责任人履行主体职责仍需加强,“企安安”建筑施工领域区级重点企业法人账户自查数量较低。
为助力区住建委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民生项目建设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对建筑行业和房地产开发业行业的管理研究,主动化解行业发展风险,稳步推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朝阳区实际,统筹考虑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节奏,把征拆腾退和土地入市紧密结合,提高征拆腾退工作节奏的合理性。加强保障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管理,统筹新老项目实施,提高资金预算与项目的匹配度,保障各项建设和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完善老旧小区配套建设,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特别是着力破解老楼加装电梯难题,学习借鉴积极探索创新改造模式,推动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高质量推动城市更新实施
适应条例出台后对住建工作职能的新要求,发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在推动我区城市更新行动方案计划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推动更新任务落实。探索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加大与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度。
三、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着力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降低业主因房屋质量引发物业诉求。强化配合联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法定职责,拧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链条,抓好制度落实。推进“企安安”系统使用,尽快完成法人账户自查全覆盖。进一步发挥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联席会办公室作用,及时督促各街乡结合辖区工程实际积极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引入社会资源,解决安全监管专业不强、能力不足、力量不够等问题。
以上初步评议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时参考。